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改革运动
普鲁士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普鲁士改革运动(德语:Preußische Reformen)是十九世纪普鲁士王国早期的一系列宪法、行政、社会和经济改革。它们有时被称为施泰因-哈登贝格改革(德语:Stein-Hardenbergsche Reformen),因为它的主要发起人是普鲁士政治家卡尔·冯·斯泰因和奥古斯特·冯·哈登贝格。二战前的德国社会中,人们普遍认可普鲁士统一德意志民族的是历史赋予的使命。因此许多历史学家,如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将这一改革视为实现德意志统一和德意志帝国建立的第一步[1]。
改革是对1806年拿破仑一世在耶拿-奥尔施泰特大败普鲁士人的反应,这次战败导致了《第二次提尔西特条约》,此条约中普鲁士失去了大约一半的领土并被迫向法国支付大量赔款。为了支付这些费用,它需要对其制度进行改革。普鲁士的失败和臣服也表明了其绝对君主制模式的弱点,这一弱点将其排除在了欧洲强国之外。
为了再次成为大国,普鲁士从1807年起以启蒙思想为基础并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改革相一致,由此开始了变革。改革导致了普鲁士政府和行政部门的重组以及农业贸易法规的变化,包括废除农奴制和允许农民成为土地所有者。在工业方面,改革旨在通过抑制行会垄断来鼓励竞争。行政权力分散,贵族的权力减少。与该改革运动同时进行的还有由格哈德·冯·沙恩霍斯特、奥古斯特·奈德哈特·冯·格奈森瑙和赫尔曼·冯·博延领导的军事改革以及由威廉·冯·洪堡领导的教育改革。格奈森瑙明确表示,所有这些改革的目的是使得普鲁士将其发展基础置于“武器、知识和宪法三者之上”[2]。斯泰因也在《拿骚备忘录》中表述了相似的想法,及改革是为了“活跃共同精神和公民意识,利用沉睡和被误导的力量以及分散的知识 ……恢复对祖国 、独立和民族荣誉的情感。”
改革何时结束未有明确的定论——尤其是在宪法和内部政治领域,1819年标志著一个转折点,此时反革命倾向超过了宪政倾向。普鲁士改革对普鲁士、德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教育方面,普鲁士首先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研究型大学和全民教育体制,成为了世界的先驱;在军事方面,普鲁士裁减部队,引入了总参谋部、军区制、义务兵役等制度,为日后德意志解放战争和统一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在经济方面,普鲁士为了对繁冗低效的海关和税收法律进行了修订,鼓励工商,并将东西两部分纳入了统一的关税体系,这一体系成为了日后德意志关税同盟的雏形;在社会方面,普鲁士率先解放农奴和犹太人,设立国民代表议会,对东易宾容克的权力进行了限制,大大提高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改革运动使得普鲁士在各方面都获得了相当的发展。拿破仑战争后,普鲁士获得了大量领土补偿,其疆域自梅梅尔河延至莱茵河,成为德意志邦联内的两大强国以及欧洲列强之一。在接下来的五十年中它将在与奥地利的对抗中胜出,并最终带领德意志民族走向统一。
背景
拿破仑席卷欧洲
神罗解体
1803年,德国的世俗化运动深刻地改变了德国的政治和行政版图。有利于中等国家和普鲁士的重组加强了法国的影响力。1804年5月18日,拿破仑称帝。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见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加剧了德国诸城邦的分化,担心法国再次扩张,与神圣罗马帝国抗衡。因此他纠合英国,俄国,瑞典和那不勒斯王国,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国在俄军支援下入侵法帝国盟国巴伐利亚。而那不勒斯则和帝国军一道进攻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盟国。不过拿破仑迅速做出反应,自本土挥军渡过莱茵河[3]。
12月2日,法、俄、神圣罗马三国皇军,在奥斯特利茨打了一场“三皇会战”。拿破仑最后不但守住了巴伐利亚,更攻入哈布斯堡领地摩拉维亚,更将帝国军赶出意大利,并在普鲁士境内打败俄援军。
1806年7月12日,拿破仑将德国的16个邦从中分离出来,在法国的影响下成立了莱茵邦联。同年8月6日,奥地利的弗朗茨一世被迫放弃皇帝的头衔,解散了帝国,持续千年的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解体,拿破仑获得了罗马人国王和莱茵邦联护国主的头衔。在此过程中普鲁士始终保持中立地位。
耶拿惨败
当普鲁士的腓特烈·威廉三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时,法国的影响力已经达到了普鲁士边境。在英国的鼓动下,普鲁士放弃了自1795年起的中立,它拒绝了1795年的巴塞尔和约,加入了第四次反法同盟并加入了对法国的战争[3]。普鲁士于1806年8月9日动员其军队,但两个月后即在耶拿-奥尔施泰特被击败。普鲁士濒临崩溃,战败三天后,腓特烈·威廉三世发布海报,呼吁柏林居民保持冷静[4]。十天后,拿破仑进入柏林。
