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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农业历史大致可归分为四段时期:由远古时期的零星农耕活动,到宋朝时期香港开始有明显较大规模的农耕发展,直至英殖香港初段之间的“初始期”;1950年代前后因中国大陆政权动荡而引起大批大陆居民移民到港,并向原居民租地改变香港种植模式的“兴盛期”;1980年代因香港经济转营、香港政府大量开发新市镇和内地改革开放等因素,导致本地农业开始北移及弃耕本地农田的“萎缩期”;以及在萎缩后,近年香港民间、商业和政府多方各自提出不同的计划及政策,尝试保护或重新发展境内仅存的农地及农业活动,以复兴香港农业及周边相关产业链的“保育期”。
在各时期中,曾因多种因素令香港农业有不同程度的萎缩,甚至令本地农业一度完全停止。从初始期开始,香港的农业曾经历过数次的弃耕潮,有农民主动亦有被迫弃耕。第一次发生在清初迁界令;第二次发生在1970至1980年代的萎缩期;第三次则由萎缩期至近年,因香港政府锐意发展香港内多个地区,部分人士及发展商囤积农地及棕地以等待收购或发展而从中牟利,导致大量农地被破坏、弃置或改变用途。[1]
远古时期
香港地区内最早的农业活动相信在的新石器时代晚期。2001年在西贡沙下的考古发掘发现土壤中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土层中含有炭化稻米和属于栽培葫芦科的植物硅酸体,显示该时期香港地区内已能有栽培植物的活动。[2]
根据其他考古发现,香港在历史各个时期均有人在不同地点聚居和发展,他们因应自己对粮食的需求而发展了一定程度的农耕。在秦朝时期起,中原地区的居民持续向南迁,这同时为香港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农耕技术和工具;考古亦发现当时已有手持杵舂米及箕簸米的桶等工具。而在香港境内发现的汉朝时期的米仓结构亦证明了香港农业已有较高的生产能力。[3]
香港地区在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起四百多年均隶属于“宝安县”,自唐朝至德二年(757年)起八百多年隶属于“东莞县”。期后在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起至英国殖民时期则隶属于“新安县”,并未有现今独立的“香港”区域的概念,故当时的文献记载的农业活动都视香港和附近地区(如深圳墟,即今天的罗湖区)为一个整体。[4]
初始期
宋、明时期:早期农村社会
较明确有关香港农业地点和活动的文献记载,描述了新界邓氏在宋朝(约1103年)时期南下落户元朗平原,将中原之种植技术带到来香港地区,并以种植主粮如稻米为主,这个种植习惯亦在之后的一段长时间里都没有太大变化。[5]除了新界五大氏族定居在新界的各地点外,香港地区亦有其他分散的村落以及所发展的农耕作业,并以自给自足为目的,这些地点包括(以现今地区划分)九龙十三乡和大屿山梅窝[6]等。而到了明朝,根据在万历年间(1573-1620年)郭棐所撰写之《粤大记》卷三十二〈政事〉之海防卷末《广东沿海图》所绘,显示香港各地区均已有人聚居和发展。而以农耕为活的群落多聚居于现今新界的平原及谷地,依河流或溪涧之水源而耕作。[7]
明清时期,东莞县和新安县盛产名为莞香之香木,并销售至中国其他地方。根据王崇熙在清朝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所编写之《新安县志》,当中卷三《舆地略》记载:“香树,邑内多植之。东路出于沥源、沙螺湾等处为佳”,抽述为于现今香港境内的沙田沥源和大屿山沙螺湾均有种植“香树”(即土沉香),在香粉寮加工磨成“香粉”,再送往尖沙头(即尖沙咀),最后运至香港村(即石排湾)后向北销售。由此可见当时香港地区内已有相当完整和规划的经济作物农业,“香港”一名亦因为此地区著名的香业而得名。[8][9]惟香业都是官卖,香港的平民根本未及受惠,民生仍然贫困。[10]
清朝时期:迁界令
