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Mys 721tx/第1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投票宣告无效!
请勿作任何投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在此投票

时序 (UTC)

联署期:2023年9月19日 (二) 22:36 (UTC)—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
答辩期: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2023年9月26日 (二) 01:18 (UTC)
投票期:2023年9月26日 (二) 01:18 (UTC)—2023年10月10日 (二) 01:18 (UTC) 有待安全投票问题解决

提请解任Mys_721tx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之管理员权限,理由详列在下。

移动自互助客栈原始理据
言语刻薄2022年12月份,一名新人用户就条目问题,问询处事的管理员Mys_721tx,但未得其回应,后转向社群协助。该名用户认为Mys_721tx“冷处理”的作法行之有年,列举了多项过往“证据”——诚然,在讨论过程中证实这名使用者提供的理据,有近乎一半的指控展现了他对事情基本概要的不熟悉及错误认知。 然上述理据之错误至多可适当提醒指出,Mys 721tx却多次使用“表演无知”“在扮演中立者”等刻薄语句蔑称相关用户,只为激化冲突,而非达成和谐讨论的举动。该用户此前也未使用此类粗鄙或刻薄语句回应Mys 721tx,为Mys 721tx单方面输出。此外,虽依相关方针,原则上只能指出他近一年的违规行为,但为宏观视之,在此亦提供过往行为记录,证其发表不当言论行之有年:观两年前不当封锁ArikamaI争议,Mys 721tx亦对提出不当封锁质疑的四名用户使用了包括“无知”“龌龊”“编造、公然撒谎”“伪装中立者”“已成为ArikamaI真人傀儡,无参考价值”“不愿意回答简单问题的挑梁小丑”等鄙词、恶意指控的不当言语。其显将在讨论中谬视用户视作“理所当然”,至今亦未曾想更正。
不充分沟通、违反避嫌:除当年ArikamaI封锁案涉未避嫌、程序不当之争议外,见年前汉他病毒编辑记录,一名Ip用户因疑似原创研究问题与Mys 721tx相互回退,Mys 721tx未避嫌径自使用管理权将其封禁。在此过程,Mys 721tx在编辑摘要提供了一次缩写链接、一次警告模板,而未有出自自己的任何解释,有违善待新人及避嫌等社群原则:可见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中提及““先聆听”“减少运用维基术语,运用时,请给出相应的解释。”“不应用封禁来当“见面礼”请先尽力沟通”。”。上述除缩写链接、模板,未曾发表任何自己的话语解释,作为涉事用户应对新人属沟通不足(又及,一个是不活跃的Ip,另一个却是编辑本站十几年的老手。前者甚至先开启了讨论。);二则其有管理员的双重身份,本就应最大化回避使用权限,交由其他管理员审议。但显然,此君为了自以为的“效率”而藐视上述规则,其行为之机械化、潦草,可用我去年所说的话概括:“..其中连出于自己的一句话都不肯说,一次讨论也不肯发起,甚至连一次为避免避嫌争议的提报都懒得执行。如果要封禁机器人,过滤器就已经具备了,我们还要人来当管理员做什么。”
曲解常规认知、不合理的封锁:以本提案发起人WMLO作例(下方为编辑禁制相关争议的必要阐释,如有违规,请各位理解本人为阐释必要理据而忽略此规则。);我与一名用户MINQI有长达六月的编辑禁制,意味着不得互相在讨论中直接提及对方,不得在编辑中覆盖对方的编辑以免造成编辑争议。然而,我在8月8日编辑某条目子段名称时,MINQI却迅速回退了本人编辑的小段,与我产生交互禁制。 而后,我以MINQI有违单方面违反编辑禁制为由,请求社群评论、处理,并根据常识引用了但书条款的“必要争议解决”对我提报行为作出解释。期间MINQI亦对我作出提报(此行为我不多作评论,见仁见智)。Mys 721tx则违背常理,完全无视MINQI先与本人产生主动交互,并无视上述但书条款,以我的提报行为提及对方为由,将我封禁六个月。这在之后被多名用户指出违反常理。此类不问是非、不看前因后果、不考虑方针指引、以扭曲的个人理解,施行毫不合理的封禁,理应被本站所唾弃。所幸,本站仍有为道义发声的人士,向被扔入泥潭的肮脏野狗伸出援手,也正因为他们,我才能站在这里说出自己的想法。
维基法匠游戏规则:我在被封锁时,因封锁理据不明,曾向Mys 721tx提出问询,但至终仍未在讨论页得到其任何回应与解释。直至Sanmosa君提请互助客栈评议。我估计若非如此,他也不屑在讨论此事的公共场合提及我这“扰乱惯犯”。说到正题,根据他在客栈的解释[注 1],若他真的“诚心”认为我提报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还勉强可说他对方针的理解,或者“常识”一时与一般人脱节(即使这作为管理员来说已经很严重了)。但要是说“编辑某人长期关注的条目”本身也是“违规”行为,那么就是将不利自己的规则解释成自己有利的,属于游戏维基规则互动禁止本就可以编辑同一个条目,只是不得覆盖对方的编辑,产生交互。他那一套“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违反编辑禁制”论,从来不是方针的规定,而是他个人的扭曲理解。我引用规则请求社群介入能被他解释成违反WP:IBAN中"直接或间接于本站内提及或评论另一方的"的规定,而他给出个人创造的规则恣意封禁用户,就是“合理认为”;封禁用户就要严格按照字面意思,对自己的封禁理据就要适用他所谓的“依据精神理解”。我还能说什么?讼棍扰乱被他一个人占了。既然如此,怎不说MINQI长期编辑维基百科,WMLO也长期编辑维基百科,因此两人在禁制期内编辑维基百科本身也是违反编辑禁制的?维基百科不是你个人的智辩场所请不要得寸进尺
藐视社群:有关此君过往言行争议的讨论,综合2021年封禁ArikamaI事件2022年11月份有过两回(这次是第三次),当中均有编者提出“用权过当”“违反避嫌”“沟通不足”“用词粗鄙、刻薄”等问题及其建议。而就他参与有关讨论一贯的行事、回应看来,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他从未有任何反省与改变。说得直白点,是为藐视社群。
以上为近一年之不当行为。——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回复]

