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解除存档/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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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除保护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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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为存档用途,新申请请到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不足50个链入页面,不是高风险模板。--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7:27 (UTC)
也是说同一番说话,因为他是无线电视配音员,但如果继续保护便无法让其他人知道他曾配演的角色,便无法令观众加深对他的认识,因此希望能再次解禁陈继恒的条目,希望能够重建,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火焰一号(对话|贡献)于2009年10月25日 (日) 01:47加入。
- 拒绝,本条目历经5次删除,重建的各版本也没有解决提请删除时的问题。若能解决以上问题,可先在个人沙箱内试建。--Kegns 2009年10月25日 (日) 17:48 (UTC)
- 此页面并非极其关键,且全保护不利于润色文句、增加内容等。--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25日 (日) 09:56 (UTC)
佟麟阁是汉族。认为佟麟阁是满族的说法只是一种有争议的,来源不明,未经公认的说法。在正式的严肃的资料上从来没有此种说法。今年,中国官方进行的“双百”评选,明确标明佟麟阁是汉族,这比之网络上一些以讹传讹的有关佟麟阁是满族的说法更有依据和公信力(请参看相关链接http://shuangbai.people.com.cn/GB/158065/9677954.html。wikipedia)。再如,各种资料都标明佟麟阁是生于清末(1892)的河北省高阳县人,在清朝,旗人没有籍贯,只有旗分,河北高阳也不是旗人聚居之地。可见,说佟麟阁是满族,是一种不符合事实的说法,起码是有争议的说法。只采信佟麟阁是满族这种有争议的说法,不允许修改页面,以保证页面上有事实争议的“满族”不被删除或修改为“汉族”字样,会误导wikipedia使用者对事实的认知,亦是有违wikipedia的客观中立性原则的。 希望管理员能解除对佟麟阁条目的保护,开放修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27.77.19(对话|贡献)加入。
- 拒绝,编辑争议未解决,且此处不是讨论条目编辑问题的场所。—Wcam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5:02 (UTC)
对佟麟阁条目实行保护,是“荒野土豆”用户提出的,理由是:“ip用户多次删除条目中的关于佟麟阁民族的描述和其参考来源。建议管理员可以半保护该条目. ——荒野土豆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8:40 (UTC)”。这不正是在讨论条目编辑问题吗?但是管理员j.wong同意给予半保护。对于佟麟阁条目,没有人进行破坏,只是删除原条目的“满族”二字,这是对条目的合理编辑。如有编辑争议,似不宜只做出有利于一方的提供半保护做法。—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27.77.19(对话|贡献)于 2009年10月20日 (二) 15:10加入。
- 拒绝︰请善用条目讨论页,与对方商议解决此项争议。—J.Wong 2009年10月21日 (三) 03:12 (UTC)
- 请求解除保护,之前在关系改名演员的戏份多少,引起编辑战,现在明白维基百科的运作,今后会在处理条目上面,更加小心,还望管理员给予解除保护,谢谢。--Tvbfans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4:14 (UTC)
- 基于善意推定, 已解除保护—J.Wong 2009年10月16日 (五) 06:56 (UTC)
请求解除保护,之前本人创建的随心微博条目的词语都是本人个人写的,可能因为时间的原因,其他百科先发布了,维基提示侵权,但是其实还是我自己的“权”,因此希望解除保护,本人可以重新写一篇其他网站绝无仅有的相关文章,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ovegx999(对话|贡献)于2009年10月8日 (四) 14:26加入。
- 拒绝,条目未符合维基百科收录标准。—Wcam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4:35 (UTC)
- (:)回应,阁下条目之所以被删乃由于触犯Wikipedia:快速删除标准之G11︰广告或宣传,建议首先建立子页撰写相关文章,后再找管理员解除相关保护。—J.Wong 2009年10月8日 (四) 14:39 (UTC)
咨询下:怎么建立子页面?维基的操作有点复杂 能否帮助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ovegx999(对话|贡献)于2009年10月9日 (五) 5:10加入。
(:)回应:子页面是利用斜线(/) 将母页面(或称父页面)分割出来的次级页面。要建立子页面,最常用的方法是在链接中加入斜线,链接和页面标题就会是母页面/子页面。建立一个子页面的子页面(副子页面)亦是可行的。在每个子页面或副子页面的标题下,您会找到回到母页面或上级子页面的链接(即< 母页面或< 母页面 | 子页面)。适用于母页面的方针、政策和指引,亦同样适用于子页面。参见:维基百科:子页面--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1月1日 (日) 05:10 (UTC)
这是一部未完结的作品,必须开放修改以利内容符合时效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40.133.13.135(对话|贡献)于2009年10月8日 (四) 08:46加入。
- 目前条目评级需要引进该模板。相信这样对废止重要性模板没有什么坏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7日 (三) 14:18 (UTC)
- 已解除保护,请务必在进行任何更改前清理链入页面。--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7日 (三) 14:21 (UTC)
解除保护理由是没必要对一个不存在的分类页作出全保护,这阻碍了在下将之重定向至澳大利亚分类,影响了维基人以澳洲分类来搜寻资料。—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现正招生 2009年9月25日 (五) 11:11 (UTC)
- 已解除保护—Wcam (留言) 2009年9月25日 (五) 11:21 (UTC)
类别:解除保护,原因:对非管理员用户不方便进行段落编辑--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09年9月24日 (四) 04:53 (UTC)
- 降为 半保护,始终页面浏览量大但又没有什么要修改。—J.Wong 2009年9月24日 (四) 05:12 (UTC)
保护理由已不存在,条目中事实存在大量无来源依据的观点且条目中存在观点冲突,急需挂上来源请求模块。——Web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9:28 (UTC)
- 拒绝,未见保护理由已获解决。—J.Wong 2009年9月21日 (一) 10:28 (UTC)
- (:)回应,事实上本人的确是在讨论区中放了狠话,但从未恶意删除.篡改该条目内容。未发生过“编辑大战”,保护理由事实上就不存在。条目中存在大量无来源依据且编辑主观揣测的内容,勿影响其他读者 急需挂上来源请求模块。 —Web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1:46 (UTC)
- (:)回应,请阁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9月21日 (一) 15:04 (UTC)
保护理由为模板被移除,条目经讨论后已被保留,保护理由已不存在。
- 已解除保护—Wcam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5:04 (UTC)