1807年7月7日拿破仑和俄罗斯亚历山大一世之间签订了第一次提尔西特条约,战争在涅曼河的浮筏上结束。两天后,拿破仑与普鲁士签署了第二份提尔西特条约,条约移除了其一半的领土。普鲁士在瓜分波兰获得的土地及其莱茵河流域的领地被尽数剥夺[5]。拿破仑同时并迫使普鲁士国王承认杰罗姆·波拿巴及其新成立的威斯特伐利亚王国的主权,拿破仑将普鲁士在莱茵河以西的领土并入该王国。普鲁士在1805年的900万居民中455万在条约中失去[6]。它还被迫向法国支付1.2亿法郎的战争赔款[7]并为一支15万人的法国占领军提供补给。
腓特烈大帝后的衰落
财政危机
1806年惨败不仅是决策失误和拿破仑军事天才的结果,也是对普鲁士内部结构薄弱的反映。在18世纪,普鲁士国家一直是德意志其他地区开明专制的典范。在德国的西部和南部,没有任何一个邦国或联盟可以挑战它。自腓特烈二世(大帝)于1740年废除酷刑开始,它就是一个以改革为导向的国家。
18世纪下半叶普鲁士的经济改革基于重商主义逻辑。他们必须允许普鲁士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给自足,并为其出口提供足够的盈馀。约瑟夫·罗万强调:国家的利益要求其臣民身体健康,营养充足,农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使国家独立于外国,同时允许它通过出口盈馀来筹集资金[8]。
经济发展也必须资助和支持军队[9]。普鲁士的基础设施以运河、道路和工厂的形式发展起来。道路将其外围地区与中心连接起来,奥德河、瓦尔塔河和诺泰奇河沼泽被开垦和耕种并发展了苹果和粮食种植产业。
然而当地的工业仍然非常有限,受到国家严格控制。产业被组织成垄断行会,财政和海关法律复杂而低效。 1806年战败后,为占领军提供资金和战争赔款使普鲁士的经济面临压力。与18世纪一样,19世纪初期的改革旨在创造预算利润,特别是在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体制僵化
普鲁士的腓特烈二世赞成经济和政治改革。他的政府致力于编纂普鲁士的法律——普鲁士一般州法。第22条表明他的所有臣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法律团结所有成员,不分身份、等级和性别[10]”。然而腓特烈于1786年去世,此时法典尚不完整,腓特烈·威廉二世随后继任,他扩展了相同的行政结构和公务员制度。
在腓特烈·威廉二世的财政枢密院议员约翰·克里斯托夫·冯·沃尔纳的蒙昧主义影响下,专制制度开始重新巩固。改革停滞不前,特别是在现代化社会领域。1792年完成了对一般国家法律的编辑,但法国大革命到爆发导致了对一般邦法的反对,尤其是来自贵族的反对。随后它被终止,再度进行修订[11],直到1794年才重新生效。其目的包括将国家和中产阶级社会与法律和公民权利联系起来,但同时它保留并确认了整个结构旧制度。例如,农奴制在普鲁士的皇家领地被废除,但在易北河以东的大地主的庄园中没有被废除,贵族也在军队和行政部门中保持著自己的地位[12]。1797 年,腓特烈·威廉三世接替父亲腓特烈·威廉二世,但在他即位时,他发现除了1794年颁布的《一般州法》之外,社会仍旧由守旧派主导。他自己的国家观念是专制主义的,他认为国家必须掌握在主权者手中[13]。1806年之前,海因里希·弗里德里希·卡尔·冯·施泰因和卡尔·奥古斯特·冯·哈登贝格等几位观察家和高级公务员强调了普鲁士国家需要重组这一事实。作为财政和经济部长,施泰因实施了一些改革,例如对盐价进行标准化(当时是国家垄断)和部分取消王国领土之间的进出口税。 1806年4月,他出版了《揭露内阁的不完善组织和组建部长级会议的必要性》(德语:Darstellung der fehlerhaften Organization des Kabinetts und der Notwendigkeit der Bildung einer Ministryialkonferenz)一书。他在其中写道:
“ | 应该有一个新的和改进的国家事务组织,以根据国家的需要来衡量。主要目的是在整个行政部门中获得更多的力量和团结。 | ” |
变法图强
普鲁士对拿破仑的战争暴露了其国家组织的漏洞。在1806年12月的一系列失败之后,腓特烈·威廉三世仓促逃离法国军队占领区,抵达东普鲁士的小镇奥特尔斯堡(今波兰什奇特诺)。12月12日,他撰写了《奥特尔斯堡宣言》。除了发泄对一连串投降的愤怒,要求对逃兵进行无情的惩罚之外,他还宣布了一项革命性的措施,即任何战斗人员,无论其阶级如何,无论是列兵、准尉还是亲王,都可以晋升为军官。
支持战争和强烈批评其君主政策的施泰因在1807年1月被法国击败后被解职。然而腓特烈威廉三世看到,普鲁士国家和普鲁士社会只有开始改革才能生存[14]。在《提尔西特条约》之后,他于1807年7月10日在哈登贝格和拿破仑的支持下召回斯坦因担任部长,后者在斯坦因身上看到了法国实施影响的可能性。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的路易丝王后也支持施泰因帝国男爵的连任——事实上,她比她的丈夫更支持改革,并且是改革的主要发起者[2]。在斯坦因、哈登伯格和其他人的帮助下[3],她说服了她的丈夫在1806年动员起来,并在1807年甚至会见了拿破仑,要求他审查条约中规定的苛刻条件[4]。哈登贝格同年写道:
“ | 我相信路易丝王后可以告诉国王纳瓦拉王后卡特琳·德·福瓦对她的丈夫让·达尔布雷说的话——“如果我们出生了,你亲爱的凯瑟琳和我亲爱的让[15],我们就不会失去我们的王国”;因为她会听取有活力的人的意见并征求意见,她会接受他们并果断地采取行动。[国王] 个人力量不足的地方就这样被替换掉了,进取的勇气将取代宽容的勇气。 | ” |
施泰因为他上任设定了一些条件,其中包括废除内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大臣们必须通过直接与国王交谈来赢得权力[16]。满足这一条件后,施泰因上任,直接负责民政管理,并对其他领域发挥控制作用。腓特烈·威廉三世仍然没有表现出进行改革的意愿,并犹豫了很长时间[17]。因此,改革者不得不花费很多努力来说服国王。在这种情况下,改革派不得不在官僚机构和军队内部与贵族和保守派和复辟势力进行最激烈的斗争。因此,伊曼纽尔·康德的唯心主义哲学对改革者产生了重大影响——斯坦因和哈登伯格各自在1807年发表了一篇论文来描述他们的思想。