注释

  1. ^ Mys 721tx于互助客栈言论:...是次编辑争议涉及其中一方长期编辑条目,申诉人亦曾参与相关争议讨论(见存档2),可合理相信这次争议(不论是条目编辑或是提报)违反互动禁制。"

理由

第一阶段:联署

联署限期:2023年9月26日。

  1. (+)联署:作为提案者——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19日 (二) 22:37 (UTC)[回复]
  2. (+)支持:即使贡献再多、地位再高也无法掩盖长年违反WP:CIVWP:AGF且毫无改正的问题,像这种轻蔑、冷血的管理员应该下台。能力再好也不能证明人性也好,若这件事得不到解决,会带来像“只要有贡献就会被容许做出轻蔑、人身攻击等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这样的道德危机。--Lanwi1Talk 2023年9月19日 (二) 22:49 (UTC)[回复]
    (~)补充:提出解任的意义是为防止协作环境受到进一步破坏,如果轻蔑、人身攻击等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得不到解决,会让其他人觉得维基百科是个有一群不友善的暴力维基人嚣张跋扈的可怕地方,其他维基人也会因暴力维基人的行为而离去,管理员更不可以做出违反协作规则的行为。不要让“遵守文明方针的大家的维基百科”变成“违反文明方针的一群暴力用户的维基百科”。--Lanwi1Talk 2023年9月21日 (四) 04:50 (UTC)[回复]
  3. 基于既往记录之如提起可持续检视与理想预订不相称或超然于维基目标之行为活动,并综合考虑本地框架机制等及社区因素,为OA2021后社群可进一步系统性检讨、及可避免后续实际可能与部分司法辖区任意释法等趋向一致,谨(+)支持在此开启本案,以适切之程序检视、识别和鉴定相关案事,并促进维基人等继续和持续审视吾等自身和参与审度。——约克客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3:01 (UTC)[回复]
    翻译:和我之前想的一样,并且考虑到方针、检讨OA21、避免像港区国安法一样乱来,支持,还能促进维基人反思。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0日 (三) 03:13 (UTC)[回复]
    @魔琴:如有报导意愿,务必请本站记者如实记载此案。无论结果如何,要么让社群的美名天下传扬,要么使大家认为社群的改革仍未成功。——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4:47 (UTC)[回复]
  4. (+)支持:开启本案。 互助客栈原始理据中提到的 2021年封禁ArikamaI事件 中的事件是在下见到的该管理员多个违反维基规则的例子之一, 犯了错误并且拒绝纠正,没有从中学习从中成长。由于管理员权责甚大,管理员需要社群很大的信任。 在"长年违反WP:CIVWP:AGF且毫无改正"情况下提报,不属于Wikipedia:翻旧账 --Gluo88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4:41 (UTC)[回复]
  5. (+)支持:以前没在互助客栈讨论,现在还是要表明一下自已的立场。考虑到上次见证的事件和理据,所以支持。--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2 (UTC)[回复]
  6. (+)支持,对于该不该支持解任我还想先看事主回应,但客栈所述理据完全足以发起解任投票。—-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07:18 (UTC)[回复]
    @Sean0115按照解任方针,参加连署===支持解任,请想清楚再参与。--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7:57 (UTC)[回复]
    @RainBeforeSun:请阅读解任方针。所有用户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改票。——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我不是叫你不要回应我了吗...--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8:28 (UTC)[回复]
    我写之前是有看过第三阶段写的,联署者自动计为支持者,唯投票期间仍可改变意向。--Sean0115 2023年9月20日 (三) 08:07 (UTC)[回复]
  7. (+)支持,本人虽然跟Hoben7599一样未参与讨论,但先撇开此次解任是否存在拉票问题及提案者的行为争议,只看Mys 721tx对两桩事件的处理手法,私认为Mys 721tx已经不适合再担任管理员。--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9月21日 (四) 01:18 (UTC)[回复]