曹长青条目屡被怀疑为曹本人或其好友的人修改。这些修改删除所有对曹的负面评价,并且这些修改者在维基百科上的活动仅限于对该条目的修改。建议管理员应取消LiuL54等用户对该条目的所有修改,而不仅仅是将该条目设置成保护状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对话|贡献)加入。
- 拒绝︰保护并非对现有版本的认可。—Wcam (留言) 2009年9月5日 (六) 08:30 (UTC)
- 保护并非对现有版本的认可。但目前的保护显然达到了LiuL54这样的编写者的目的,管理员不应拘泥于教条。分析LiuL54等的编辑行为,可以避免机械的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对话|贡献)于2009年9月5日 (六) 10:21加入。
- (:)回应︰似乎阁下去错了地方申请,阁下显然不是想解除条目的保护。如阁下希望修改已保护条目,请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9月5日 (六) 11:05 (UTC)
- 保护并非对现有版本的认可。但目前的保护显然达到了LiuL54这样的编写者的目的,管理员不应拘泥于教条。分析LiuL54等的编辑行为,可以避免机械的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dtang2000(对话|贡献)于2009年9月5日 (六) 10:21加入。
{{GAnominee}}
看链入页面,才不到十条,谈不上是高风险模板,建议解除保护,至少也得改成半保护。——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8月27日 (四) 10:21 (UTC)
- 半保护'半保护'—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0:28 (UTC)
若假定善意,该页只是因为有两个条目的恢复申请被管理员以程序理由否决,才被IP用户重复提出[1],应不致于破坏的程度。因此我认为保护理据不足,请求解除保护。—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8:09 (UTC)
- 已解除保护—Wcam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8:19 (UTC)
- 贵网站说此条目中立性有争议、内容、语调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本人是邓传楷条目的原作者,认为中立性不存在问题,因为邓传楷本身就是个像蔡元培一样的兼容并包的人物,他为了中华民族的抗日大义,不远万里,回到中国,携眷投笔从戎;救国不忘育才,危难时期办学,任国立英士大学校长时,把祖传布庄的卖布所得全部贴光用于教职员工薪水不足部分,贴钱当官,当今中国国共两党高官中实为罕见;出席会议、或宴会赴约,必定自己口袋中取款付账或分担餐费,这在当今中国达官显要很少有人做到;延长九年国民义务教育;扩大公共保险范围;不遗余力义务维护国宝;竞选中常委,不忮不求,始终与人无争,他的理念是“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朋友冤枉系狱,无一人敢过问,只有他不顾一切致慰,出狱之日设宴压惊。其大智大德大仁大义大勇之胸怀,足为世人之楷模。至今江阴市很多老人,常常谈起邓传楷,就肃然起敬。当然,内容、语调就可能带有明显的个人观点或地方色彩,这也不必为怪。为了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文章中很多语句的引用,保持了资料来源的原样;至于文章中多次称呼“公”,海外华人习惯称呼“公”,即“他”的意思,就和日本人称呼“君”一样,要和国际接轨,要符合海外华人的阅读习惯,文章不仅仅是给大陆人看的,因此不能简单地判断为歌功颂德;当然,他的行谊,也值得歌功颂德。
- 本文来源:
- 邓公传楷先生八秩寿序 / 台北市江阴同乡会全体理监事暨江阴县旅台全体同乡 1991.9.4
- 邓传楷事略 / 钱文颖撰 1999.(旅居美国)
- 忆往事、敬悼邓传楷兄 / 张希哲撰 1999.(原华侨协会总会理事长)《侨协杂志》64期
- 邓公传楷先生溘然长逝遂尔陨落 仰望英灵儒林高节清华德如玉在山 / 张文彬 1999.3.6《武进乡讯》第四十五期
- 褒扬令 / 行政院第2619次院会1999.3.11、总统暨行政院长华总褒字第790号1999.3.26、《中央日报》1999.3.27
- 改革铨政嘉惠公教人员 / 顾锡汉撰 1999.9.5(原邓传楷机要秘书、现江阴旅台同乡会副总干事)
- 感念邓厅长—追忆四十五年前一件往事 / 志勤撰 1999.2.《江阴乡讯》第五十二期
- 怀念父亲 / 邓之鑂撰写 1999.12.15《邓公传楷先生逝世周年纪念册》中华民国八十九年元月三日刊印
- 邓传楷(一九一一 - 一九九九) / 刘昌博著 2000.7.
- 中外名人传(六十四)—邓传楷 / 王治平著 2000.7.《中外杂志》68期专辑
- 江阴名人自述—邓传楷 / 沈俊鸿编著 2008.12. 江阴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江阴文史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
- 贴钱做官的邓传楷 / 丁伯𬳽撰
(世界华人退伍军人联合会总会长、香港退伍军人协会理事长、香港亚洲文化事业机构董事长) - 邓传楷与奥运——江阴日报2008.7.31
- 邓传楷与奥运 - 江阴日报数字报
- 《世界邓氏宗亲总会》
- 《邓氏年刊》
- 跟他的家人无数次通信、通话
- 为了尽快改善这篇条目:
本人向贵网站申请解除保护,以便改善这篇条目。 218.247.202.98 (留言) 2009年8月19日 (三) 17:38 (UTC)
- 拒绝︰当初导致保护之问题仍未解决。—J.Wong 2009年8月25日 (二) 04:56 (UTC)
- 因为他是无线电视配音员,但如果继续保护便无法让其他人知道他曾配演的角色
- 我希望能解除陈继恒保护的条目,希望能够重建,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火焰一号(对话|贡献)于2009年8月18日 (二) 10:04加入。
经过一星期并邀请争议者至讨论页解决争议,不过在这期间对方有上线但并未进行讨论,故本人认为争议解除,请求解除保护并进行修改—Darkmoon0715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7:03 (UTC)
请求将模板降至半保护,以便合并{{Navbox2}}至此,而且全保护前亦没有受任何破坏。(我已用了{{editprotected}},但数天以来都没有管理员关注。)--lkopeter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7:00 (UTC)
已保护九个月,近期没有破坏--KEGNS 2009年7月26日 (日) 15:35 (UTC)
保护时间过长。61.83.96.85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11:51 (UTC)
- 未解除保护,相关争议未解决,请善用{{editprotected}}和条目讨论页。--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4日 (五) 14:23 (UTC)
因为User:XiaoZhou页面被保护,很多用户框在“连锁保护”都不能编辑。请改半保护或移除用户框—〖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24日 (五) 10:19 (UTC)
- 完成,已解除其连锁保护。—J.Wong 2009年7月24日 (五) 10:50 (UTC)
该条目一次被标侵权,二次被标广告 该条目只是提供一个门类的知识,为用户查询资料时所用,帮助扩大视野知识,同时也是一个关于该门类新知识新发展趋势的标志。也许因为本人文笔有限,现会仔细落笔客观写实。因而请求解除保护,重新开放编辑,谢谢 --Sunset1128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7:02 (UTC)
- 拒绝︰建议阁下先参阅本地方针及指引,待阁下成为自动确认用户以后,甫创建此页会更为合适。—J.Wong 2009年7月23日 (四) 07:37 (UTC)
因被反应内容不符维基规则,请求解除保护使使用者可编修,以达符合规定谢谢!]]。—Sandwichen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15:14 (UTC)
- 已解除保护。--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1日 (二) 07:49 (UTC)
