黄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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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仙(?—?),字友松炼菴[1]广东广州府番禺县籍,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生平

晋江人,万历年间随祖入籍广东番禺。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广东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兵部观政,十五年授江西丰城县知县,后升礼部主事,又升礼部主客清吏司员外郎,改授云南道御史。国亡,自称柱下遗史,著有《东园草堂稿》[2]

参考资料

  1.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黄鹤仙,曾祖积庆;祖龙,儒官;父金烛,丙午举人。炼菴,易四房,乙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生,番禺县人,庚午五十一名,会试一百六十一名,三甲一百六十八名。兵部观政。
  2. ^ 《番禺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