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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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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任议案
此管理员及行政员曾获提请解任或罢免,
以下列出过往的记录。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协调世界时2024年7月14日23时57分按此更新

投票现已结束!
请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时序

  • 联署期:2011年6月18日 (六) 14:46 (UTC)-2011年6月19日 (日) 15:51 (UTC)
  • 答辩期:2011年6月19日 (日) 15:52 (UTC)-2011年6月23日 (四) 15:50 (UTC)
  • 投票期:2011年6月24日 (五) 15:51 (UTC)-2011年7月8日 (五) 15:50 (UTC)

理由

前言:此管理员在2月余内即滥用“编辑全保护页面”、“删除”、“封禁”权利,干犯维基百科:页面保护方针维基百科:快速删除的标准维基百科:管理员#避嫌维基百科:机器人等维基百科正式方针。滥权种类之广,干犯方针之多,时间之密集已经到了登峰造极之地步。几天前已经有人在WP:互助客栈/其他提出,希望此管理员反省。然而其无任何悔意,甚至认为他所作所为都是有道理的,这种“沟通”实在无法令人满意。忍无可忍之下,不得已再次提出解任案之正式联署。以下是其具体滥权的记录(不一定完整):并争取解任联署。

增补议案

本讨论已经由提交者撤回。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注意:以下是此解任案的一部分! 倘若此次投票成功罢免shizhao,请全体维基百科管理员和行政员以监管失责为由自行除权。理由我在方针版已经讲的很明白。—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08:48 (UTC)[回复]

请封禁派不要封住人民的嘴巴。擅自删除别人的内容不是友善的行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4:58 (UTC)[回复]
(!)抗议某用户擅自修改他人留言,将伟大的增补议案改为意见,抹杀伟大的馒头卡圆神的意愿。—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00 (UTC)[回复]
同意。请勿随意删改他人留言。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27 (UTC)[回复]
任何邪魔外道都无法阻止伟大的圆神教一桶宇宙。我建议在主投票成功通过后,组织附加投票讨论此议题,绝对不能放过所有邪恶的老旧管理员势力。—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38 (UTC)[回复]

再次(警告)部分人士,没有任何方针禁止罢免案存在增补议案,请尊重联署人意愿。—哇达丝哇馒头卡,哦咧哇代表QB惩罚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6:26 (UTC)[回复]

本增补提案是联署人之一意愿,且在联署期未有收到任何明确的反对意见,将确认为联署期全体联署人共同遵守的意见。-哇达丝哇馒头卡,哦咧哇代表QB惩罚你 (留言)

(警告):请勿再擅自移动此段落。-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4:22 (UTC)[回复]

(※)注意:提醒一句,增补议案的作者就是投反对票的第一位。他虽然是联署人,但他是反对罢免的。其用意不明。大家自己判断--Coekon-OBE 2011年6月25日 (六) 08:34 (UTC)[回复]
收到你的通知后,我改回来了,原来是我搞错了,对不起。-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13:31 (UTC)[回复]

不要闹了……--Ben.MQ 2011年6月25日 (六) 09:12 (UTC)[回复]

馒头卡不要闹了,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结果是该管理员被撂倒,而且请馒头卡抬头看清楚,这是shizhao的罢免案,不涉及其他任何人。--SyaNHs 2011年6月25日 (六) 09:45 (UTC)[回复]
此为联署期一众联署人的共识,且没有经过任何联署人反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0:22 (UTC)[回复]
联署人的共识是罢免shizhao,不是带着大家去学比利时玩无政府状态。--SyaNHs 2011年6月25日 (六) 11:43 (UTC)[回复]
不急,慢慢看下去你就会明白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3:25 (UTC)[回复]

联署区(已结束)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已经有七个人联署,进入答辩阶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苹果派你懂不懂什么叫“认同指控”?电视剧看得少?只有罪犯才会自己说“认同指控”,你应该说“支持指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08:38 (UTC)[回复]
(!)抗议上面的用户盗用我的制丝产权。-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19 (UTC)[回复]
(:)回应:反正先让连署过嘛,我的立场 E兄应该很清楚。而且我有修改文字,在加上维基的内容是以CC-by-sa-3.0释出,这样是OK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27 (UTC)[回复]
我是说你侵犯我的制丝产权,不是知识产权,请明鉴。—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29 (UTC)[回复]
这是什么?(晕)--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32 (UTC)[回复]
人齐了,请开饭,我睡觉了,晚安。-馒头卡--我代表QB来惩罚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53 (UTC)[回复]
苹果派,辛苦了,干了一个多星期终于联署成功了,还要凌晨加班,真的辛苦你了,这里我代表黑长直、红毛、蓝毛、学姐感谢你。-哇得输哇馒头卡,哦咧哇代表QB来惩罚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5:58 (UTC)[回复]
预祝苹果派的连署“一路平安”,和我签下契约成为魔法少女吧!--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6:02 (UTC)[回复]

