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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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体,佛教术语,即戒之体、戒之根本、戒的本质,是在接受佛教戒律(受戒)之后,在心理上出现的一种持续、强制的效力,能够阻止一个人做出违犯戒律之事。这个学说最早出现于部派佛教时期的说一切有部与法藏部等,大乘佛教也接受这个说法,但在教义上不同。
概论
戒体,即戒之体性,又译无作、无表,为佛弟子受戒后于身、心所生的防止毁犯戒律的效力、意志。得到戒体,不假造作,恒常相续,故又称无作[1];其外相不显著,即无表色,故称无表[2][3]。戒体是受戒四科门(四分律),其馀三个为戒法、戒行、戒相。
据学者考证,佛陀没有提出过戒体的概念[4]。最早出自说一切有部《大毘婆沙论》。说一切有部主张,戒体是一种无表色的色法,由身业与口业所形成[5]。
汉传佛教中,最早提倡戒体学说的,是天台宗智𫖮,以及唐代道宣。智𫖮在《菩萨戒义疏》说:“初戒体者,不起而已,起即性无作假色。经论互说诤论有无。一云都无无作,色心假合共成众生。善恶本由心起,不应别有。顽善顽恶,皆是指心。誓不为恶即名受戒。璎珞经云:一切圣凡戒尽以心为体,心无尽故戒亦无尽。或言教为戒体,或云真谛为戒体,或言愿为戒体,无别无作。……若因中别有顽善共为佛因,佛地亦别有此善共为佛果。当知,心为因果更无别法。二云大小乘经论尽有无作,皆是实法。……然此二释旧所诤论,言无于理极会在文难惬,言有于理难安在文极便。”[6]由此可知,陈隋以前已有关于戒体有无的诤论,智𫖮予以承认,并认为其为假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