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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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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卫军
Reichswehr
国家防卫军军旗(1921年至1935年使用的版本)
存在时期1919年-1935年
国家或地区 德意志国
德意志国(1933年-1935年)
效忠于 联邦大总统
帝国元首(1934年-1935年)
部门 国家防卫陆军
 魏玛国家海军
规模115,000人
驻军/总部文斯托夫
参与战役
指挥官
著名指挥官汉斯·冯·塞克特
汉斯·曾克尔
威廉·海耶
威廉·格勒纳
赫尔穆特·维尔贝格

国家防卫军(德语:Reichswehr)指1919年至1935年威玛共和国的正规军队,它下辖有陆军、海军和秘密设立的空军。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协约国提出的《凡尔赛条约》,德国仅保有一支规模极小的军队,并在装备上有极为严格的限制。然而德国军方为了未来的战事与重整军备,在人事、战术与装备上加以训练和研究,成了当时世界上平均素质最高的一支军队。存在仅16年时间的国家防卫军由于纳粹党的掌权而被德国国防军所取代,在阿道夫·希特勒激进的重新武装政策下,德国军队由原先的十万多人增长到数百万之多,而威玛时期的军官团则成了新德军的核心领导层,造就了后来二战爆发后,德军于初期的高素质与节节胜利。

概要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德意志帝国的军队几乎完全解体。士兵独自或是结伴返回德国。很多这些士兵后来成为半军事自愿组织自由军团的成员,在1918至1923年期间参与镇压革命与边境冲突。

同时,新成立的魏玛共和国需要军队,1919年3月6日,魏玛共和国颁布法令,建立了临时国防军(Vorläufige Reichswehr),包括临时国家陆军(Vorläufige Reichsheer)与临时国家海军(Vorläufige Reichsmarine),陆军人数有大约四十万男性。9月30日,军队被重新组织为“过渡性军队”(Übergangsheer),1921年1月1日,魏玛共和国政府按照凡尔赛条约的规定建立了“国家防卫军”。

国家防卫军从来不支持民主,但始终忠诚于民主的共和政府。基于国家防卫军的这种“非政治”态度,魏玛共和国政府能够在不受军方干预下发展民主,但这种制度的弊端是难以用军队对抗诸如纳粹党共产党一般的极端主义势力。1933年,纳粹党阿道夫·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1933至1934年间,阿道夫·希特勒对国家防卫军开始了秘密的扩充。1935年,阿道夫·希特勒将国家防卫军改名为德国国防军

国家防卫军人数最多为十万人,分为陆军和海军:

  • 国家陆军(Reichsheer),细分为:七个步兵师与三个骑兵师。政府被禁止创制坦克、重炮与空军部队。
  • 国家海军(Reichsmarine),但战船数目被限制。政府也被禁止创制潜水艇与海军陆战队部队。

精锐化

虽然德国军队的规模受到限制,但德国军方仍然继续研究在一战中的失败经验,并与苏联红军签订《拉帕洛条约》。该秘密条约使得德军可以在苏联领土上与红军合作,研发测试秘密新武器,建设了喀马坦克学校利佩茨克战斗机飞行员学校汤姆卡毒气实验场等,为德国培养了坦克和战斗机等大量军事人才。而且,纵使军方被禁止成立参谋部,但他们设立了“部队局”(Truppendienst),并让它拥有如参谋部一般的功能。这个时候,很多后来如海因茨·古德里安一般成为防卫军领袖的人,早已构思出一些在几年后大派用场的军事计划。

汉斯·冯·塞克特在1920至1926年担任国家防卫军的领导人,对国家防卫军发展影响甚大。帝国时代德国拥有78万人常备军,后因凡尔赛条约大幅减至后来的10万人,尽管军队严重限缩,但其实反令其实力提高,军队走向精英主义,也易推行军事现代化与改革。冯·塞克特与古德里安更提出现代化、迅速、流动性高的战术,是后来后者发明的闪电战之先声。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 Wheeler-Bennett, Sir John The Nemesis of Power: German Army in Politics, 1918-1945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2005.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