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我前日留言:坦白說,任何人都很想知道228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原條目版本中對外省人死亡之數避重就輕很少著墨,依當時媒報與警總彙報數略五百餘,應是趨近。但就本省人死亡數,有數百至數萬多項版本,空間、差異太大,我曾想過這問題,答案很難找嗎?前年我至戶政請領日據時代(民20年)戶籍資料,戶政單位告訴我,日本人的戶籍資料建立與管理的很完善,投降後完整交給國民政府,所以民廿、卅餘年戶籍資料都很完整,現在都仍可索調(我手上還有父輩民20年之日據戶籍謄本)。故我是認同以36年之存、歿人口數來反推228事件中之死亡人數,應是較為"科學"之舉,適遇有台灣大學社會所博士生林邑軒與台大社會所碩士、資料工程師吳駿盛在《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會中發表《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以人口學方式重估228死亡人數推估死亡總數在1304至1512人,此與外省人五百餘加諸本省人申領賠償金八百餘人,應是趨近。但就本省人在條目中列舉本省人死亡人數太多版本,很多是口述下來、道聽轉述或推估的,不是講死越多人越悲情,也好政治操作,收割選票,但似應以申領賠償金之八百餘人為準,再怎麼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加乘十數倍至變數萬。
PS:不要告訴我原條目中有有幾項原因而造成「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受難數字」之陳述,那是有人引述《二二八會訊創刊號》內容加上去的,那是刊訊,也僅是"猜測"落差之原因:
1.我已說民廿、卅餘年日劇戶籍資料都很完整,各位可去請領父祖輩當時戶籍資料來驗證。
2.以現今之狀況,有可能有繼承賠償身分者,不會去請領嗎?
3.就算刊訊原因可採信,也不可能以現有之請領賠償數加乘十數倍至數萬人之落差。
4.大型災難之人口清查,如921、911、日本311...除了家屬提申外,戶籍機關所做的存歿人口核對是很重要,這是"科學"之舉,因此台大生林邑軒、吳駿盛所做的《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應在1304至1512人之間,極具價值。
注意:1.煩請跳脫"大眾已有認知"之說。原東海商圈大七撞車護妻案,一遍是自當防衛,對方先挑起,但調雙方行車紀錄器,卻顯示是大七先撞人,也不是自當防衛,還要賠對方修車費,真相一出碎了多少玻璃心,這就是科學還原。2.現今228都被冠上是大屠殺,一定是死幾萬人,才夠顯示軍隊殺人如麻,但至今有哪份資料證據,多是口述、道聽轉述或推估的,更有人說外省人死二、三萬人比本省人多,難道也要附喝嗎?有請領賠償數,再比對當年人口存歿數,答案就相差無幾。3.如果真相是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在1304至1512人之間,而不是原先既有概數好幾萬人,那應該是慶幸,還好沒枉死這麼多人,我們不是應該更要高興嗎,怎好一直去排斥呢。4.將外省人死亡人數列到條目不應該嗎,為何要排斥?有關原本對本省人各版本傷亡人數,我並未修移啊,《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應在1304至1512人之數,也僅是列在"另外說法"項目,和林明珠首訪內容同列於此,也未損原文之闡述,讓維友自參,誰敢保證真相不會是1304至1512之數,又林明珠說法也為真,是母林江邁護女而未說她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