请求取消保护,是因为执行保护的管理员User:长夜无风的操作违反了维基的多项方针:
1、违反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中“管理员不应该保护他们牵扯进去的条目”,且该方针特别将不应该设定为粗体。此次所谓编辑战发生在长夜兄和我之间,身为管理员应该请求其他管理员进行处理,而非自己执行保护措施。
2、被保护的历史页面错误,保护了一个不该保护的版本。页面保护方针规定,管理员应该避免喜欢条目的某一个版本,而不喜欢另一个版本,除非该版本是一个破坏。按照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维基规定了应该保护第四次回退之前的页面。实际上就是第三次(也就是第一次)回退后的版本应该获得保护,而不是其它版本,或者采取就近保护,保护当前页面。查页面历史记录,24小时内的第一次回退,是我于7月19日20:26做出,第二次回退,是长夜兄于20日凌晨03:33做出,1分钟后,他执行保护,使我无法做出第三次回退。所以如果长夜兄不违法保护的话,应该保护的是我修改后的版本。即使根据就近保护,也应该保护我20:26的版本,而不是管理员先回退我的修改,然后进行保护,这根本是乱保护。
3、我的修改并非恶意修改。其中的原因我已经在讨论页中说的很清楚,在6月28日和7月5日的编辑说明上都有解释,且当时另外一位网友guangzhou2010等于也接受了我的修改。而且我在修改为重定向页面后,已经将两个条目的内容合并。并没有恶意删除的意思,而且也清楚的撰写了条目编辑说明,这些都完全符合维基条目避免编辑战的原则。
基于以上三点,请求解除保护,如果要保护,维基也必须派另外一位管理员,将我于2009年6月19日20:26的版本进行保护,而不能保护现在的版本。User:dzochithin 2009年7月20日 (一) 05:28 (UTC)
- 拒绝︰本人已再保护页面并设下限期。恕本人找不到您所讲的版本,就是找到本人亦不会回退至该版本。保护从来不是对某一个版本的肯定,与其做一次“空编辑”浪费资源,本人希望各位尽快就争议达成共识并至此申请解除保护。—J.Wong 2009年7月20日 (一) 08:33 (UTC)
- “街道 (行政区划)”是一个在中文维基百科存在已久的条目,若要将求页面清空并合并至另一个页面必须遵循一定的步骤,否则的话维基百科里天天都有很多条目被依各人喜好而被删除。在Wikipedia:重复条目里清楚的标明合并条目应该遵循的步骤,首先应该在合并前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讨论,但Dzochithin兄在2009年6月28日15:43所做的第一次合并前,显然没发起过讨论。因此我回退了该次合并,并主动在条目讨论页发起讨论,但Dzochithin兄依然没有按步骤进行,在讨论还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再次对该条目进行了两次移动。因此,我觉得我这三次回退并不是在参与编辑战,而是对Dzochithin兄没有依照相关页面所规定的步骤进行合并所作出的必要纠正。—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7月20日 (一) 15:42 (UTC)
此剧明天开拍了...而之前保护的原因是因为之前有人未开拍就编辑...现在开拍了....可以解除。—bb606606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三) 12:16 (UTC)
我打算添加一些非侵权的内容。 Clblogmail 2009年7月15日{三)16:37(UTC)
- (!)意见:建议阁下在相应讨论页提出。—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1 (UTC)
- 拒绝,请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7月15日 (三) 09:34 (UTC)
请求理由。根据贵网站对于辞条之定义规范为"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然编辑者Wcam所留之对于周锡玮先生之"争议"与"事件"两个区块之描述,显为不实之攻讦.为确保每个网络使用人之知的权利与品质,在此,请求管理者能解除Wcam提出之半保护要求.另贵网站之管理者也应秉持着实事求是之精神,并谨守法律对于人身与名誉保护之规范,对于来往之网络言论.资料来源采取高规格之检验,以免贵站沦为便宜之论坛空间.为维持贵站对于"周锡玮"先生之公正言论, 在此,请求贵站管理者对于"周锡玮"先生之定义版本回复为ilovemlb之版本.并实施半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lovemlb(对话|贡献)于2009年7月15日 07:33加入。
- 拒绝,负面内容有来源。--Advisory 2009年7月15日 (三) 07:41 (UTC)
- (!)意见:无来源的负面内容已经移除。—Wcam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09:03 (UTC)
我要编辑,不断有新的内容需要向条目添加。 (+)支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hynot emmy(对话|贡献)于2009年7月10日 03:54加入。
- 备注:,请求者请签名。—ellery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03:53 (UTC)
- 拒绝,请善用{{editprotected}}--Advisory 2009年7月10日 (五) 04:12 (UTC)
不断有新的内容需要向条目添加。—全麦面包是一个Whole Wheat Bread。 (留言) 2009年7月8日 (三) 08:56 (UTC)
- (+)支持,请改为半保护。—时势造英雄 2009年7月10日 (五) 12:40 (UTC)
- 拒绝,有关编辑争议未解决--Advisory 2009年7月8日 (三) 09:29 (UTC)
我认为把暨南大学列为半保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保护的原因是运用大量侵权资料,但是本人仅是为暨南大学创立词条,并未以营利为目的,所用的资料是采用学校官方说法,增强条目可信性,而且没有违反中立、客观原则,特要求撤销半保护状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890106alantan(对话|贡献)于2009年7月19日 (日) 14:18 (UTC)加入。
事件已经过去将近一年,全保护也已经实施了四个月有余,目前已无人讨论,是否可以解除保护了? —— Jawley TALK EMAIL —— 2009年1月19日 (一) 16:20 (UTC)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1月19日 (一) 16:29 (UTC)
页面只有一方参与,已经多日无讨论,显示关注不多,建议解锁--58.248.188.121 (留言) 2009年1月18日 (日) 13:36 (UTC)
- 拒绝,保护距今尚不足半月,不构成冷静期,请见谅。--KEGNS 2009年1月18日 (日) 14:04 (UTC)
页面不应被保护,且为用户页的主人自行保护。--—『Skjackey tse』 2009年1月17日 (六) 08:29 (UTC)
- 已解除保护︰诚不应矣。—J.Wong 2009年1月18日 (日) 02:27 (UTC)
有人执意要删除外部链接,但那些连结并无不法,请解除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 Googoocats(对话|贡献)于2009年1月17日 (六) 16:09加入。
- 拒绝,根据外部链接指引,应避尽量免虚拟社群链接。但指引并非共识,编辑双方就此发生编辑战,因此全保护该页面并短期内不解除。--KEGNS 2009年1月17日 (六) 08:15 (UTC)
该条目半保护模板中称:“本页保护至2009年01月15日17:46。”保护应于今日结束。--219.234.81.35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14:13 (UTC)
- 这是UTC时间,因此还需要再稍等一会。—Alberth2-汪汪 2009年1月15日 (四) 15:40 (UTC)
- 已解除保护,已经自动解除。--KEGNS 2009年1月16日 (五) 11:35 (UTC)
德雷莎修女的条目上有很大一段都是非客观性的主观批评,这些涉及人身攻击而且少有证据。我希望解除封锁并且删除这些条目,并且请要加上这些内容的用户可以另外提出证据或是加在连结中。
以下是我提出不当的内容:
批评
奇迹和宣福
慈善行为的动机
捐款的去向
宣教立场: 德蕾莎修女理论与实践
特雷莎修女:穷人之友还是贫穷之友?
