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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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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魂索
Rope
《夺魂索》DVD 封面
基本资料
导演亚弗列德·希区考克
监制西德尼·伯恩斯坦,巴伦·伯恩斯坦[*]
亚弗列·希治阁
Sidney Norman Bernstein[*]
编剧舞台剧本:
派崔克·汉密尔顿英语Patrick Hamilton (dramatist)
改编:
Hume Cronyn
电影剧本:
亚瑟·劳伦斯英语Arthur Laurents
未具名:
Ben Hecht
原著Rope[*]
主演詹姆斯·史都华
约翰·道尔英语John Dall
法利·葛伦格
Cedric Hardwicke
Constance Collier
配乐David Buttolph
摄影William V. Skall
Joseph A. Valentine
剪辑William H. Ziegler
制片商跨大西洋影业[*]
华纳兄弟
片长81分钟
产地美国
语言英语
上映及发行
上映日期美国 1948年8月23日
发行商华纳兄弟影业
预算US$ 1,500,000
各地片名
香港夺魄索
台湾夺魂索
新加坡断魂索

夺魂索》(英语:Rope)是亚弗列德·希区考克(Alfred Hitchcock)在1948年所执导的电影,亦是希区考克的第一部彩色影片。由詹姆斯·史都华约翰·道尔法利·葛伦格等人主演。灵感取材自1924年轰动一时而影响深远的谋杀案“李奥波德与勒伯案”、以及此案在1929年改编的舞台剧

《夺魂索》是亚弗列德·希区考克最具实验性质、前卫且创新的作品。其中最出名的特色,在于它是电影史上第一次尝试使用连续长镜头拍摄作业,80分钟的电影只有10个镜头。此片也以探讨费奥多尔·杜思妥也夫斯基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著作及学说、以及同性恋、“谋杀的艺术英语Art of murder”等题材而独树一格。

情节概述

路伯特·卡提尔教授,詹姆斯·史都华饰

甫自哈佛大学毕业的布兰登·萧(约翰·道尔)、菲利普·摩根(法利·葛伦格),自认已是不受世俗道德规范的菁英份子,为了实现谋杀做为一种艺术创作,将他们所认定的“劣等人”,大学同学大卫·坎德利,邀至他们的豪华公寓中饮酒、击昏、用绳索勒死,并把尸体放在藏书用的大型木箱中。

布兰登和菲利普竟不取消原本在这天傍晚举办的一场同学会。他们邀集在哈佛大学时的同学,除了死者大卫以外,女同学珍妮·华克是死者的未婚妻,男同学肯尼斯·劳伦斯是珍妮的前男友,以及死者的父亲和姑母,他们偏激的哲学教授路伯特·卡提尔(詹姆斯·史都华)也应邀出席。布兰登和菲利普把藏尸的大木箱,当做宴客的餐桌,以为这件谋杀的艺术性及刺激性增色。

布兰登既想逍遥法外,又想他们的艺术品博人称赏、尤其是路伯特·卡提尔的称赏(我们的才智虽然不一定能与老师比肩,但是说到行动的魄力及勇气,可胜过老师了)。他在派对中故意谈起路伯特曾与他们讨论过的,优等人超越道德规范的理论、以及谋杀的艺术,向众人暗示大卫可能不会来,又再去搅和珍妮和肯尼斯的关系。

不同于得意洋洋的布兰登还在尽情发挥,始终处境被动的菲利普显得越来越慌乱反常。两人的举止,看在路伯特的眼里,怀疑也越来越甚。直到派对结束,客人纷纷散去,路伯特·卡提尔在衣帽间发现缩写D.K.的帽子,他终于决定采取行动……

制片

连续长镜头

电影预告片

希区考克在本片采用单一镜头的手法拍摄,但是当时一卷35毫米长度的电影底片只能录约10分钟。所以整部影片分成10个部份连续拍摄,每一部份的时间略少于10分钟。摄影时,一旦前一卷胶卷用完,就将摄影机停机,镜头对准某位演员(或者沙发、墙角)的背影,再换上新的胶卷。此时是彩色电影的早期,摄影机非常庞大,为了迁就摄影机的行动,镜头外的道具摆设其实不停的被搬移。

《夺魂索》的悬疑,不在对事件的存疑,而是对剧中人物心理变化的不确定。所以事件的谜底一开始就让观众知道,让观众可以全心贯注于观察剧中人物,后来希区考克另一部经典《迷魂记》也采取这样的风格。在《夺魂索》中,观众耳里听到的对白,不见得是眼中所看到的人事物。亚弗列德·希区考克用镜头掌控观众的视线──以及心理情绪。此种方式与希区考克另一部电影《后窗》不同,《后窗》大部分是以男主角的主观镜头(POV)呈现。