思想指导
拿骚备忘录
被召回后,斯坦因退休回到他在拿骚的庄园。1807年,他出版了《拿骚备忘录》,其主要论点是行政改革。与莱茵邦联各州的改革相比,斯坦因的方法是传统主义的,最重要的是反启蒙运动,而是侧重于批判专制主义。斯坦因效仿1688年的光荣革命等英国模式,对中央集权和军事化的官僚机构持怀疑态度,赞成分权和合议的行政管理。与他的合作者一起,他遵循(用他自己的话说)的原则是“防御性现代化政策,不是与拿破仑为盟而是反对他”[18]。
根据斯坦因的说法,行政部门应该按领域而不是按地理区域划分[19]。因此行政部门必须分为两个部门——公共收入部门和最高级别的国家政策部门(oberste Staatsbehörde)。这一概念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国家金融体系合理化,以筹集资金以满足提尔西特条约规定的战争赔款。使国家财政合理化将使国家增加收入,但会限制因行政组织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斯坦因是一个反专制主义者和反中央集权主义者,对官僚主义和中央政府持怀疑态度。对他来说,公务员只是吃俸禄的“冷漠”和“害怕创新”的人[20]。最重要的是,他着手分散权力并形成一个合议制国家[21]。因此斯坦因赋予了各省、县和城镇更多的自治权。由于他以前担任过不同的职位,斯坦因意识到他必须协调各省的政府[22]。正如他在威斯特伐利亚所经历的那样,他求助于旧的社团宪法。根据斯坦因的说法,地主是地方自治的基石——“如果地主被排除在省政府的所有参与之外,那么将他与祖国联系起来的纽带就不会被利用。[23]”
然而对斯坦因发挥作用的不仅仅是功能方面的考虑。他觉得他首先必须在政治上教育人民,省级自治政府是这方面最有用的东西之一。关于地主参与省级行政,他写道[24]:
“ | 然而就行政成本而言,经济是地主参与省政府所获得的最不重要的优势。更重要的是激发社区精神和公民意识,使用沉睡和领导不力的力量和传播知识,民族精神、民族观点和需要与民族精神、民族观点和需要之间的和谐。重新唤醒对祖国、独立和民族荣誉的感情。 | ” |
在他的改革计划中,斯坦因试图在不忽视因1806年战败而动摇的普鲁士统一的情况下改革政治制度。斯坦因和哈登伯格不仅在后来的政策上留下了印记,而且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政治方法,哈登伯格更沉浸于启蒙思想。他比斯坦因更深入地接受了法国大革命的原则和拿破仑的实际政策所提出的建议。哈登伯格是一位中央集权主义者,他渴望通过密集和集中的行政管理来加强国家。然而,这些分歧仅代表了改革者倾向的某种变化。尽管后者提出了“斯泰因-哈登伯格改革”的总括概念,但实施的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他们自己的时代。
里加备忘录
《里加备忘录》(德语:Rigaer Denkschrift)与斯坦因的作品同年出版,并于1807年9月12日发表。它的标题是“关于普鲁士国家的重组”。哈登贝格以前是里加的居民,在拿破仑的压力下于7月被普鲁士国王召见[25]。哈登伯格对普鲁士国家的整体组织提出了不同于他的改革者同行的想法[26]。里加备忘录的主要编辑是金融专家巴特霍尔德·格奥尔格·尼布尔、未来的财政部长卡尔·冯·斯坦祖姆·阿尔登斯坦和特奥多尔·冯·舍恩[27]。这三人总结说,大革命给了法国新的动力:“所有沉睡的力量都被重新唤醒,苦难和软弱,旧的偏见和缺点被摧毁了。[28]”因此在他们看来,普鲁士已经以法国为例:
“ | 愚蠢地认为人们可以以最安全的方式进入革命,继续依附于旧政权并严格遵守它所主张的原则,这种愚蠢的想法只会刺激革命并使其不断发展壮大。这些原则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它们被如此普遍地承认和接受,以至于不接受它们的国家必须预料到会被毁灭或被迫接受它们;甚至贪婪的拿破仑和他最得宠的助手也屈服于这种权力,而且违背他们的意愿将继续如此。不可否认,尽管他以铁一般的专制统治,但他仍然广泛地遵循这些原则的基本特征;至少他被迫表现出服从他们。 | ” |
因此作者赞成一场“在正确意义上”(德语:"im guten Sinn")的革命,历史学家后来将其描述为“自上而下的革命”。因此君主及其大臣进行改革,以获得革命的所有优势,而没有任何劣势,例如失去权力或遭受挫折或爆发暴力。
与斯坦因的备忘录一样,里加备忘录赞成复兴民族精神以与国家和政府合作。哈登伯格还试图定义社会的三个阶级——贵族、中产阶级和农民。对他来说,农民参与了“国家中人数最多、最重要但也是最被忽视和贬低的阶级”[29],并补充说“农民阶级必须成为我们关注的主要对象”。哈登伯格还试图强调他认为必须在社会中统治的功绩原则,他断言“国家中没有任何任务无一例外地针对这个或那个阶级,而是对功绩、技能和所有人的能力开放”[30]。
人物
施泰因
在这群政治家里最伟大的要数海因里希·弗里德里希·卡尔·冯·施泰因男爵。施泰因于1757年出生在拿骚伯国,在他五十岁的时候,普鲁士到了危急存亡的重要关头。1807年8月,普鲁士国王任命他为首相,当时他已经在国家部门工作和学习了很长时间,可谓经验丰富。
他生来就是一名帝国骑士,是帝国的忠实臣民,他的父母一定要让他在帝国的宫廷里占有一席之地。他在哥廷根大学接受教育,研读法理学和政治学。因为哥廷“哥廷根大学的重点专业是英国政治制度,所以施泰因也专门做过这方面的研究。毕业之后,施泰因不愿意从事法律职业,反而十分欣赏“独一无二的腓特烈大帝”,而且很喜欢他的个性和政策,于是决定在1780年进入普鲁士的公务员体系,随后被分配到矿业部。