答辩区(已结束)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答辩期已结束,进入投票阶段。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PS:提名罢免者从未与本人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从未参与过所提罢免理由的任何讨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5日 (六) 10:22 (UTC)[回复]

请各人注意,根据解任方针:

  • 在解任提出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特别通告

管理员shizhao此前回应,将进行一段维基假期。我将其前段时间的最后回复转贴如下,以免有人认为无人答辩,影响投票公正:

不好意思,一直没有再进一步讨论。因为最近忙一些别的事请,没太多时间上维基百科,未来10天左右又将一直在外,恐怕上网也不易,即使能上,恐也没有太多时间来用。

  1. 关于google chrome条目的移动可能真的是我的疏忽,此前一直以为保护条目不涉及相关争议的编辑是没有问题的,只有与保护原因有关的编辑才是不允许的。看来真的是我对方针的理解错了?此外,这个移动后来也因为有人提出异议恢复了,讨论也已经全部结束。不知道为何还要拿出来作为我的罪证?如果管理员犯错,难道管理员犯错是不允许改正的吗?即使改正了也会成为将来的罪名?
  2. 关于删除讨论中的速删。我记得一直以来在删除讨论中管理员是可以根据此前的方针、指引、惯例和参与者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删除的,在删除讨论中提前删除一些提交的页面一直以来都有,我的快速删除不是依据WP:CSD来删除的,而是根据存废讨论的方针和惯例来处理的。如果说,社群认为那种“我是xxx,毕业于xxx,我喜欢xxxx”的条目也值得保留至少7天,耗费大量社群精力去审核是否要删除,那我也没意见,以后不去提前删除就是了。或者说,对于存废讨论,这对管理员而言是否意味着管理员没有权力去作任何判断,只有根据存废讨论的投票结果来做判断。不论这个结果是否合理,是否违背其他方针?
  3. 关于机器人。talkindexbot是我特意不去申请bot权限的。因为它的编辑量很小,而且如果有bot权限的话,用户就不能在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默认状态)中看到他的修改了,而我的本意是希望有最多的人看到他的修改,以促进和扩大讨论。而且,方针也没有说运行bot必须获得bot权限才行。User:RonaldB也是一个24小时运行的脚本,它也同样没有也不需要用到bot权限。另外,全域机器人是全域机器人,本地机器人是本地机器人,二者是两个用户组,权限也不相同,我的user:sz-iwbot不过是同时拥有这两个权限而已,而且全域bot的申请条件更是要求该bot在多个语言版本已经有长期运行才行。而且sz-iwbot运行的任务绝大多数在获得全域机器人之前就已经在运行。至于超出授权,目前中文版从未要求每个执行的任务都要授权。如果认为需要这样做,应该是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写入方针。另外说我运行的机器人进行有争议的编辑是什么意思?不明白。大多的留言以及2次封禁都是由于技术问题,而不是编辑争议。
  4. 其他问题讨论的很明白了,就不再多说了。

最后,以上的回应因为时间仓促,匆忙写就,没有仔细查阅相关的方针指引,全凭记忆,或许有错漏或不准确之处,万请海涵。此后1-2星期左右可能很少能长时间上网,恐无力作进一步回应--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12日 (日) 06:28 (UTC)[回复]

至于原话是否值得所有参与者采信,请自行判断。(警告),以上内容受CC-by-sa-3.0协议和GFDL协议保护,请勿随意修改。-哇达丝哇馒头卡,哦咧哇代表QB惩罚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6:20 (UTC)[回复]

这个星期shizhao是到我现在居住的这个城市旅游了,周五我还和他见过面的。他的行踪都在4sq上公开,所以追踪不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6月19日 (日) 16:28 (UTC)[回复]
此内容可待本人现身后删除,唯目前需保护投票之公正性。-哇达丝哇馒头卡,哦咧哇代表QB惩罚你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6:34 (UTC)[回复]

正式答辩

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这次是谁发起的罢免?是被封禁的Naruto239377吗?另外,关于机器人部分补充一点:操作机器人与管理员权限有关系吗?删除讨论的问题再重申一下,不是根据WP:CSD来删除的,而是根据管理员可以在存废讨论中依据现有方针政策以及讨论者意见进行判断并删除,而不是依据投票结果,而且我也没有“跳过删除候选直接删除文章”(WP:RFDA/A),这些页面都是已经提交到存废讨论中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回复]
呃,看了上面的增补议案,这只是个纯粹恶搞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0日 (一) 04:10 (UTC)[回复]
请某些不民主的管理员不要自以为是,认为伟大的馒头卡神的方案是恶搞。馒头卡代表了宇宙的意志,就是这个宇宙。—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因为早上没有吃馒头)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4:19 (UTC)[回复]

答辩结束,赶快开始投票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因为早上没有吃馒头)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1:11 (UTC)[回复]