德雷莎修女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故事林奈 (留言) 2009年1月15日 (四) 03:51 (UTC)
- 此条目是由我实施全保护的,因为发生编辑战。请看条目历史。请User:林奈与其他维基人好好沟通,不要急于修改,或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KEGNS 2009年1月15日 (四) 03:54 (UTC)
- 拒绝︰请先和其他编辑者达成共识,后再申请解除保护并编辑页面。—J.Wong 2009年1月15日 (四) 09:16 (UTC)
内容有需要修正及更正的地方, 如多米尼加共和国与多明尼克的名称与国旗错误与错置. 谢谢! - jackhsiao 2009年1月13日 (二) 4:05a.m.
怎么回事? 整整超过半年都不能编辑? 也不能更新学程与新的杰出校友名单? 请马上解除 已经半年都不能编辑了 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 193.200.150.189(对话|贡献)于2009年1月10日 (六) 03:58加入。
保护很长时间了,申请解除保护。 Elknz (留言) 2009年1月8日 (四) 18:38 (UTC)
- 已解除保护︰请把申请置于最顶。—J.Wong 2009年1月9日 (五) 09:14 (UTC)
申请解除保护,词条名 抹茶,刚才有些误会,因为本人已经好久没有来修改词条了,都忘记怎么操作了,可能我上传内容反复修改,所以造成误会, 如果方便请接触保护,让我能够在休息日搞一下这个工作,上班后就会没有时间了,并且祝中文愿维基百科能够跟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一样拥有较多的权威性。Uji (留言) 2009年1月2日 (五) 05:01 (UTC)
- 备注:请先参见User talk:Uji和Talk:抹茶。--KEGNS 2009年1月2日 (五) 19:21 (UTC)
- 拒绝︰建议阁下先阅读所有有关版权的方针及指引。迟一步再来申请。—J.Wong 2009年1月3日 (六) 12:07 (UTC)
原争议已经消失,现在该球员已经转会,请解除保护以便更新条目。—Msuker (留言) 2009年1月29日 (四) 08:35 (UTC)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1月29日 (四) 09:24 (UTC)
目前该条目仅提及电视剧部分,而未提及原作部分,人物介绍也不够完善,纬来日本台之中文翻译“我姊是恶魔”亦未提及,故该条目应解除保护(至少应降至半保护)以利该条目之完善。--RekishiEJ (留言) 2009年1月22日 (四) 17:05 (UTC)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1月22日 (四) 17:10 (UTC)
讨论结束,达成共识,请降保护级别至半保护。——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月20日 (二) 17:10 (UTC)
其实高句丽与韩国没什么关系,只是韩国没事瞎扯,另一方面,朱蒙一剧有丑化中国之嫌
有关条目的半保护模板放置达半年以上,建议解除。—User:Milk9205,2009年3月23日 (五)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3月23日 (一) 06:00 (UTC)
- 当出不知使用法现在知道了,请彻销半保护,谢谢!
- Ogame846(留言) 2009年3月2日
- 已解除保护,遇编辑问题,请及时与他人沟通,多谢合作。--KEGNS 2009年3月2日 (一) 16:58 (UTC)
管理员RalfX自2008年8月把条目半保护后没有解除,ip用户无法编辑,无法增添新讯息,要求立即解除。--58.153.106.247 (留言) 2009年3月1日 (日) 12:15 (UTC)
- 已解除保护,由User:Wing完成—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12:26 (UTC)
半保护是因为我上周将部分在政府官网上找到的资源放入本页引起的,被删除的理由是侵权内容。由于我列出了资料来源,不清楚为什么还会被以此理由删除。现在我懒得理你们了,不会再去编辑本页,请解除半保护以方便其他使用“非侵权内容”来编辑本页的人。
- 拒绝,请求解除保护理由不充分。另外无论是否给出来源,都是侵权。—Ben.MQ 2009年2月28日 (六) 04:10 (UTC)
(!)意见侵权内容不是重点,反正也说不清。我看到其它不少条目直接把百度百科整段都搬过来的你们也没说是侵权。所以我想关注的不是侵权内容的问题,而是说我不会再去用以前用过的内容编辑本页,我只希望你们能方便其他有兴趣用非侵权内容修改本页的人。但是本页被半保护不是因为不同的编辑意见,所以没有在讨论页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什么样的理由才算充分,所以如果你们认定没有充分理由取消半保护,希望你们能指示怎么样才能给出充分理由(如果允许并且你们愿意的话,反正你们没义务)。Freecloud (留言)2009年2月28日 (六) 22:50 (UTC)
- (:)回应:阁下说“其它不少条目直接把百度百科整段都搬过来”请先确认是百度抄袭维基百科,还是维基百科抄袭百度。如果是后者,很可能是维基人的疏漏。阁下若指出条目,在下很愿意协助检查(您也可以检查侵权条目)。目前阁下表明没有编辑意见。若您或其他任何人明确表示希望编辑此条目,则可以考虑解除保护—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05:09 (UTC)
(!)意见很好很职业的回复。我看过上千条维基条目,如果能记得并指出是哪几条跟百度雷同我会很自豪的。再说一次侵权内容不是重点,我只是提一下,没想跟你们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我是来申请解除半保护的。我上面说了不会再去用以前用过的内容编辑本页,没说永不编辑,第一次提出申请时说的不会再去编辑本页是我没说清楚,我的错。我现在想明确表示希望综合一些信息自己去编辑此条目,请你们考虑解除保护。另外,等我再次看到跟百度雷同的条目时会直接联系你的。Freecloud (留言)
- 已解除保护,善意推定。请阁下在编辑时注意版权问题—Ben.MQ 2009年3月1日 (日) 12:56 (UTC)
我和User:Gzdavidwong在讨论页和对话页进行过交谈。"棒子"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英语中有"阴茎"的意识。这两个在线字典是可靠的来源。[2][3]但User:Gzdavidwong却说“要等查证以后再操”,并利用其管理员身份将此页面保护已达到其在编辑站中取胜的目的。他还和我说“第一,我只是一名义工,并非维基的正式员工。第二,我没有义务这么快处理你的烂摊子。”此页面已被保护多日。请管理员解除保护以便添加相关有可靠来源为基础的内容。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0:12 (UTC)
- 拒绝,就阁下所提出的,本人曾翻查牛津双解和剑桥网上字典,以及查阅英文维基百科和英文维基字典,俱未有发现阁下所提出的词解。阁下所提出的两个线上字典只可证实这是俚语解释,至于俚语解释应否录入条目内,请阁下与其他编者讨论,直至有共识时,再提交申请至此。另外,本人已再次保护该条目,免除阁下对瓜皮仔身份冲突的疑虑。请阁下与其他编者尽快达成共识。—J.Wong 2009年2月20日 (五) 04:02 (UTC)
(!)意见维基是不忌讳“高丽棒子”,“二鬼子”等在新华字典上找不到的词汇的。你可以看一下英文维基和英文维基字典的“Rod"[4]。俚语在维基上是毫无问题的。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23:03 (UTC)
- 好,您提供了英文Rod可以解作“阴茎”的来源,现在请提供中文“棒子”可解作“阴茎”的来源。--Nthgd 2009年2月21日 (六) 04:11 (UTC)
- 请两位移玉步至Talk:棒子 (消歧义)讨论,有共识再提交至此,谢谢。—J.Wong 2009年2月21日 (六) 05:22 (UTC)
游戏橘子发布重大消息,台湾及香港服务器将合并。[5]届时玩家系统配备必须提升,需立即更改相关枫之谷内容。 请求暂时降为半保护状态,以利更改相关内容。山斯~梦* (留言) 2009年2月19日 (四) 12:42 (UTC)
- 已经是半保护状态。--KEGNS 2009年2月19日 (四) 12:58 (UTC)
[6][7]等可靠来源表明棒子可以用来指代阴茎。文建 (留言) 2009年2月15日 (日) 15:18 (UTC)