1785年,他作为普鲁士特使被派往美因茨、茨魏布吕肯和达姆施塔特,以争取这些宫廷对诸侯联盟的支持。1787年,政府提出让他担任海牙和彼得堡大使,还准备引导这个三十岁的年轻人从事外交工作,但这两个提议都被他拒绝了。二十年来,施泰因一直在威斯特伐利亚战争与领地议会工作,直到最后成为议会主席。1804年,他成为普鲁士内政部长,专门掌管消费税、关税、制造业和贸易等事务,实际上掌管普鲁士的财政大权。
然而从施泰因在1806年写的备忘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虽然已经身居高位,但仍未达到自己的预期。通过研究施泰因这份备忘录,可以了解普鲁士崩溃的原因。施泰因尤其反对内阁大臣作为国王的亲信对国王施加至高无上的影响,在国王和国务大臣之间进行干预。这份备忘录在1806年初就写好了,在耶拿战役大败之后,施泰因在11月29日被要求担任外交部的职务,但他没有接受。国王非常生气地跟施泰因说他是一个“乖张、傲慢、固执和不听话的官员”。
1807年10月8日,施泰因被身心俱疲的腓特烈·威廉三世国王任命为首相,授予其广泛的权力以推行改革。1808年,由于其反法立场,施泰因被拿破仑列为法国和莱茵邦联的公敌,并在次年1月逃往波希米亚。
哈登贝格
卡尔·奥古斯特·冯·哈登贝格于1750年5月31日出生于汉诺威的埃森罗德,他与冯·施泰因一起是普鲁士改革的关键人物之一。哈登伯格出身于一个传统的贵族家庭,并在启蒙运动的精神中长大。最初在汉诺威选侯国为英国效忠后,他于1781年加入不伦瑞克军队。此时他已经在当地进行了部分改革,例如布伦瑞克的教育改革。当安斯巴赫-拜罗伊特于1790年将其领土并入给普鲁士时,哈登贝格被任命为这些地区的高级行政长官(Oberpräsident),并享有相对独立于柏林的职位。他以此为契机,对以前联系松散的地区进行了中央集权的行政改革。他还在法国大革命战争期间担任过外交官,最后在 1798 年被召回柏林后,从1804年起担任普鲁士外交部长。1806年,他被任命为普鲁士首相(内阁首长),但因为他公开支持与其他欧洲大国结盟以及一贯反拿破仑的政策,不得不在次年辞去这一职位。《里加忘录》出版后,哈登贝格于1810年由国王腓特烈·威廉三世重新任命为首相,并继续其前任冯·施泰因男爵领导下的改革。
沙恩霍斯特
格尔哈德·约翰·达维德·冯·沙恩霍斯特比施泰因大两岁。沙恩霍斯特出生于汉诺威,曾在汉诺威军队中服役,参与过1793年到1794年的战役,但在不伦瑞克公爵的要求下,他于1801年进入普鲁士军队。作为一名著名的军事著作家,他成了柏林军事学院的教授。他参加过耶拿战役,也曾担任莱斯托克将军的参谋长,协助莱斯托克在埃劳战役指挥普鲁士的分遣队。在签订和约之后,他成了施泰因内阁的军政首脑。
格奈森瑙
奥古斯特·奈哈特·冯·格奈森瑙是沙恩霍斯特的亲密助手。他1760年出生于萨克森选侯国,在埃尔福特接受教育,后来为神圣罗马皇帝效力,参加了1778年的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他曾经加入英国雇佣的德意志雇佣兵军团与美洲殖民地人民战斗,返回后于1785年加入了普鲁士军队。1793年至1795年间,他在波兰服役,并在萨尔费尔德受了轻伤;在耶拿战役里,在大多数同僚反对的情况下,他指挥一个步兵旅,在普军撤退之后保卫科尔贝格。格奈森瑙的壮举为他赢得了布吕歇尔的友谊和钦佩,1807年他被任命为沙恩霍斯特领导的军事委员会成员,协助重组普鲁士军队。后来他在莱比锡会战中成为高级指挥官,并在滑铁卢战役中担任布吕歇尔的参谋长。布吕歇尔之所以能有如此名望,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格奈森瑙在战略和战术方面的卓越见识。格奈森瑙在1831年去世,最终获得了陆军元帅的军衔。
洪堡
普鲁士的军队和学校一直紧密结合在一起,军事的成功离不开学校的教育。格奈森瑙和沙恩霍斯特为军事改革所做的贡献来源于卡尔·威廉·冯·洪堡男爵(1767—1835)为教育所做的贡献。洪堡于1767年出生于普鲁士勃兰登堡的波茨坦,青年时期在莱茵流域游学,曾与歌德、席勒、西哀士等人结交。他后担任普鲁士驻罗马的大使。他是著名旅行家亚历山大·冯·洪堡的哥哥,也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和学者。
他和他的哥哥一起,成为了德国文化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亚历山大·洪堡主要在地球和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开辟了新视野,而威廉则专注于处理文化科学背景,如教育问题、国家理论、语言、文学和艺术的分析考虑,以及现代国家的文化、政治建设。
舍恩
这些改革有时以他们的领导人施泰因和哈登贝格的名字命名,但它们也是专家之间合作的成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其中一位就是亨利希·特奥多尔·冯·舍恩(Heinrich Theodor von Schön)。舍恩于1773年生于东普鲁士提尔西特,他曾在柯尼斯堡大学学习法律,从事政治学工作。1793年,他进入普鲁士军队服役[31]。九年后,他成为总后勤部(Generaldirektorium)的财务顾问。当普鲁士政府在耶拿战败后逃往柯尼斯堡时,他跟随斯坦因去了那里。正是在那里,他展示了他在农奴制方面的专业知识,正是他的论文帮助施泰因撰写了十月法令[32]。与施泰因不同是,舍恩支持更大程度的土地所有权自由化——对他来说,经济盈利能力必须放在首位,即使这对农民不利。从1816年起,舍恩为了高级行政长官(Oberpräsident) ,这一职位他担任了大约40年,并致力于他所管辖的省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33]。
