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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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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攽(1022年—1088年),字贡父(一作戆父,或赣父),号公非樟树市黄土岗镇荻斜刘家人。北宋史学家,著有《彭城集》。《资治通鉴》副主编之一。

先世为彭城人,西晋末年,避胡兵乱,迁居江南,又迁庐陵[1]。刘攽好谐谑[2]庆历六年(1046年)贾黯榜进士[3]。历任汝州推官[4],至和二年乙未(1055年)调江阴县主簿,嘉祐二年丁酉(1057年)担任庐州推官[5]等。历州县官二十年,嘉祐八年癸卯(1063年),入京为国子监直讲,迁馆阁校勘宋神宗熙宁初年同知太常礼院,以反对新法出知曹州。博览群书,精于史学,助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专治汉史部分[6]。元丰八年(1085年),由衡州盐仓起知襄州,元祐初年召拜中书舍人。四年卒,年六十七。

刘攽精于诗学,钱锺书称许刘攽“也许在史学考古方面算得北宋最精博的人”,又认为刘攽的诗比他哥哥刘敞好,风格上是欧阳修的同调[7]

注释

  1. ^ 刘敞《先祖磨勘府君家传》,《全宋文》卷一二九五
  2. ^ 《宋史·刘攽传》云:“(攽)为人疏隽,不修威仪,喜谐谑,数用以招怨悔,终不能改。”
  3. ^ 刘攽《故朝散大夫给事中集贤院学士权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刘公(敞)行状》云:“公举进士,庆历六年三月御试,选为第一。会内兄翰林学士承旨王公尧臣为编排官,以嫌自列。编排者,用考试官所定等第,受成事而甲乙之耳,诚无预于与夺,可无嫌也,王公固辞之。上不得已,以为第二,拜大理评事,通判蔡州事。”
  4. ^ 刘攽《汝州推官厅记》云:“皇祐四年,予从事汝州从事,始事卫卿林公,其后资政殿学士吴公,又尚书郎王公,又太常少卿张公;郡小无事,四公皆贤;予固优游,窃幸于宾焉。”
  5. ^ 刘攽《七门庙记》:“嘉祐二年,予为庐州从事,始以事至舒城,观所谓七门三堰者。问其居人,其溉田几何?对曰:‘凡二万顷。……后二年,校书郎包君为县主簿,尝与予语及之。”
  6. ^ 《宋史·刘攽传》云:“攽所著书百卷,尤邃史学,作《东汉刊误》,为人所称颂。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专职汉史。”姜鹏指出:“两汉、魏纪长编由刘攽完成。”(姜鹏《资治通鉴长编分修再探》,《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7. ^ 钱锺书《宋诗选注》

参考书目

  • 《嘉靖颍州志》卷四《刘攽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