- 拒绝,不构成编辑战后的冷静期。另下次请把请求置顶。--KEGNS 2009年2月15日 (日) 15:43 (UTC)
这个条目现在存在着严重的常识性错误,即所谓“民族国家”。为免成为他人指责维基百科质量低劣的口实,请解除保护,去掉其中“民族国家”这个被严重误用的术语。--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2月11日 (三) 06:56 (UTC)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2月11日 (三) 08:33 (UTC)
美军已有应用这种科技于战争中,编辑战不是合适理由,而且我提供的是新闻连结,有参考价值。Player23 (留言) 2009年2月9日 (一) 09:01 (UTC)
- 拒绝,不构成编辑战后的冷静期。--KEGNS 2009年2月9日 (一) 10:26 (UTC)
"未出碟歌曲" 需要经常更新, 故希望解除保护, 以便作出修改。--User:Errorkelvin
- 未解除保护,因发生一些匿名用户的破坏行为,本条目于几日前方才保护。待阁下满足自动确认用户条件后自然可以修改本页。--KEGNS 2009年2月2日 (一) 09:48 (UTC)
就条目名争议的部分,目前的共识是将条目原有内容分成两个条目,至于跨语言链接的部分,将另外处理,暂时可能先移除掉两个条目所有的跨语言链接。所以申请解除保护,以利后续编辑与扩充。--Forju 2009年2月1日 (日) 03:44 (UTC)
- 已解除保护,请下次申请时,把申请置顶。—J.Wong 2009年2月1日 (日) 07:28 (UTC)
今日User:Koika来讯告知我关注台南市条目被全保护的事,我们一起看了条目的编辑历史,认为是管理员误解了Vbnm123的编辑行为,比对3月20日至3月23日由Vbnm123的9次编辑内容,只是分多次存档。不应以编辑战为由将条目全保护。--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3:13 (UTC)
。。。。。。。。。。。。。。。。。。。。。。。。。。要添加一些条目,这条条目太空虚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 ZhoufengTTT(对话 贡献)加入的。
请求理由:管理员您好,原有关宋七力条目内容并不正确。尤其是著作内容,我只是将其更正为正确内容和项目,并将其相关学说付于其上,以提供大众正确应有的资讯 请您细查其中差异处,谢谢你。另外附上良民证说明宋七力经政府机关察证并无任何犯罪纪录。来说明以上对于宋七力的不实纪录。 Richard5677
请求理由:管理员你好,有关现有维基里头著作内容是不正确的。宇宙光明体和宋七力介绍分身 并不是宋七力本人的著作。 为何锁上后就不理会维基使用者应有的发言权利?维基的精神不就是让这里的内容更加丰富和正确性?Richard5677
- 拒绝,不构成编辑战后的冷静期。请参考WP:可供查证: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而非真实性。撰写良好百科全书文章的关键之一,就是要谨记百科全书应该只依据已经获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出版过的事件、主张、理论、概念、意见和论证。--KEGNS 2009年3月28日 (六) 04:33 (UTC)
- 未来请将申请放置在顶部,而非底部—Ben.MQ 2009年3月29日 (日) 06:47 (UTC)
再次请求,请多作善意推定,再次编辑战时才作处理和尽量使用讨论页,谢谢。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0:51 (UTC)
- 备注:,请问您在修订被User:PhiLiP、User:妙诗人回退后,如今是否仍然坚持自己的编辑?诚挚建议阁下主动联系回退方以获得共识。--KEGNS 2009年3月28日 (六) 04:37 (UTC)
- (!)意见 我有来源去支持该分类的版本给User:Cloudcolors回退,而且关于条目的共识我认为更应该使用讨论页,我已在讨论页中提出请求,可是不获理会。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12:21 (UTC)
- (!)意见 已经跟User:PhiLiP联系过,可是没有回应,既然没有回应,那构成编辑战的可能性会很低,如可以请把保护解除,谢谢。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4:00 (UTC)
- 先在讨论页列出来源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3月29日 (日) 04:43 (UTC)
- (!)意见 已经跟User:PhiLiP联系过,可是没有回应,既然没有回应,那构成编辑战的可能性会很低,如可以请把保护解除,谢谢。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4:00 (UTC)
(!)意见 已加上了来源,但是User:PhiLiP没有回应,编辑战的可能性我认为是没有,如可以请把保护解除。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6:32 (UTC)
- 已经查看了所提供的来源,也已经在对话页进行了说明。该来源为二次来源/三次来源,而且这些转载网站并未经过证实。根据维基百科的管理,应当给出可信的二次链接或者原始文章。根据Google查询的结果,译文声称是来自《华盛顿邮报》,因此如果Player23能找到该文章,或者主流纸面媒体上发表的本文译文,即可承认为可靠来源。—qquchn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7:48 (UTC)
理由: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想作一些修正及添加来源。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9:01 (UTC)
- 拒绝,目前与战双方仍未有共识,情况仍未许对此条目解除保护。恐有再爆发编辑战之虞。还请阁下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3月25日 (三) 04:34 (UTC)
- 已挂了{{editprotected}},可是我认为既然有来源请求,就应该修正一下。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06:55 (UTC)
- (!)意见 只是很小的美军标签问题,一锁就是三个月,而且把我的编辑去掉,也没有什么回应和共识,谈得上是“编辑战”吗?Player23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6:51 (UTC)
- (!)意见 可以先在讨论页写出你要修改的内容,这样其他人可以先看看,或者你创建一个临时页面,方法是打开下面的临时页面,以供其他人查看,等与其他人取得共识再转正也不迟:
精神控制/Temp—qquchn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5:47 (UTC)
- (!)意见:类似精神控制/Temp这样的的临时页面一般用于侵权条目而非其他。--KEGNS 2009年3月26日 (四) 16:27 (UTC)
请求理由:请求保护的理由有这么奇怪吗?“支持者仅以萧平实批评他人言论编修百科全书”, 这 “萧平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 页面中是支持者“仅以萧平实批评他人言论”吗? 如果就算是有一些,是那一些? 也应该举的出来, 自由的维基百科真得这么自由,这么自由没理由就让人‘保护’来 封锁言论吗? 。--60.249.99.226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8:22 (UTC)
- 拒绝︰近日有两位用户于该条目爆发编辑战,故管理员依据方针把之保护。除非阁下于讨论页获得社群共识,否则在未达到冷静期的效果前,请恕未能为之解除保护。—J.Wong 2009年3月20日 (五) 08:39 (UTC)
看了很久,这位哥白尼老兄,也编了一段时日,是把批评平实居士比较激烈的用词拿掉,但也没有申请保护者所言“仅以萧平实批评他人言论编修百科全书”。 而这位Newcl老兄好像是看不惯,还是在讨论页里讲不了理,就把对方编修的结果直接取销了,这位哥白尼也取销对方的文,就成了编辑战。所以,“维基百科依据方针”也可成为不良份子捣蛋的保护方针....只要知道方法, 就可不让对方编修,不管有理无理。所以维基百科是有待改进,当然,管理版主辛苦了,维基百科加油!