尼布尔
在舍恩参与《里加备忘录》编辑的同僚中,有一位才能出众,他便是巴特霍尔德·格奥尔格·尼布尔。尼布尔出生于丹麦的哥本哈根的德裔家庭,1794年至1796年间在基尔大学学习法律、哲学和历史。1804年,他被任命为丹麦国家银行的负责人。他作为金融专家的名声很快传到了普鲁士。 1806年6月19日,尼布尔和他的家人在哈登贝格被解雇时与其他公务员一起前往里加与哈登贝格一起工作[34]。 1809年12月11日,他被任命为财政顾问和国家债务科长。1810年,他编辑了一份给国王的便条,其中他对哈登伯格制定的财务计划能否实现表示强烈怀疑。他使用的语气如此强烈,以至于国王否认了他,因此尼布尔退出了政治领域。
其他人物
其他参与《里加备忘录》(Rigaer Denkschrift)编辑参与公务人员——卡尔·冯·斯坦·祖姆·阿尔登斯坦、威廉·安东·冯·克莱维茨和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施泰格曼——也在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阿尔滕斯坦成为总后勤部(Generaldirektorium)的高级财务顾问。当施泰因于 1807 年被解职时,阿尔滕施泰因和财政部长弗里德里希·费迪南德·亚历山大·祖·多纳-施洛比滕实施了施泰因构想的国家改革。1810年,克莱维茨和舍恩编辑了《关于所有高级职位的新宪法的法令》(Verordnung über die veränderte Staatsverfassung aller obersten Staatsbehörden)[35]。其他合作者也参与了改革,例如约翰·戈特弗里德·弗雷(Johann Gottfried Frey,柯尼斯堡警察局局长和《市自治法规》(Städteordnung)的真正作者[36])、克里斯蒂安·彼得·威廉·贝特(Christian Peter Wilhelm Beuth ,自1801年起在普鲁士服役,曾与哈登贝格合作制定财政和工业法)和克里斯蒂安·弗里德里希·沙恩韦伯(对哈登伯格有一定影响)[37]。
19世纪初的历史机缘,使得这些各领域的人杰汇聚于普鲁士的地界,在这里,格奈森瑙、沙恩霍斯特、洪堡、舍恩、尼布尔和冯·哈登贝格亲王等人要将完成本世纪初最杰出的政治成就——他们要肩负起复兴普鲁士的重任。
各项举措
财政改革
摆在施泰因面前的最紧要的问题就是财政危机。普鲁士一直以来就是个穷困的国家,现在要在收入和人口几乎减半的情况下,不仅要支付高达1.2亿法郎的战争赔款,还要维持一支15万人的军队,困难非常大。为了支付战争赔款,施泰因以王室领地作保贷了7000万法郎,并从商人和银行家那里用承兑票券借来了剩下的5000万法郎。在税收方面,当时并没有一个中央税务系统,下面的几个省都是独立收税,但施泰因诱使东西普鲁士以及立陶宛接受了收入税,并在西里西亚、波美拉尼亚和勃兰登堡建立了财产税制度。不久(1809年11月)出台了一项更重要的举措,施泰因卖掉了一直以来作为国家收入来源的王室领地。但眼下的情况光有财政改革是不够的。这台管理机器须由上至下彻底改造,国家的经济基础须彻底改革,社会体系本身也须彻底重建。普鲁士现在维持的仍是一个封建的社会和经济结构,有着大批的农奴。森严的阶级体系把人们分成了不同的阶级并控制了土地的所有权,农业发展也受到制约。没钱耕种的地主不能卖掉自己的土地,有钱的资本家也不能买。
1819年,消费税(最初仅由城镇征收)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对啤酒、葡萄酒、杜松子酒和烟草的消费征税[38]。在工业领域,一些税种被逐步扩展的专业税所取代。其他创新包括所得税和基于纳税人进行的税收评估的财富税[39]。 1820 年出现了反对对阶级征税的抗议活动,该税由纳税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决定。这种阶级税是介于人头税和所得税之间的一种中间形式。城镇有可能保留对牛和谷类作物的税收。财政政策的结果仍然存在争议。贵族并没有像改革者最初计划的那样受到税收的影响,以至于他们没有设法对贵族也征收“富人”税。由于这些措施,最贫穷的人受害最深[40]。
直到拿破仑战争结束和维也纳会议欧洲领土重组后,普鲁士的关税才得到改革。在维也纳会议上,普鲁士重新获得了西部领土,这导致了这些地区的工业化部分(例如莱茵省、威斯特伐利亚省和萨克森地区)与易北河以东的主要农业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同时两地的海关政策也非常不同[41]。 因此在1817年,普鲁士对从历史悠久的西部领土运往普鲁士腹地的3,000种商品征收了57项关税,腹地的税收尚未扩散到以前法国控制的西部省份。
这是使海关改革变得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该改革发生于1818年5月26日,在实行自由交换的大地主的利益与要求保护主义关税的仍然疲软的工业经济的利益之间达成妥协。因此,他们只承担了现在所谓的税收,以保护内部市场免受外国竞争,并且取消了运输关税[42]。腓特烈二世制定的重商政策就此宣告结束。出口禁令被解除[43]。改革者制定的海关法和关税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证明是如此简单和有效,以至于它们在大约50年的时间里成为德国其他州的税收模式,其基本原则在德意志帝国仍然有效。普鲁士海关政策是1830年代德国关税同盟创建的重要因素之一[44][45]。
土地改革
