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城守尉清代武职职官名称,属于驻防八旗高阶将领,品秩正三品

职能

清朝驻防八旗的专城将领,于不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但有八旗驻防的重要城镇设置城守尉。掌理驻防城的防缉、出征、八旗兵丁户籍、操练等政务,旗务上仍隶于京旗。在驻防地如设有将军、副都统者,由将军、副都统兼辖节制;未设将军、副都统者,由该省巡抚节制。城守尉下设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1][2]

设置

盛京

隶属盛京将军

  • 盛京城守尉4员。
  • 兴京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光绪三年改设兴京副都统)。
  • 凤凰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辽阳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开原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一年置)。
  • 宁远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一年置)。
  • 义州城守尉1员(康熙十四年置)。
  • 盖州城守尉1员(乾隆三十七年置)。
  • 复州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岫岩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
  • 金州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道光二十三年改置金州副都统)。
  • 锦州城守尉1员(康熙十四年置,雍正五年改置锦州副都统)。
  • 广宁城守尉1员(光绪元年置)。
  • 熊岳城守尉1员(康熙二十六年置,雍正五年改置熊岳副都统)。

黑龙江

隶属黑龙江将军

甘肃省

隶属凉州副都统

  • 庄浪城守尉1员(乾隆二十八年置)。

直隶省

隶属稽察九处旗务大臣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稽察保定等处驻防大臣):

  • 郑家庄城守尉1员(雍正元年置、乾隆二十八年裁)。
  • 保定城守尉1员(顺治六年置)。
  • 沧州城守尉1员(顺治五年置)。

山东省

隶属青州副都统

  • 德州城守尉1员(顺治十一年置)。

山西省

隶属山西巡抚

  • 太原城守尉1员(顺治六年置)。

隶属绥远城将军

  • 右卫城守尉1员(乾隆三十三年置)。

河南省

隶属河南巡抚

  • 开封城守尉1员(康熙五十七年置)。

陕西省

隶属西安将军

  • 潼关城守尉1员(雍正年间置)。

新疆省

隶属伊犁将军

  • 古城城守尉1员(光绪十一年置)。

[3]

参考文献

  1. ^ 徐连达编,《中国官制大辞典》(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页413。
  2. ^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页456。
  3.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