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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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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洛(?—?),五胡十六国时代前燕中山郡蒲阴(今河北省顺平县东)人,其弟刘兴。

刘兴私代刘洛被征召兵役。战败,背军逃回。蒲阴县捕拿刘洛,要处决他。刘兴到郡中出首,说自己才是逃兵,应该处罚自己而不是哥哥刘洛。刘洛说名册上是自己的名字,请求处决自己,于是兄弟争刑。皇帝慕容𬀩听说后,认为刘洛兄弟都是重罪,但兄弟情义互救可嘉,于是都予以特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