1807年10月9日的《解放赦令》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颁布的。所有的个人劳役,亦即作为农奴的身份,都被废止。“自1810年圣马丁节开始,”赦令称,“所有人都是自由人”而土地从此也是“自由”的。普鲁士开始实行完全自由的土地交易。在这之前,土地都被阶级体系牢牢束缚着,唯有贵族能拥有贵族土地,唯有市民能拥有民用土地,而唯有农民能拥有耕地。而在赦令颁布之后,这一区别就不存在了。人与人之间,以及职业和职业之间的阶级之分也随之消散。从此贵族也可以参与交易,农民和市民也可以选择对方的职业。普鲁士不仅没有把劳动力锁在当地上,还赋予劳动力以流动性。城镇和乡村之间的人为间隔也被拆除。土地不再必须代代相传,废除了土地分割的所有限制,但同时又采取了谨慎而巧妙的预防措施避免农民的土地被占有。
这项工作始于施泰因,但却由哈登贝格完成。施泰因使农民获得自由,但他们仍然要向地主缴纳固定的税金和免役税。而通过1811年《农耕法》,哈登贝格废除了一地二主的制度,使得农民成为财产所有人,而不再只是土地的公簿保有人。农民可以将他所有土地的三分之一归还给地主以免除所有费用,而对剩下三分之二的土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施泰因从杜尔哥和亚当·斯密那里学来的“自由”不仅用在了土地上,还废除了贸易工会和各种垄断公司的专属特权。同样,他还全力整改了政府和管理体系中的诸多恶习[46]。
农业革命
当时整个欧洲都在进行农业改革,尽管方式不同,阶段也不同。现有农业方法的实用性受到质疑,因此废除了旧制度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农业结构。农民获得自由,成为地主;劳役和徭役被废除。私有土地所有权也导致公共土地的崩溃——也就是说,导致森林和草地的“公共”使用。这些公有土地大多分给领主,以换取农民获得的土地。在1806年之前,普鲁士的某些地区已经进行了一些牧场改革,例如18世纪在皇家土地上解放农民,尽管这种解放直到1807年才完全生效。
地主贵族成功地反对了类似的变化。即使是对1806年之前的改革,政府也不得不面对贵族的抵制,这种抵制变得相当大。与一般州法中提议的相比,1810年的《主仆条例》(Gesindeordnung)对于奴仆的解放来说无疑是显着的进步,但仍然保持保守和对贵族有利。贵族对此的反对也导致一些特权免于废除。警察和法院的权利受到国家更强有力的控制,但并没有像宗教和学术赞助、狩猎权和财政特权那样被完全废除。与巴伐利亚王国的改革不同,贵族们无需证明自己的地位。改革者做出妥协,但贵族无法阻止改革中心点带来的重大变化[47][48]。
1807年法令
农民的解放标志着普鲁士改革的开始。王国的现代化始于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即农民和农业。19世纪初,80%的德国人口居住在农村[49]。1807年10月9日的法令(又称十月法令)是改革中心之一,它解放了农民,并在施泰因根据冯·舍恩的建议被任命后仅五天就签署了。十月法令开始了废除农奴制及其世袭特征的进程。第一批获得自由的农民是那些在帝国骑士的土地上工作的农民,最迟在1810年11月11日,所有普鲁士农奴都被宣布自由[50]:
“ | 1810年圣马丁节那天,我们各州的所有奴役都结束了。在1810年圣马丁节之后,除了我们各省的领土上已经存在的情况,除了自由人什么都没有 [...]。 | ” |
然而虽然农奴制被废除了,徭役却没有——十月的诏书对徭役只字未提[51]。十月法令授权所有普鲁士公民获得财产并选择他们的职业,包括贵族在内,他们在此之前不能从事为资产阶级保留的工作:
“ | 任何贵族都有权在不损害其财产的情况下从事资产阶级的工作;任何资产者或农民都有权在农民的情况下加入资产阶级或在资产阶级的情况下加入农民。 | ” |
特权被剥夺的原则(dérogeance)消失了。农民被允许自由旅行并在城镇安家,不再需要用家政服务来换取自由或支付自由费用。农民结婚不再需要征得领主的许可——这种婚姻自由导致了农村出生率和人口的上升。然而,农民的解放也对他们不利——领主领地被放开,大地主被允许购买农民的农场(后一种做法以前是非法的)。领主们不再有义务为他们以前的农奴提供住房,这些农奴变得残废或年龄太大而无法工作。这一切都导致了由反对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和贵族企业家组成的经济阶层的形成。
维新派解放农民后,又面临废徭役、设立财产等其他问题。根据一般国家法律,这些问题只能通过补偿金融家来解决。合法实施“自上而下的革命”的需要减缓了改革[52]。
1811年法令
1811年的管理法令使所有农民成为他们耕种的农场的所有者,从而解决了这个问题。农民没有买回这些土地(这在经济上是不可能的),而是被迫交出三分之一到一半的耕地以补偿他们的前任领主。为了避免分割土地和留下太小而无法耕种的区域,1816年,这些土地的回购仅限于主要土地所有者[53]。较小的仍然被排除在之外。与农奴制相关的其他职责,例如提供家政服务和结婚授权税,被无偿废除[54]。至于徭役和实物服务,农民必须以其价值的25%从他们的领主那里买回。
与莱茵邦联各州实施的改革相比,普鲁士的实际补偿无疑有利。实际上他们加快了改革进程。尽管如此,普鲁士的12,000个贵族庄园的面积增加到约150万摩根(约38,000公顷)[55],其中大部分是公用土地,其中只有14%归还给农民,其余则归农民所有领主。许多小农因此失去了生存手段,只能将负债的土地卖给地主,成为农业工人[56]。一些休耕地的土地可以耕种,但由于土壤质量差,他们的耕作仍然存在问题。然而,改革者采取的措施确实取得了一些财务上的成功,1848年普鲁士的耕地面积从7.3公顷增加到1246万公顷[57],产量提高了40%[58]
