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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6月28日 (日) 16:38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湛江港”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9年6月28日 (日) 16:38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粤西”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ing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8:43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邀请每个人为这个百科全书贡献有建设性的资料,但是您所加入的内容并不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简而言之,维基并不需要复制来的文章,说白了,就是要你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内容有可能是我们需要的,因此我们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用自己的话把文章重新组织一遍,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侵权了。记住这一点:数量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有质量能为你赢得荣誉。最后,谢谢您的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0:26 (UTC)[回复]

关于侵权条目的处理

在下留意到阁下在“粤西”条目的编辑过程中,有将侵权模板删除的行为。在下基于善意推定,认为阁下是不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定所致。在下想提醒阁下:依据维基百科的规定,阁下不可以删除阁下所创建条目中他人添加的侵权模板,否则会被视为破坏而被封禁。

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侵权条目会在提出侵权的后的第七天,由管理员根据临时子页面的内容,判断是否仍有侵权的地方,如果没有,管理员会将临时子页面内的内容移动到原条目,并移除侵权模版。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Wcam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0:26 (UTC)—Wcam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00:26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图读湛江”可能转贴了未经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CC-by-sa-3.0)或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持有异议或疑问,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14日 (二) 00:36 (UTC)[回复]

2009年7月

请不要上传侵犯版权的图片。继续这样会被认为是破坏。谢谢您的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7月14日 (二) 01:54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并感谢阁下对湛江新闻网作出的贡献。

可是,由于湛江新闻网已被怀疑侵犯版权,按规定不应在该条目进行重写。因此,我们已经把阁下重写的内容移动到该条目的临时页面,请阁下继续在该临时页面进行重写。在确认重写内容没有侵犯版权后,我们将会让您重写的内容成为正式的条目内容。谢谢您的合作。--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2009年7月14日 (二) 13:16 (UTC)[回复]

请不要从维基百科页面移除维护性模板,当您移除维护性模板时,请确定您已经解决了模板所提到的问题,或者在编辑摘要里清晰的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你这次的移除动作已经被回退。谢谢您的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0:06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ZJIDFGDFD.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ZJIDFGDFD.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0:05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ZJGFDDRR.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ZJGFDDRR.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Advisory 2009年7月15日 (三) 01:54 (UTC)[回复]

请您停止在维基百科中加入宣传材料。尽管可以根据中立的观点添加关于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但是维基并不是一个广告或宣传的媒介。谢谢。--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4:21 (UTC)[回复]

请停止。若你继续移除维护性模板,而又没有解决模板所提出的问题或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将会被视为破坏。而你也将会被封禁而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另请注意,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4:30 (UTC)[回复]

建议阁下了解一下维基百科的方针和指引。维基百科不是广告宣传的地方,不是发表原创意念的场所,也不能算是民主的平台,收录的条目需要满足一定的知名度要求。如果阁下无法接受这些规定,可能百度百科更适合阁下。—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4:46 (UTC)[回复]

邀请您加入中文维基百科QQ讨论群

中文维基社群中,有许多人申请了Skype与各地的维基人共同讨论。因为大陆多数网民(包括大陆维基人)都更适应即时通讯工具QQ,所以一些老维基人创建了这些QQ讨论群:
快快入群吧
快快入群吧
  • 新手互助(群名为“[新#1]维基百科”)推荐) 25169201 主要通过一些老维基人在群回答维基新手的疑问,如编辑方针、经验、编辑技巧等;
  • 综合讨论(群名为[讨#1]维基百科) 41992671 用于综合性的讨论等;
  • 维基技术(群名为[技#1]维基百科) 33697389 主要讨论与维基百科及MediaWiki等相关的技术问题。

入群需要接受验证,请您配合填写个人的维基ID以便识别。

在下诚邀Zjmm您一起入群,共同成长,为维基计划添砖加瓦。

如果有所打扰,希望您能见谅。祝您编辑愉快。——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5:56 (UTC)[回复]