清朝初年,满清政权为防止明朝残余势力郑成功等从台湾侵扰海岸地区并断绝其于中国大陆沿海居民的支援,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颁布迁界令,命令今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居民内迁30-50里(等于现今约17-30公里)。整个香港地区约有24个乡被迫迁入界内,使当时香港居民的屋宇皆被拆毁,田地遭弃置荒废,居民流离失所,部分更要远迁至东莞及惠州等地,死亡甚众;另又在东莞等地狂县令征购异香,更杖杀数名里役,种香的农户唯有砍伐香树而逃亡,到了康熙中期莞香产业在新安县内已成绝响。[11]迁界令一直维持至康熙八年(1669年)终被取消,时达8年。[8]
然而迁界令取消后,原来的香港居民只有部分迁回香港境内,只有127条村落在康熙年间重建,劳动力及农耕资源严重缺乏,本地农业恢复甚为缓慢。朝廷为填补沿海人口,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下诏鼓励农民迁入垦殖,招来了广东东部及闽粤的客藉农民,称为客家人。由于本地的平原地区如元朗平原肥沃的土地已被广府人(锦田邓氏等本地氏族)占据,迁移至此的客家人走到偏远的山岭地区如沙螺洞定居并开垦荒地种植,成为自耕农,他们亦被称之为“开基祖”或“落担祖”。而部分客家人因未能组织强而有力的群体,选择成为本地人的“雇农”或“佃农”。由于该批客家人的移入,使香港地区特别新界的农村生活习惯,如耕种方式和作物的种类都有所改变。[12][13]
至清朝嘉庆年间香港地区内的农业情况收录了在《新安县志》(1819年)之内。卷二之《墟市》一节记录了现今香港范围内的4个农产交易中心:圆朗墟、石湖墟、大步墟及长洲墟;农民会根据指定墟期到墟市内进行买卖。[14]在卷三《物产》内详细记录了地区内种植的各类农作物:稻、菜、茶、果、花;草、木、竹及藤类。卷四《山水略》的〈阪堰〉一节内,记录了用于蓄水灌溉的陂塘,其中9个分布在香港内,现今的上水和十八乡等地方。从文献中对新安县农业情况基建、政策及田赋课税的描述可见,该时期香港地区农业已发展至一定规模;然而对于关于种植技术如农具使用、畜力、肥料等则未有记录。[15]
英国殖民:香港开埠
在香港开埠的初期,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各地均有不同大小的农地耕种、农作物买卖和食物加工等活动。
1841年英国占领香港岛,岛上共有16条住人村庄,而当中黄泥涌、扫杆埔、黄竹坑及薄扶林等村都有农地种植稻谷及蔬菜,作物只供应村民食用。而田地则由新界锦田邓氏和上水廖氏拥有,再租借给当地村民耕种。后因地权被殖民地政府收归为“官地”,佃户转移向政府缴交地税。而在1860年代香港政府进行统计中显示,位于当时市中心(中上环、湾仔及石塘咀一带)以外的地区中有不少都以农业为主业,例如西湾(柴湾)、石澳和鹤咀、黄蔴角、香港村(黄竹坑),以及英属九龙等。 [16]
1860年英国占领九龙半岛,当时九龙半岛华界(即界限街)以南有24个地段作为耕地用途[17],而农耕地基本只在九龙城至马坑涌一带(土瓜湾)以及芒角(旺角)。在1886年的《香港殖民地年报》的〈农业〉一节中,表示因为殖民地香港(包括香港岛和九龙半岛的华界以南)的土地少,所以不适合作农业用途和加以发展,而当时的农产量亦只足够本地消费之用。期后至18世纪末之间的数十年内,因为殖民地城市发展的缘故本地的农产量开始供不应求,华界以北的北九龙地区例如九龙城和深水埗农户开始供应农产至华界以南,即日来回花墟摆卖;另外,在荃湾和葵涌一带的农产亦会经海路运至香港岛销售。[18]
- 粮食供应情况
发展期
英国租借新界:农业中心
1898年满清政府和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英国正式接管九龙华界以北至新界深圳河以南的地区,形成现在的香港边界范围。同年,《骆克报告书》
- 新界农业情况
英国殖民地的发展同时吸引了不少中国内地的专业农户迁至城市的周边地区,发现技术。[19]新界作为香港境内范围最大的地区,港英政府曾考虑将之发展成农业重点地区。可是,因缺乏来自官方完整的农业规划,该计划始终未能达成,而本地的稻米和蔬菜需求依然要靠外地输入来满足。[17]