在易北河以东地区,农业改革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59]。由于贵族庄园的增长,直到19世纪下半叶,贵族家庭的数量大大增加。已开发土地的数量保持不变。还创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下层社会阶层。根据地区和有效权利,农业日工和仆人的数量增长了2.5倍。小土地所有者的数量增加了三倍甚至四倍,以他们的家园(称为Kotten)命名为Kätner。他们中的许多人依赖于另一份工作。公法教授恩斯特·鲁道夫·胡贝(Ernst Rudolf Huber)认为农业改革是:
“ | 德国宪法史上的悲剧讽刺之一。它表明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内部矛盾,这种自由主义创造了个人自由及其财产,同时——由于它自己的财产自由法——释放了一些人手中的权力积累。 | ” |
农民的生活继续集中在村里,他们是一个法人团体的成员,并帮助管理社区资源和监督社区生活。在东方,他们是被永久束缚在一块土地上的农奴[60]。在德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由佃农负责,他们向通常是贵族的地主支付租金和义务服务。农民领导监督田地、沟渠和放牧权,维护公共秩序和道德,并支持一个处理轻微罪行的村法院。在家庭内部,族长做出了所有决定,并试图为他的孩子安排有利的婚姻。大部分村庄的公共生活以教堂礼拜和圣日为中心。在普鲁士,农民抽签选择军队需要的应征入伍者。贵族为他们控制的村庄处理外部关系和政治,通常不参与日常活动或决策[61][62]。 农奴制的终结提高了农民的个人法律地位。成立了一家银行,以便地主可以藉政府资金向农民购买土地(直到1850年,农民才被允许用它藉钱购买土地)。结果是大地主获得了更大的地产,许多农民成为无地佃户,或迁往城市或美国。其他德国国家在1815年后效仿普鲁士。与法国大革命中以土地改革为特征的暴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德国和平处理了它。在石勒苏益格、受启蒙影响的农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其他地方,他们基本上是被动的。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习俗和传统基本上没有改变,包括尊重贵族的旧习惯,他们的法律权威对村民来说仍然相当强大。尽管农民不再像农奴那样被束缚在同一块土地上,但东普鲁士古老的家长式关系一直持续到20世纪。
1800-1870年间德国西北部的土地改革是由进步的政府和地方精英推动的。他们废除了封建义务,将集体所有的公地分成私有地块,从而创造了一个更有效率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村经济,提高了生产力和人口增长,加强了传统的社会秩序,因为富裕的农民获得了以前的大部分公地,而农村无产阶级没有土地;许多人前往城市或美国。同时,公有土地的分割起到了维护贵族和农民之间社会和平的缓冲作用[63]。在东部农奴得到了解放,但容克阶级维持了其庞大的庄园并垄断了政治权力[64]。
市政改革
通过1808年的《市政法令》,施泰因开始大刀阔斧改革地方政府。城镇再也不受封建地主和中央政府的控制,而是由市民委员会进行管理。这一改革尤为重要。“耶拿一役,”达尔曼写道,“不过是内部各阶层人民矛盾的显露……与只会建城堡的亨利王相比,施泰因男爵为普鲁士的救赎打下了基础,他更是德意志城市的建造者。”
然而市政改革却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普鲁士的东西部省份存在着巨大差异。西部改革进行得相对顺利,因为该地区只有5500个村子和1000个乡镇联合体,没有太多余留的封建痕迹。在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拿破仑法典》早已取消了贵族的特权。这些地区追随法国模式,由国家任命村长和镇长,基层体制很快与国家官僚体制接轨。而东部省份则不同,这里乡村密布,除了25,000个村镇,还有15,000个小田庄,传统势力强大,地主掌握着司法和警察大权,且有任命村长的权力。但农村土地的自由买卖也导致了产权的变化,地方权利逐渐转移到了新地主的手中,他们大多是以往的土地承租人和城市资产者。不过这批新贵同样要求地方领导权,像传统贵族一样,他们将权利视为世袭特权,也视为本阶层的荣誉和象征,因此不肯轻易交出权力。
县一级改革也是阻力重重。1812年7月30日颁布的《宪兵条例》试图推行新的县等级代表制度,选举市民和农民代表进入县议会。但是封建贵族牢牢把持议会代表的位置,农民代表虽然被选入议会,却被阻止进入会场,这在东部农村尤其突出。关于县长选举,哈登贝格原想以国家任命的办法把地方行政纳入国家官僚体制,但最后的结果却是县议会获得了建议权:他们有权从本地地主中举荐3名候选人,而国王只能从中任命一个。这是一个妥协的方案,县长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国家官员,同样也是地方封建等级势力的代理人。西部县长的选举则要乐观得多。县长不是本县地主,地方等级也没有建议权。县长代表国家掌握了基层的行政权。
斯泰因的计划是要彻底改造乡村的社会和政治秩序,在村民参政的基础上引入现代自治的原则,它要求基于契约而不是依附,基于合作而不是控制,要求民众具备相应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但遇到了容克地主的顽强抵抗。与现代自治原则相反,地主是以家长制下地方警察和法官、农民家庭宗教生活监督者的身份来理解自治,理解新时期县长角色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普鲁士的乡村自治还是建立起来了,但它在很大程度上维持的还是传统地方自治的原则,而牺牲了健康的改革政策。现代意义上的乡村自治失败了,至少在影响重大的广大东部地区是如此。
