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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刘涌 (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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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这个人我太了解了~

他在当时是很有影响的,不过其实现在社会上很多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不比他差(但是沈阳在他之后,没有过比较成气候的黑社会)他也就配这寥寥两行字~

我想给他的罪行加一加,可是现在发懒~—Canis lupus arctos 2007年6月24日 (日) 02:17 (UTC)

最后改判死缓了。 “2000年7月,刘涌黑社会团伙的骨干成员相继被抓。

  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刘涌死刑,并处罚金1500万元。

  2003年8月15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改判刘涌死缓,罚金没变,还是1500万元(据悉,罚金已经上缴国库)。 ” 参见http://www.qzwb.com/gb/content/2003-08/28/content_975555.htm

(:)回应2003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刘涌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1月22日 (五) 11:1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