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震
姚震(1885年—1935年),[1]字次之,安徽省池州府贵池县人,中华民国法官、政治人物。
生平
姚震在清末前往日本留学,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获法学士。宣统二年(1910年)回国,获清朝颁给法政科举人,历任法部员外郎、大理院推事。[2]
民国元年(1912年),姚震任新法典编纂会调查员,参加法典编纂。后来任大理院第一庭庭长。同年冬,任司法会议会员。民国二年(1913年)夏,任总统府军事法律顾问、兼甄抜司法人员会审议员。民国四年(1915年)11月,任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3]
袁世凯死后,姚震属皖系军阀。民国七年(1918年)夏,姚震兼任高等捕获审检厅首席评事。同年秋,升任大理院院长兼高等捕获审检厅厅长。[4]但在直皖战争中皖系被直系打败,姚震也作为“安福十大祸首”被通缉,跟徐树铮等人一起逃去日本公使馆。[5]
民国十一年(1922年),姚震任段祺瑞的秘书长。段祺瑞重新掌权后,姚震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12月任临时法制院院长。民国十六年(1927年)6月,任潘复内阁司法总长。翌民国十七年(1928年)2月,转任大理院长。姚震是北京政府最后一任大理院长。[4]同年6月,北洋政府崩溃时,姚震被国民政府通缉,逃往天津日本租界。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27日,姚震在天津去世。[5]享年50。
家庭
注释
参考文献
- 徐友春主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增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等 编. 民国職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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