。--60.249.99.226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09:59 (UTC)
目前达成的共识是三区劲舞团分别叫大陆劲舞团、台湾劲舞团和香港劲舞团,避免某些台湾本土人士的不满。最近大陆跟香港都有版本更新,希望能开放编辑。—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8日 (二) 07:58 (UTC)
- 备注:建议把讨论多放几天,并尽可能让所有曾参与编辑战的用户知悉条目讨论页中正进行分拆讨论,从以达成一个更为明显的共识,谢谢。—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8:32 (UTC)
- 不是分拆词条,只是修改表述。—蘑菇@反对维基管理员滥用职权团 2009年4月28日 (二) 08:38 (UTC)
看了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留言“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内容有可能是我们需要的,因此我们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用自己的话把文章重新组织一遍,这样就不会有人说你侵权了。记住这一点:数量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有质量能为你赢得荣誉。最后,谢谢您的合作。—Wcam”我才明白如何编写维基百科了,我不再和管理员对着干(反复编辑管理员修改后的条目),而是用自己的语言,原创这个词条的内容,现申请解除保护,并且感谢管理员Wcam的指导。-Wiki 2024年10月16日 09:17
- 备注::该条目的临时页面Nescrow/temp未被保护,建议阁下前往Nescrow/temp编辑。--KEGNS 2009年4月22日 (三) 16:41 (UTC)
- 因某IP使用者只将固定某报的负面消息置入,并将错误的学校基本资料回复,有造成民众误信偏向负面消息的疑虑,改回后又遭破坏,造成管理员作出半保护的决定
- 学校基本资料错误,必须即时更新
- 将建立学校介绍该有的基本条目
以上,请准予编辑。--Yeong Ho (留言) 2009年4月20日 (一) 08:02 (UTC)
- 拒绝,为防止非自动确认用户解封后继予破坏,短期内不解除半保护。--KEGNS 2009年4月20日 (一) 08:10 (UTC)
请求解除保护及移除POV模版。两个月前,有编辑者进行编辑战,要求保护以讨论达致共识,可是他们在两个月以来,讨论页内并没有任何有关争议的内容。继续保护亦不见得达致共识,故要求解除保护。Iamtinma (留言) 2009年4月15日 (三) 18:19 (UTC)
目前因Advisory对于"立德大学页面"的保护措施,刚好导致一般民众都只能看到且误信偏向负面的"引述新闻报导"
.
请立即做出解除保护的措施
.
要不然就只能保护"无关正负面"之"立德大学页面"
.
例如
.
在2009年4月14日 (二) 02:26所做的修订版本
.
根据维基百科的原则,Advisory应该不能"保护"这种引发争议的内容. <-----------------------
.
本校不会有人能忍受该页面都偏向负面的"引述新闻报导"叫做可供查证来源的资料
.
建议烦请尽速处理
.
"维基百科有相当的专业与权威,而不是论坛、网志或民主试验场"
.
"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
.
=============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基百科目标是成为一部值得信赖、自由的百科全书,而不是论坛、网志或民主试验场
.
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
.
维基百科相关事件的处理参考: <--------------------------
.
投诉Twish破坏条目
.
Advisory你好,近来亚洲大学有可供查证来源的资料常常被Twish整段删除,由你回退其破坏后,他又再度删除之,可否请您前往查看呢,感谢,另外大叶大学及华梵大学的可靠来源资料亦遭其破坏。--95.82.204.209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3:43 (UTC)
.
Advisory,暂借此处说明:可靠来源的背后意义是什么?是表示学校办学不力吗?加入这种引发争议的内容却又不能讨论现象为何,对用心办学的学校是一种打击。大家都考过联考,现今学校这么多,排名在后面的学校不表示学校、学生不好,光列一个新闻事件,95.82.204.209 (留言)你的诉求是什么?匿名还说别人破坏,我说你引发争议,意图打击学校和学生的士气,别有所图!填志愿学生尽可随意填,反正上不了,上了也未必敢去报到,这样的新闻报导意义何在,后续发展又如何?95.82.204.209 (留言)你匿名的诉求又是什么?还请 Advisory 留意“匿名者”意图引发争议、打击学校和学生士气的行为。—布学吾树☆☆(talk)
.2009年4月13日 (一) 13:35 (UTC)
.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Advisory"
请求解除半保护。争议已获解决。--Szechwan001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9:59 (UTC)
请求解除移动保护。我需要将它移动到亚足联冠军联赛(目前是重定向)。因为根据名从主人方针,应该使用亚足联使用的官方名称(繁体简体,请见导航栏。)(但维基百科中有众多条目是以亚洲冠军联赛为名称的,请问是否需要一并移动?)//Rafo[m] 2009年4月11日 (六) 01:46 (UTC)
- 本条目 已解除保护,您的问题牵涉到众多条目,建议在互助客栈提出。--KEGNS 2009年4月11日 (六) 03:06 (UTC)
请求理由。解除 请求保护页面 how do you know林敏骢被User:Zoozoo破坏? User:Zoozoo is just updating the most recent data for 林敏骢!!!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 Lamalama(对话|贡献)于2009年4月11日 (六) 03:52加入。
- 拒绝,对于这种修改,只能认为是破坏。另本条目曾被加入侵犯版权的内容。--KEGNS 2009年4月11日 (六) 01:16 (UTC)
请求解除保护。改为半保护,没有全保护需要。—Mokaw (留言) 2009年4月8日 (三) 12:40 (UTC)
- 拒绝,自动确认用户参与编辑战。请在保护期间善用对话页与他人沟通—Ben.MQ 2009年4月8日 (三) 12:54 (UTC)
请求解除保护。由于此页面与Wikipedia:首页/2004版(未保护而已移动至Wikipedia名字空间)基本相同,如果可以的话请重定向到该页。--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4月3日 (五) 09:04 (UTC)
要加一些气候方面的资料,结果不能编辑,请求解除保护 (该条目的编辑战跟本人无关,可以等小弟加完了内容再继续保护)。p.s.为几个英文字就保护页面,也有点夸张。 --Kerry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8:04 (UTC)
- 拒绝:请善用{{editprotected}},另外,还有几日保护期就届满,届时阁下就可以编辑页面。—J.Wong 2009年4月2日 (四) 08:25 (UTC)
当初的编辑战实乃本人不慎引起,今在此承诺不会再回退,请求解除其保护。——顾心阳¤★ 2009年4月2日 (四) 04:04 (UTC)
列证错误,曲解英文webpage的原本意义.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75.128.44.31(对话|贡献)加入。
- 拒绝,该条目曾发生编辑战,请先在讨论页上取得共识后,才再申请解除保护。--Advisory 2009年4月1日 (三) 10:54 (UTC)
原先半保护模板Template:Infobox CVG已经合并至Template:Infobox VG,请求解除保护该重定向页。撤回请求。—Chief.Wei 2009年5月28日 (四) 13:32 (UTC)
- 备注:仍然有大量的使用,解除保护可能有潜在的被破坏危险—Ben.MQ 2009年5月28日 (四) 22:38 (UTC)
