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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14年乌鲁木齐公园北街早市暴力恐怖袭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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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战

实在是不希望看到条目又在移来移去。有什么意见可否先在这里讨论?--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5月22日 (四) 11:33 (UTC)[回复]

关于标题“2014年乌鲁木齐人民公园北街早市暴力恐怖袭击案”

我认为此标题已经很合适了,说明了地点和案件类型。官方定义此次袭击的名称为“5·22暴力恐怖案”参考:此次袭击在新华网的专题页面,这个标题在条目内提及就可以了,但是建议在模版中一定使用官方定义的名称。如果条目标题是“乌鲁木齐暴力恐怖案”,若乌鲁木齐还发生类似事件,给条目起名就容易造成混淆。--My Power Cell 讨论 2014年5月22日 (四) 15:39 (UTC)[回复]

关于“航班紧急备降事件”

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其与这次恐怖事件有什么关连,很可能只是两个笨蛋的作死行为,放在这个条目中并不合适。
我暂时去掉,如果事后证明两次事件有关再加回来。——Zzyy100100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16:03 (UTC)[回复]

是否和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不力严重违纪违法立案审查也有关--定兴小米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23:32 (UTC)[回复]

今日发生:5月28日上午苏州市姑苏区奥尔达饭店附近发生一起一新疆籍人员持刀将另一名新疆籍人员砍伤,行凶砍人的新疆籍男子跳河逃跑事溺亡事件。--定兴小米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9:47 (UTC)[回复]

关于“各方反应-美国”词条内容

美国 :美国驻华大使馆发布微博,向暴力袭击的受害者、他们的家人及所有受影响的人表示最深切的慰问和同情。不过微博使用了“暴力袭击”而不是“恐怖袭击”形容此次事件,引起了网民及部分中国大陆媒体的不满[11]。白宫发表声明称此次袭击是“骇人的”,发言人卡尼称“对于无辜的平民,这是卑鄙可耻的暴力行为,美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12]


我对“引起了网民及部分中国大陆媒体的不满”这句话有个疑问,就是里面的“网民”是哪国人?如果是中国大陆的,我认为应该添加“中国大陆”的网民,因为在这个轰动国际的事件里只说“网民”有点搞不清是指哪个国家的。所以我认为如果“网民”是中国大陆人,那么应该这么写,“引起了中国大陆网民,以及部分中国大陆媒体的不满”。--AragornIII留言2014年5月26日 (一) 11:27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2014年乌鲁木齐公园北街早市暴力恐怖袭击案中的8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9月4日 (一) 01: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