自英国取得新界地区的管治权后,多个连接新界和九龙的基建逐步落成,例如1910年落成的九广铁路英段铁路、1910年代的大埔道、1920年代的青山道等。这些交通建设令新界及中国内地较低廉的农产品可以更容易运到九龙市区,间接令九龙半岛的农业重要性减低。[20]除了因交通运输外,不论香港岛和九龙半岛都在1900年代起因不同的城市发展而直接令农地逐渐消失,例如芒角(即现今的旺角)的填海发展计划[21],以及启德滨发展计划[20],使这些地区内数百年历史的村落和其农田被填平。在1920年代后九龙半岛内的农业活动已所剩无几,同时亦令与九龙半岛农业有互相依赖的九龙街墟市没落。[20]
战乱时期:技术缺乏
由20世纪起,本港开始出现由富商建立的别墅式农场,例如:1902年建于屯门,香港富商李纪堂的“青山农场”[22]、1912年建于上水,香港富商何东的“东英学圃”、1928年建于大埔,国民革命军将领李福林的“康乐园”、1930年代建于梅窝,香港米商杨瑞生的“奕园”等。[19][23]除本来已定居于香港的富商外,部分因为内地政权动荡而移居香港,他们会从内地或国外引入非原生动植物品种并在自己的农场培植饲养,又会从国内聘请有经验的非本地农夫管理农庄,又会对外展示和交流农耕技术,提升了香港农业的平均技术。1927年,东英学圃举办了农业展览会,[17]
- 1911年中国内地爆发辛亥革命,清朝正式被推翻,
- 1914年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香港虽然在战争期间未有受到波及,对香港市面没有太多影响;但在一战完结后,发生了1919年香港抢米风潮。
第二次世界大战在30年代末爆发,到了1941年年末,日本开始进攻香港,令香港后来进入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占香港时期,同时亦踏入了香港历史上最严重的饥荒年代。香港本地的粮食生产根本不足以供应全港人口,战时对外交通运输又被断绝,港英政府的粮食储备亦被日军搜掠一空,最后市民只能依靠占领当局的白米配给充饥。到占领香港一年半后香港仅有的米存亦已清空,迫使日治政府寻找其他出路。[24]
香港日治政府“香港占领地总督部”在初期对本港之渔、农、林和畜牧业情况作评估,表示香港气候情况与台湾中部类似,但除了新界部分地区外,香港土壤主要都是岩石结构,普遍的有机质含量和肥沃程度皆低。研究又表述香港农民对农业的知识贪乏,耕作粗放,又缺少施肥观念,令本地的稻米种植产量对比台湾的甚少;同时亦令本港农地因过度耕作而贫瘠化;需改善香港农户的技术如多施放化肥和厩肥,以及种植绿肥以增强土地肥力;而香港又几乎没有任何农业设施,种植稻米所需的灌溉用水仅靠雨水,没有其他途径作灌溉。[25]
日治政府为革新香港农业状况以及尝试解决本港粮食不足的问题,设立了“组合制”统营本地之渔农业界,其中成立的“九龙农民合作社新界分社”及其各区的“农民合作社”负责指导新界各农场以增加农产量。当时,在新界主要的农场有洪水桥亦园农场、牛潭尾余园农场和汲水门园、水蕉乡茂园农场、屏山肥园农场、蓝地乐园农场和桃园农场,和青山青山农场[26];又在上水设立了“农业指导所”和“农业传习所”,派遣农业专家指导各农户改善耕种技术。[25][27]除此之外,日治政府计划开发新界成农业中心并鼓励农民开垦更多新的农地,同时自行开发新农场,例如于粉岭军地马场设粉岭农场、于上水金钱哥尔夫球场设金钱农场、于石岗机场设锦田农场等,目标能生产粮食以供应到市区;唯这些地点都位于山区之内,水源不足根本不适合种植引入的“蓬莱米”品种,因此成效不大。另外,日治政府征用了位于大埔的康乐园农场,并交由台湾拓殖株式会社香港出张所(办事处)营运,尝试在农场内以改善的种植方法提升农产量,并计划在三年时间内增加农场水果产量两至三倍。[28]
而农产营销方面,日治政府组成了“蔬菜荷集组合”,由“区政所”以公卖型式统营农产买卖,以控制当时市面粮食浮动的价格;而战前已存在的各个墟市如大埔墟和元朗墟等亦被允许继续营业,以对应市面对农业贸易的需求。同时,部分粮食会由东莞和宝安等地运到元朗再运往市区供应。[27]