请解除本页面保护,虽然之前因条目侵权而白纸保护,但是只会使该保目永远见红,请解除保护以便让其他维基人编辑。—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5月28日 (四) 02:06 (UTC)
本戏剧是正在播放中的电视偶像剧集,可能会因现在的半保护导致条目的准确性有错误,请解除半保护让知悉内容的维基百科人来扩充、编辑。--我挺东城卫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1:51 (UTC)
已无被破坏之问题,请解除保护--九巴296M线(登车)(查阅路线图) 2009年5月25日 (一) 09:19 (UTC)
编辑战另一方再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判断该条目的编辑战已结束。且有用户提出现在的保护影响了该条目的改进编辑。--Charles LEE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1:36 (UTC)
2008年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都已经发布,请求解除保护。--cqwlcsy 2009年5月23日 (五) 11:33 (UTC)
世界运动会页面目前资料并不正确 上一位申请者以主观的观点进行更改后就申请保护 以导致其他人无法做出正确的更改 在国家栏中"中华台北"应更正为中华民国(台湾) 会员栏责保留"中华台北"的名称 此举可以结合多方人的观点 不料申请保护页面者是中国大陆人士 他以主观角度将中华民国(台湾)删除 请求管理员做出更改或解除保护台湾护士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17:02 (UTC)
- 拒绝,条目曾发生编辑战,请先于讨论页取得共识后再申请解除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1日 (四) 17:51 (UTC)
请求理由。郭羡妮剧集、综艺演出与外部链接的资料都不是最新的,申请解除保护进行修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s123(对话|贡献)于 2009年5月21日 (四) 16:54加入。
请求理由。-对于有人质款梁咏琪系1972而不是1976,梁咏琪国际歌迷会官方网页 http://www.leungwingkei.net/ 关于梁咏琪个人档案己清楚表明其生日日期25-03-1976,另 http://pda.eloklau.com/g/mag/twnext/31584582.html 台壹仔414期报导都指明其生日日期亦是25-03-1976,可见1972出生的话是不正确,gigi好明显当时只是一时失言,所以希 望管理员解除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4.244.14.196(对话|贡献)于2009年5月14日 (四) 12:28加入。
请求理由。郑嘉颖新剧的资料已经出来,申请解除保护进行修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Still8908(对话|贡献)于2009年5月13日 (三) 06:55加入。
- 已解除保护--KEGNS 2009年5月13日 (三) 07:24 (UTC)
使用此模板,会删除掉文章中原有的换行,把段落合并掉。需要修正此错误。—Camphor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6:26 (UTC)
- 拒绝:抱歉,高风险模板不能解除保护。请使用{{editprotected}}并给出修改意见,多谢。--KEGNS 2009年5月13日 (三) 07:02 (UTC)
IP用户对此词条的破坏已停止,申请解除此长期的保护。--Anilro 2009年5月8日 (五) 18:40 (UTC)
- 已解除保护,请将请求放在最顶部,不要放在最底端—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1:32 (UTC)
自3月被锁定以来完全禁止他人编辑,至今保护已两个月,要求解除保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页面保护长至8月,令其他人完全无法编辑,亦要求解除保护。—64.66.192.61 (留言) 2009年5月2日 (六) 04:04 (UTC)
该保护是在争议各方的争议都已经结束7个小时后加上的,实在是没有必要。KEIM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5:10 (UTC)
- 未解除保护,已多次发生编辑战,未构成冷静期。--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8日 (日) 15:34 (UTC)
已多个月无进行讨论,被破坏风险基本解除,请求解除保护。-九巴296M线(登车)(查阅路线图) 2009年6月28日 (日) 06:19 (UTC)
原保护之理由为“自动确认用户多次移除维护性模板”,但现今维护性模版皆已不存在,故请求解除保护。—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5日 (四) 05:56 (UTC)
请求将此模版改为半保护,以方便更新。同类模版Template:CurrentPReview及Template:CurrentFAC现时均为半保护。--K217 (留言) 2009年6月24日 (三) 15:07 (UTC)
请求解除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的连锁保护,理由如下:
- 这个页面并不属于常见页面;
- 这个页面未曾遭到任何破坏;
- 管理员也有疏忽的时候,有时在更新DYK时忘记把条目列入分类存档;有时则会把条目归入错误的分类,如[8]。我已经不止一次编辑过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自然科学,纠正分类错误的条目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8:33 (UTC)
原保护之理由为“自动确认用户多次移除维护性模板”,但现今维护性模版皆已不存在,故请求解除保护。-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0日 (六) 14:55 (UTC)
请求理由。表述不客观,或带有主观偏颇。 详细: 1、在对汉服释义时,用大量及重复篇幅叙述满清、屠杀等与释义无关内容,对剃发易服解释得少,描写屠杀场面过于热衷,使人怀疑其释义此词条的目的。如:留发不留头等词语叙述,用了两次以上。 另,故意忽略剃发易服令为先后两次推行,以及剃发令中的十从十不从,有刻意凸显满汉仇恨之嫌。
2、[原文]不过旗袍的立领、马褂的对襟实际都在明朝服饰中可以看到,但满服立领与对襟与汉服差别甚大,而西洋服装同样有立领和对襟的形制,所以不能证明明清服装有承接关系。
上述表述非常的主观及故意误导,为了强行割裂旗装与汉装的内在联系,而制造这样的一个理论性的逻辑。众所周知,1644年,西方把立领文化远隔重洋传到中国的机率有多大?说明原编者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丝毫不顾历史事实的存在。
3、[原文]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统治之后,国民政府即下“剪辫令”,而使得深受满族殖民教育的汉人中有相当多人不能接受。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学习西方,当时中国人正式改穿西式服装,由此忽略了汉族传统服饰的复兴。
此处的“殖民教育”非常的主观,建议原编者重新学习一下什么叫做殖民教育。这等同于篡改历史、胡编乱造。清朝康、雍、干三帝的传统文化功底深厚,四库全书的编修、康熙字典的撰写等等,无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何来殖民教育一说?难道我中华民族在清朝之前讲的是英文?可见,原编者为了达到其意想中的目的,已不惜在词条中刻意使用一些瞒天过海的词语,以期在不经意中误导网民。
另,其时适逢袁世凯复辟,袁是穿汉服登基的,做为生存在同一时期的正面对手,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怎么会忽略了所谓的“汉族传统服饰”呢?大家一起跟从袁世凯岂不是更完美?可见原编者为了给汉服在当时无法复兴而寻找的理由是多么的牵强。