建议

在下留意到阁下在条目图读湛江直接重写了内容,在下首先感谢阁下的重写,但阁下可能不大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定。在维基百科,所有侵权条目都应该在临时子页面重写,而不是直接在原始页面进行修改。所谓的临时子页面,就是指条目名称后面再加上“/temp”,例如:条目图读湛江的临时子页面就是图读湛江/temp

在下考虑到阁下可能不大熟悉维基百科的规定,已经代替阁下把阁下改写的内容移动到条目的临时子页面,阁下可以点击这里查看和修改。只要不存在其他问题,管理员将会在7月21日把临时子页面移动到主页面,请耐心等候。

在维基百科,删除侵权模板直接改写内容是无法终止删除流程的。反而,会导致条目最终被错误地作为侵权内容受到删除。在下和阁下一样盼望条目图读湛江能够获得保留,希望阁下能够接纳在下的建议。

最后,祝编辑愉快!—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6:49 (UTC)[回复]

基本上小周已经说了我想说的了。希望您能明白维基百科对侵权条目的处理流程。另外,也想请您不要创建重复的条目,如图读湛江栏目。所有关于同一事物的字眼,均应利用重定向自动导向适当的页面,不要把条目复制到其他页面。谢谢合作!—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7:11 (UTC)[回复]

第二次建议

在下非常遗憾的看到阁下移动了条目,并且多次删除侵权模板。

如果阁下希望在维基百科保留这个条目,在下恳请阁下停止这种做法。试图移动条目避免被删除是不可取的做法,最后只会导致全部内容都被删除,并且会导致阁下遭受封禁。在下恳请阁下慎重考虑在下的建议。—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8:49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回应。根据阁下的请求,在下复查了阁下之前的版本。阁下之前的版本至少在“编辑创新”一段是基本照抄百度百科的内容。虽然阁下后来修改的版本已经不存在版权问题了。但是,按照维基百科的规定,后来修改的版本应当放置在临时子页面。在下也已经把阁下修改的版本放置在临时子页面,只要等到7月21日就可以移动回来。阁下这样的移动,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修改的版本也不能被保留。所以在下才劝阁下不要移动,这纯粹是为了阁下编写的条目能够保留,请阁下理解!—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9:07 (UTC)[回复]
在下绝对没有针对阁下的意图,在下只是希望阁下的文章不要因为不熟悉规则被错误的删除而已。如果造成阁下的不快,请阁下见谅!—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9:14 (UTC)[回复]

补充一点,我们也不容许两个条目拥有重复的内容。因此,我们才制止您移动页面的行为。在这7天的期间,您可以继续对临时页面进行编辑。就算您已经完成编辑,管理员也只会在7月21日才会把您编辑好的内容移回主页面。这希望您能理解。—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9:15 (UTC)[回复]

关于版权

非常高兴见到您的留言!

在下没有认为阁下修改过以后的条目侵犯版权,在下只是想告诉阁下:

  1. 您修改以后的内容放在了图读湛江/temp,并且会在7月21日移动回图读湛江
  2. 在这期间,移动或者修改条目图读湛江都有可能会造成后续的处理过程中错误的把您修改以后的内容删除。

所以,在下才会一再请求阁下不要移动或者修改条目,目的也只是希望保留阁下的劳动成果。—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9:42 (UTC)[回复]

您修改以后的内容没有侵犯版权,您在7月21日以后上维基百科看看,您会发现图读湛江里面保留的就是您的文章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19:57 (UTC)[回复]
在下不知道阁下是怎么得出在下要删除图读湛江的。—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20:20 (UTC)[回复]
在下一直强调,7月21日以后,图读湛江里面就有您的文章。您为什么不能耐心的等候5天呢?—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20:22 (UTC)[回复]
我绝对不愿意看到图读湛江被删除。但是如果您坚持要删除的话,在下尊重您的决定。—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20:25 (UTC)[回复]
您觉得篡改我的用户页面很有意思吗?大家都想保留您的文章,根本都没想过删除您的文章。何必呢?—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7月15日 (三) 20:32 (UTC)[回复]

这是阁下您的最后一次警告
如果阁下再度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将会被以破坏的理由施以封禁。请针对内容发表评论,而不是针对其他的编辑者。--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20:3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