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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昭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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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昭焱(1881年—1943年[1])字希白广东南海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2]

生平

1881年(清朝光绪七年)生。清朝贡生[2]早年为万木草堂学生。后入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3][2]毕业归国后,历任两广法政大学堂教务长,广东高等巡警学堂教务长,两广官报局总编辑,广西抚署交涉科参事,福建巡抚署文案。1912年后,历任北京大总统府秘书,广西银行监理官,广西国税厅筹备处处长等职。1914年5月到1915年10月,任广西省财政厅厅长。后任国务院咨议。1926年6月到1927年6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长。1931年,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东北分院院长。后来任北平市禁烟委员会委员,北平市自治讨论会常务委员。[2]

1943年,孔昭焱逝世。[2]

2016年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开馆首展之一的《“尺素情怀”—— 清华学人手札展》展出了梁启超致孔昭焱信。[4]

著作

  • 《议会通诠》[2]
  • 《上海法权问题》[2]

参考文献

  1. ^ 《民国人物大辞典》作1881年-1943年。《“康有为自写年谱手稿本” 阅读报告》作1883年-1943年。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
  3. ^ 茅海建,“康有为自写年谱手稿本” 阅读报告,近代史研究2007(4):120-142
  4. ^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正式开放 达芬奇真迹亮相,新浪,2016-09-12. [2016-10-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