第二阶段:答辩

  •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1. WP:CIV中禁止轻率指责他人不当。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滥权,任意封禁用户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2年12月#有关管理员Mys_721tx的建议中对任何用户的指控上下文中皆有充分证据。WP:AGF中亦“不表示用户不可以讨论和批评其他用户的行为"。将这些批评剥离语境呈现恐违反WP:CIV中"援引他人留言并断章取义,以令他人误以为发言者抱持某观点而其实际并无持有,或达到中伤之效”
  2. WP:避嫌中管理员不得仅因某用户反对自己而封禁这个用户。汉他病毒中2022年11月以来多个IP用户添加不可靠来源内容。按照添加的wikitext可按常识判断此用户群已熟悉基本规则。考虑到有多个IP用户参与,回退理由不针对其中任何一人。对每一个参与的IP用户发送低级别警告亦不切实际。
  3. WP:BAN#PURPOSE中规定“用户一旦被禁制,不论其在被禁制范围内的编辑是否善意改善或符合方针指引规定,所有的编辑行为都是被禁止且零容忍的。”因此WP:IAR不适用。

另外呼吁行政员(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User:Wong128hk)注意User:SunAfterRainUser:LuciferianThomasUser:Quinnie.wongUser:Mafalda4144在讨论区的动议。该动议指出本案程序上违规。请行政员亦注意提案人切割相关讨论造成拒绝沟通假象的行为。-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23日 (六) 00:54 (UTC)[回复]

第三阶段:投票

在此投票 (0/0/0) 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XX:XX (UTC)

被联署带成的投票

联署者自动计为支持者,唯投票期间仍可改变意向。为确保页面清楚,联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见被移除,请参见联署区。

支持(非由联署带出的)
反对

注:此处原有评论,因为其已被认定为不合适评论,已依据讨论页指引移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原因:违规拉票。--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回复]

(-)反对:整个流程不符合维基方针。从提案者把“自说自话”理解为“沟通无效”开始,到联署不足7人就已经开始“警告”社群不应该投“反对票”,就是一场闹剧。--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6:40 (UTC)[回复]
↑该投票无效,原因:投票还未开始。--RainBeforeSun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6:59 (UTC)[回复]
既然您有如此意见,那我就等联署七人过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在那之前先划线。至于“自说自话”,您说对了!正是因为Mys 721tx无视讨论,一直自说自话,打算一贯如前两次般,把指控上升对于我个人,试图将动议营造为闹剧,进而逃脱答辩”。故才被视作“沟通无效”。我想这也是合理的分析,您不觉得么?——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6:52 (UTC)[回复]
你就不能干点正事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9月21日 (四) 04:49 (UTC)[回复]
@UjuiUjuMandan:你这句话也应该告诉那酱缸里的几位不明事理者。请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再用同样的话,否则我一律反弹。--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5:51 (UTC)[回复]
够了。我不是你爹,没兴趣关心你的小性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3年9月21日 (四) 06:20 (UTC)[回复]
中立
其他意见

结果

由行政员User:Wong128hk依据《管理员离任方针》宣布无效。详细请见:Wikipedia_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Mys_721tx/第1次#c-Wong128hk-20230923120500-Hoben7599-20230923111700。--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23日 (六) 13:08 (UTC)[回复]

@Hoben7599(!)意见,连结打不开,是不是移转到“存档”?--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9月24日 (日) 14:39 (UTC)[回复]
已代为修改。--Cookai饼块🍪💬留言 2023年9月24日 (日) 15:09 (UTC)[回复]
感谢您。--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9月24日 (日) 15:10 (UTC)[回复]
最近休息中,感谢帮忙owo--Hoben7599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9月24日 (日) 15:18 (UTC)[回复]
已修改链接。--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6月23日 (日) 23:17 (UTC)[回复]

讨论区

点击此处进入讨论页

已修改链接。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6月23日 (日) 23:1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