4、[原文]近年,一些人重新倡导恢复清朝以前的汉族传统服饰,获得一些年轻人以及对传统文化有兴趣的人认可。汉服倡导者着重倡导在传统节庆及祭祀等等场合率先穿着汉服,此观点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对于这个正在兴起的现象,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看法,详见汉服运动。
真是不知道,我喜爱传统文化数十年了,怎么忽然变成对汉服认可了?没错,我很喜欢传统古装,但从来没有认可过所谓的汉服运动的团体或组织,原编者在此处是故意造势,似乎是全国人民的多数都认同了他们的组织团体,实际情况只需看看这里反对的声音就知道了。。。。。。。。。以下略,全是为汉服运动发的广告,即些段完全与汉服词条释义无关,是原编者为汉服运动强行塞入的插播广告,从词条释义的角度上来看,这种做法是缺乏道德的。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北地长风(对话|贡献)于2009年6月12日 (五) 00:51 (UTC)加入。
摔角手米克·佛利使用的擂台名之一,为对应其他翻译的摔角手内部链接,请求解除保护以建立重定向页--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09年6月10日 (三) 10:39 (UTC)
- 怪,初次建立时呈现白纸保护状态,现在却又ok了,取消请求--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09年6月10日 (三) 10:48 (UTC)
请求解除保护及移除POV模版。十个月前,有编辑者进行编辑战,要求保护以讨论达致共识,可是他们在六个月以来,讨论页内并没有任何有关争议的内容。继续保护亦不见得达致共识,故要求解除保护。—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10日 (三) 02:47 (UTC)
- 已解除保护—Ben.MQ 2009年6月10日 (三) 03:32 (UTC)
请求解除半保护及移除其模版。两个数月前,有编辑者被认为进行编辑战,有人要求保护以讨论达致共识,可是他们在两个月以来,讨论页内并没有讨论任何有关争议的内容。继续保护亦不见得达致共识,故要求解除半保护。Samcheng2002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2:26 (UTC)
请求解除半保护,我正要为该条目编写内容.如果有侵权内容可以删除.但是随意的进行半保护,是不负责的行为.--Chineseleaf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25 (UTC)
- 拒绝,条目屡次被加入侵权内容,因此暂时不能解除保护。要编辑页面请利用{{editprotected}}。--Advisory 2009年6月5日 (五) 14:15 (UTC)
哪里有屡次加入侵权内容?只是一次编辑过程中.你们这样实在太不负责任了.随便搞个半保护就不了了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hineseleaf(对话|贡献)于2009年6月14日 (日) 19:02加入。
- 拒绝,阁下可以去看条目历史,已有不止一次的匿名用户复制他站内容过来。如阁下希望编辑,请使用{{editprotected}}或等待达到自动确认后再行处理。--Jimmy Xutalk·+ 2009年6月14日 (日) 12:54 (UTC)
已没有移动编辑战。—Mokaw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44 (UTC)
- 拒绝,未构成保护后的冷静期。--Advisory 2009年6月5日 (五) 14:15 (UTC)
该条目之所以遭到多次破坏,是因为在当时是登上首页的特色条目。而现在首页已经换了另外一个特色条目,相信香港电车条目不会再遭到破坏了,因此请管理员解除保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9:36 (UTC)
(-)反对((-)反对) 原因:有关修正内容合乎史实,并全部附随充分事实新闻等证据及文献参考,并且贴切时利,现代趋势,相反,回退版本史料缺乏,乏善可陈, 其中的历史部分甚至含有教徒的偏面观点、幻想,幻觉、既不合乎维基中立方针,不客观,亳无事实根据,也亳无参考价值,例如:
“可是新约圣经记载使徒们去世以后,撒但便趁机撒下一些产生假基督徒的种子。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称为基督徒。”
另外,有关提及回退版本“中国”的部分,亦是含善可陈,既没有提及晚清时期教徒的作为,特别是传教士贩卖鸦片,事实上明清未年的人民也会用到其他合乎中国语文原则推理出对基督徒的称呼,例如“教徒”、“耶教徒”、“邪教徒”等等,可见如今的回退版本根本没有存在价值。
由于被指控的“无法查证的负面内容”只是mys 721tx自己的偏见、不动手查证及选择性失明,请管理员除消“半保护破坏”。
请求解除保护,条目本人会依据维基规则,继续编辑此新条目 ,谢谢 !!! }} --Lovegx999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4:30 (UTC)
- 拒绝请求,广告宣传。—Wcam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7:15 (UTC)
- 拒绝请求,保护毋须由其本人提出,请求理由不效。—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7:24 (UTC)
管理员User:RalfX滥用权限对页面进行全保护。见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04:20 (UTC)
- (-)反对,这条目确实侵权。--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1月28日 (六) 16:19 (UTC)
- 呵呵。同学,上面的留言是由两句话组成的,先去前往参观一遍再来吧。想必你一定是忙于反对了。—Choij (留言) 2009年11月29日 (日) 02:10 (UTC)
该条目的创建者仍在编辑该条目,不应该半保护。如果维护性模板被移除,正确的解决办法是暂时不要回退;等到编者完成了该条目的编写,再重新挂上模板。--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1月9日 (一) 19:23 (UTC)
- 已解除,认同阁下说法,先勿防止用户继续改善条目,直至稳定以后再挂模板。是为合理。—J.Wong 2009年11月10日 (二) 07:05 (UTC)
被滥权管理员以“全保护”的名义实施封禁,请解除“保护”。
--这是我的 (我不喜欢被侵犯) 2009年11月27日 (五) 14:00 (UTC-5)
请解除对和这两个页面的保护,编辑这两个页面是我个人的权利,请管理员予以尊重!
--解除 (保护) 2009年11月28日 (六) 22:00 (UTC-5)
- 请确定您到底要用哪个帐号参与讨论。根据WP:傀儡政策,您不得使用傀儡参与讨论来左右讨论结果,或者参与编辑战以绕过回退不过三的限制。如果您希望往后都是用KO.7参与编辑和讨论,并废置KO.2,请明确表明;反之亦然。此外,您以前在用户页张贴的内容违反了我们的WP:用户页指引;因此除非您能作出保证,不再在用户页放置违反指引的内容,特别是“过多无关于维基百科、维基理念、协作、自由内容、创作共用等主题的个人见解”,否则我相信您的用户页不会得到解除保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1月29日 (日) 03:47 (UTC)
请求解除半保护,以增加江泽民等人在西班牙和阿根廷被起诉事件。Dotnetfw (留言) 2009年12月21日 (一) 05:41 (UTC)
- 拒绝请求,请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12月21日 (一) 07:39 (UTC)
此条目资料过于繁杂,需要整理,在此请求解除保护以便编辑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09年12月27日 (日) 04:00 (UTC)之前加入的。
- 拒绝请求,请善用{{editprotected}}。—J.Wong 2009年12月28日 (一) 16: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