另外,user:At7002已确认为傀儡被永久封禁了。个人认为我与苹果派只是对方针理解上的不同造成了冲突。我认为管理员是基于社群信任以及基于方针指引和惯例,还有社群的共识进行管理员权限的行使的。重要的是善意的编辑,不会对社群造成负面影响,有利于条目的编辑,符合五大支柱的精神。我不认为我的编辑违反了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但是或许可能不够谨慎,这是我需要改进的地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21日 (二) 13:25 (UTC)[回复]

(以下复制自讨论页)

再次重申一下,罢免理由第5条不涉及管理员权限。此外,除了第一条编辑保护页面,是我在当时不知道被保护页面的任何修改都是不允许的,还以为只要不是编辑与保护原因有关的内容就没有问题,而且此后了解后,就已经修正了错误。而第2条罢免理由说我胡乱删除条目,但是这些条目都是已经提交到存废讨论的条目,而管理员有根据讨论情况来判断存废讨论中的页面是否应该删除的自由裁量权(存废讨论不是投票),而且也经常有页面会被管理员或非管理员根据讨论情况快速保留,既然能够快速保留,那么提前快速删除自然也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4日 (一) 03:37 (UTC)[回复]

连署支持区

投票区(已结束)

本讨论已经结束,处理结果:投票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2011年6月24日 (五) 15:51 (UTC)-2011年7月8日 (五) 15:50 (UTC)为本投票的投票期,用户可以就“是否解任Shizhao”议案投票,请投票人注意,根据解任方针:

  • 投票人在投票前,应该先行阅读所有证据及讨论,并作出你的意向。
  • 合乎下列任何一项条件者,该票会被视为无效:
    • 投票人于2011年3月9日未达自动确认用户资格
    • 投票人的投票没有签名(可于结束日期前补签)
    • 投票人被确认为傀儡(只计算主账号之投票)
    • 投票人重复投票(所有票均视为无效)
    • 该票没有注明原因(可于结束日期前补上)
  • 投票人可以投(+)支持(-)反对(=)中立票,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无论任何投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否则计为无效票。请注意,(=)中立票仅会于投票结果临界时考虑。
  • 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解任,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间改变意向。用户可以在投票期内改变立场,结果以投票期结束后为准。
  • 若您到这里来的原因,是应朋友的要求,或应其他网站或论坛的要求,请留意,解任过程是由中文维基百科编者的共识作最后决定。请勿受站外拉票,而令真人傀儡的情况出现;亦请勿进行拉票,以免影响投票结果。
  • 有效表决的最低总有效票数为25票。如总有效票数低于25票,则不论结果如何,均视为解任不通过。若总有效票数达25票或以上,且支持罢免票数超过50%者,则投票通过,被提请解任之管理员获得除权。
  • 请注意,支持、反对或中立票投票区均不是讨论区,如有任何意见请移步至讨论页。
  • 根据基金会隐私政策,“用户贡献根据其注册和登入状态收集在一起。用户贡献的资料,如编辑的时间和次数,可以通过用户贡献列表,或其他用户发布的统计讯息公开获得。”,因此维基人可以对此投票进行任何与用户编辑数有关的调查。

支持

反对

中立

结果(已公布)

  • 初步对所有投票用户进行核查,本次解任投票共收到来自自动确认用户的421票;
    • (+)支持 共计196票;
    • (-)反对 共计205票;
    • (=)中立 共计20票;
    • 计入中立票,支持 : 中立 : 反对 = 46.56% : 4.75% : 48.69%
    • 不计中立票,支持 : 反对 = 48.88% : 51.12%
  • 综合上述,本次解任投票未达到方针所规定的“支持解任票数达50%以上”之门槛,结果显示本次解任投票未获通过,欢迎其他维基人重新核实。-Jack Tao(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01 (UTC)[回复]
    请除shizhao外的其他行政员核查并确认结果。--达师198336 2011年7月8日 (五) 16:04 (UTC)[回复]
    • 核查完毕,结果如下︰
    • (+)支持 共计196票;
    • (-)反对 共计205票;
    • (=)中立 共计19票;
    • 总票数︰420票
    • 计入中立票,支持 : 中立 : 反对 = 46.66% : 4.52% : 48.81%
    • 不计中立票,支持 : 反对 = 48.88% : 51.12%
    • 本人谨依《管理员解任投票方针》及其通常指标确认︰是次投票多于廿五票且支持方无论是否计入中立票均未逾五成,依方针所定有效但未获通过。
    • 而有鉴于行政员或管理员可依“肇事管理员滥权程度或违反事实”衡量“其支持解任所需票数的指标”,请行政员商议是否动用权力更易指标并至此公布。
    • 以上。—J.Wong 2011年7月8日 (五) 18:42 (UTC)[回复]

重新核查,发现反对票第149号未于3月9日或之前达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此票无效,修订反对票至204票,支持与中立维持不变。行政员有权宣读最终结果以确认是次议案的有效性。-HW - - DC9 2011年7月20日 (三) 10:44 (UTC)[回复]

讨论区

所有讨论及对此投票的意见均可于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找到,所有与投票相关的讨论都应该在该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