希区考克的客串

希区考克在电影中短暂的客串,出现在影片一开始时,他是街上的行人之一。其后可以从公寓窗口,望见上有希区考克漫画像的霓虹灯广告牌。

题材

李奥波德与勒伯案

1924年两名学生——19岁的纳森·李奥波德、18岁的李察·勒伯被控绑票谋杀一名14岁的少年。

同性恋

布兰登·萧、菲利普·摩根,由约翰·道尔、法利·葛伦格分饰

这部电影的原型主角纳森·李奥波德、李察·勒伯是同性伴侣。剧中布兰登·萧、菲利普·摩根的同性伴侣关系,则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方式处理。其实在原始剧本中,布兰登、菲利普与他们的教授也有同性恋情,考虑到当时的电影检查尺度而删改了这一段。

在现实生活中,编剧亚瑟·劳伦斯英语Arthur Laurents和演出布兰登·萧的约翰·道尔均是同性恋者,而演出菲利普·摩根的法利·葛伦格是同性恋偏向的双性恋者,还曾经与亚瑟·劳伦斯交往过。剧中菲利普·摩根弹奏的钢琴曲(Mouvement Perpétuel No. 1),是同性恋作曲家弗朗西斯·普朗克的作品。双性恋演员卡莱·葛伦蒙哥马利·克利夫曾分别被考虑路伯特·卡提尔、布兰登·萧的角色,但他们视此举为“出柜”所以谢拒[来源请求]

先前曾与希区考克合作两次的卡莱·葛伦既不愿主演本片,因此开始了希区考克与詹姆斯·史都华的首次合作。詹姆斯·史都华与卡莱·葛伦都分别与希区考克推出4部作品,分别是史都华的《夺魂索》、《后窗》、《擒凶记》、《迷魂记》;与葛伦的《深闺疑云》、《美人计》、《捉贼记》、《北西北》。

台词选录

路伯特·卡提尔(对布兰登·萧、菲利普·摩根):“我得感谢你给我的羞辱,因我已因而确知人各有体,有权自行工作、思考、生活,但对所生存之社会有义务。你凭什么自认是优秀的少数?你凭什么说那无辜孩子是次等人,因而受害亦不足惜?你自认是上帝吗?你勒死他时就这么想的吗?你在他的坟上用餐时就这么想吗?我不知道你想什么,你算什么,但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事,你杀人了!你勒死个比你更懂得爱与生活的人……不是我打算怎么办,而是社会要怎么办你,我也能助一臂之力,你死路一条!”

思想背景

(左起)约翰·道尔、法利·葛伦格及詹姆斯·史都华

罪与罚

费奥多尔·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与罚》一书在影片中被提及。《罪与罚》的男主角拉斯柯尼科夫具有双重对立的人格,一方面是有正义感、乐于助人的大学法律系学生,一方面他创造了一种理论:人可以分为两类,即“不平凡的人”和“平凡的人”。前者能“建构世界”,由于建设前必须破坏,因此不平凡的人犯罪是合理的(他举拿破仑·波拿巴为例);而后者是平庸的芸芸众生,不过是“繁殖同类的材料”和前者的工具。这种论点影响弗里德里希·尼采至深。

然而拉斯柯尼科夫于犯罪后,尽管不断的为自己寻找合理的借口,终究受不了良心对他的控诉和惩罚。最后他受到女友苏妮亚精神的感召,因赎罪而受苦,自信仰得到重生。至此杜思妥也夫斯基也在普世价值、基督教的牺牲救赎等观点,与尼采的思想分道扬镳。

尼采学说

弗里德里希·尼采的《超人说》是影片中两名凶嫌的核心思想,尼采在其代表作之一《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提出此论。尼采鉴于历史,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有感于神权压缩了人类活动的能限,甚至否定生命存在的价值,他试图建构出“超人”(Übermensch)的概念取代神权及旧有的善恶道德标准,以作为对人的理想典范与期许(值得注意的是,尼采终生并未完全放弃宗教信仰)。尼采强调人的不确定性和可塑性,认为生命的本质是不断超越,因此理想中的超人,是勇于作自我超克及价值重估的人。尼采也认为人类个体是不平等的,但此种不平等是面对超人这一理想终极目标,个体所能达到的生命高度不同,而非法律权益上的不平等。

但是在《夺魂索》中,布兰登·萧、菲利普·摩根(对应于真实事件中的李奥波德与勒伯,然而纳森·李奥波德、李察·勒伯两人都是影片中布兰登、菲利普的混合体)曲解了尼采(剧中化身为路伯特·卡提尔教授)试图提议给人类正面的生存标竿,却做为他们自认是超凡之人,可以为非作歹的借口(时为1948年,二次大战时期,阿道夫·希特勒种族灭绝政策令人记忆犹新)。路伯特先前与他的高材生谈论过谋杀的艺术,也仅是智力超卓者热衷的脑力激荡,一种偏激任性的假设游戏。如今却造成被害人是他的学生,两名凶手也是他的学生。这也是卡提尔教授始料未及、痛心疾首,以至愧悔终生。

参考文献

  • Peter Wollen. Rope: Three Hypotheses(夺魂索:三个假说),期刊:Alfred Hitchcock Centenary Essays.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