内地动荡:人口大增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除了原先因为逃离战乱而北迁内地的居民之外,1946年在内地爆发了第二次国共内战同时令大量的难民涌入到香港境内;两件事件令香港境内的人口急升造成隐忧,而香港的粮食供应受到了极大的压力。 当时南迁到港的难民大多本业为农民,香港政府为应对情况设立了“农务部”和“渔政部”,管理新界的渔农业生产和复原并协助他们继续在本地以务农为生(大多居留在新界地区),以及舒缓市区的人口增长的食物供应;两个部门期后在1950年和“林务部”合并成为“农林渔业管理处”。[29]同年,政府成立了非牟利法定机构“蔬菜统营处”(简称“菜统处”),协助在新界各区农户的农产品运输、销售和其他支援服务。[30]其后的1953年,“新界蔬菜产销合作社有限责任联合总社”(简称“菜联社”)的成立整合了新界各蔬菜合作社。[31]这两个机构对以后香港的农业和农产销售的影响力一直维持至今。
战后发展:农业转型
1951年,嘉道理农业辅助会成立,目的研究及开发农业技术,协助并让这些中国移民务农维生。根据胡礼撰写的《白牛石实验及扩展农场》报告书所描述,当时由大陆逃难至香港的难民绝大部分都是农民;而当时新界已经有30万农民在只有50平方英里(约129.5平方公里)农地内耕作,农地不足以供应全部难民之用,迫使部分难民移居香港市区。[32]嘉道理农业辅助会的创办人认为,辅助会的作用除了发展新界农业以令香港农产供应能达至自给自足之外,更应该要辅助来港难民让他们可以延续数百年来在中国的农业社会精神和生活模式,因而定位辅助会为新界农户的合作伙伴,协助难民在港能够继续从事农业工作,同时解决香港对农产品的需求。在1952-63年间,新界共有30万人受农业辅助会的协助兴建各种的基建、提供设备和提供农业物资等;新界农民在资助下,所改善的灌溉系统使农产品收成量增加20%,害虫的防治能力的提升使收成增加10%,使用改良了的稻米种子使稻米成收量提高了20-40%。[33]
香港政府随后仿效了嘉道理农场而建立了数个政府实验农场,例如大龙实验农场(现为仅存之实验农场)、青山农场、上水农场、打鼓岭农场、大帽山农场和西贡农场等[注 1],研究项目包括对各种水果蔬菜在不同地形的种植、肥料测试、品种繁殖、稻米的种植、禽畜的饲料的种植测试等;后来实验农场亦发展至出售各种作物种子及树苗等。[34][35]
香港农业在这时期开始急速发展。1953年,战后的首届“新界农产品展览会”(简称“农展会”)在元朗大学举行。[36]农展会由农林渔业管理处筹办,当中有多个比赛例如各类农产品和农具设计共200多个奖项,目的振兴本地农业。[37]
- 各种贷款基金
- 1955年《嘉道理农业贷款条例》
萎缩期
城市发展:农地消失
香港政府在1960年代末发表了发展荃湾新市镇和沙田新市镇的计划,该两个地区均为香港重要的农业区之一。
经济转型:农业萎缩
内地改革开放:农业北移
1978年中国内地实行改革开放,吸引了大量港商投资内地。
- 农业北移
- “港商”在中国内地投资的种类可以分为:农民直接北上耕种、与农业有关的企业在国内设立“菜场”、与农业无关的企业投资农业项目、以及外国企业经香港分部投资中国内地农业项目。然而,根据在1998年的调查研究显示,在不论港资或外资,受访的176个在内地投资的农业项目均将有三分之一呈亏损状态,三分之一呈收支持平状态,三分之一呈盈利。[39]
- 内地供港蔬菜(俗称“特区菜”)[40]
保育期
政府
- 1988/2014渔农自然护理署香港农地复耕计划
- 2000年,香港政府在12月推出“有机耕作转型计划”。[41]
- 2014年,香港政府发布了《新农业政策:本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咨询文件,以推动本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42][41];在2016年正式推出
- 农业园
- 私人:
- 2012二澳复耕计划
- 2013永续荔枝窝:农业复耕及乡村社区营造计划
- 休闲农业和都市农业的兴起[43]
- 农业复兴声音
- 本地农业与土地发展(包括政府和发展商)持续抗衡
注释
- ^ 截至1967年的记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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