自治方案遭遇挫折,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是新地方等级代表制度的推行遭到了旧等级势力的顽固抵抗。随着传统力量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和德意志解放战争胜利后的恢复,欧洲普遍进入“复辟与反动”时期,普鲁士改革的动力随之消散。二是新等级代表对参与乡县事务准备不足。首先是物质准备即时间和财力的准备,为了参与地方管理,这些牺牲是必然的;其次是思想和知识准备,新代表对参加行政工作的意义和内容了解不够。中央政府虽然做了大量推介工作,但更多的还是简单甚至粗暴的行政命令。可以理解,一向不习惯于自我管理的公民,在初次行使自由时,往往表现笨拙。市民社会的建立是一项综合工程,在一个经济落后且传统等级制度根深蒂固的国家难以一蹴而就。普鲁士农业改革的进程由于1811年9月14日《农民和地主关系调整饬令》和1816年5月29日《补充条款》的颁发而放慢了脚步,苛刻的解放条件使受益的农民只占农村人口的少数。市民社会需要以经济基础的变革为依托,需要公民政治教育的成果,而这些都需要等待时间的推移才能获得。普鲁士的村县制度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治方案。随着1850年3月2日农业《调整法令》的颁布,19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民对封建义务的赎买基本结束,1872年普鲁士政府颁布新的《村县条例》,地主的残余特权被取消,传统势力才最后从地方政治的舞台上淡出。
管理体系改革
如果此时施泰因的工作没被打断的话,他无疑会把这套理论推广到农村公社中去,并最终通过建立一个正式的议会制度来完成这一管理体制改革。他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在中央管理体系中建立秩序。腓特烈大帝建立的那一套完全依赖于君主个人意志和精神的体系,如我们所见,已经彻底停转了。现在,国务会议将取代这一机器。国务会议由各部门首脑组成,相互合作,并由国王领导,直接对国王负责。国务会议五个职能部门的划分和组织也经过了精心的设计。尽管施泰因的改革影响深远,但到1808年11月被拿破仑叫停的时候,改革只进行到一半。拿破仑决定性的介入,从某种角度来说,正是施泰因工作价值的最好证明。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那却是在另一个领域了。随后三年的时间里,他完全陷入沉寂。当他重新出山时,已是沙皇亚历山大一世的非正式顾问。我们将会看到,在他担任沙皇顾问期间,他对德意志的贡献比起他担任普鲁士首相时毫不逊色。
代表会议
与国家内阁并行,斯坦因计划建立国家参议院或枢密院。 然而,到1808年,他还没有机会建立一个正常运作的机构,而在1810年哈登伯格将其建立[65]。相关法律的文本规定:
“ | 我们任命了一个国务委员会,并通过法令在上议院的一边和我们内阁的另一边下达了我们的命令和决定。[66] | ” |
国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现任大臣或前任大臣、高级公务员、王室亲王或国王提名的人物。还成立了一个委员会,作为一种议会,拥有主要的立法权[67]。作为官僚机构的堡垒,国务委员会必须防止任何回归专制主义或任何加强旧制度利益的举动。国务委员会还必须代位所有法律、行政和宪法程序[68]。
与镇自治政府一样,哈登贝格预见到建立一个由社团和代表组成的全国代表机构。第一次著名人物集会于1811年举行,第二次集会于1812年举行。这些集会由18名贵族地主、12名城市财产所有者和9名农民代表组成。这种法人组成部分基于传统的社会概念,部分基于实际和财政方面的考虑[69]——为了能够向法国支付战争赔款,普鲁士国家不得不大量求助于政府签发的信贷合同贵族和为了在外国获得信贷,不同的国家必须提供自己作为担保人。
临时议会召集后,很快就清楚地表明,他们的代表的首要任务不是国家利益,而是更多地捍卫自己阶级的利益。贵族们认为改革试图减少他们的特权,因此阻止他们参加由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德·马维茨和弗里德里希·路德维希·卡尔·芬克·冯·芬肯斯坦等人物领导的议会。他们的抵抗如此之大,以至于内阁将他们关押在施潘道[70]。 历史学家莱因哈特·科塞莱克认为,建立一个法人化的国家代表机构阻碍了后来的所有改革。在改革期结束时,地区和省级代表机构(如 Provinziallandtage)仍然以合作原则为基础。普鲁士无法组建真正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机构,这对普鲁士和德意志邦联的内部发展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因此,虽然位于德国南部的莱茵邦联各州成为立宪州,但普鲁士直到1848年仍没有议会[71][72]。
官僚体制
斯坦因时代的开始见证了普鲁士国家的统一,旧的内阁制度被废除了。 1808年12月16日成立了一个国家部门(Staatsministerium),以取代被定义为总管理部(Generaldirektorium)的高层管理机构。这项改革于1810年完成。现在的行政管理是根据职责的原则进行的。国家内阁包括五个主要部委——内政部长、外交部长、财政部长、司法部长和战争部长,都只对国王负责[73]。 然而在创建更有效的中央集权领导模式之前,这些修改无法完全生效。这是通过用国王和官僚的双重统治取代普鲁士的专制主义来实现的,其中大臣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减少了国王的影响力,这意味着他现在只能通过大臣们的行动来统治。在斯坦因时代,国家内阁是在没有总理的情况下以学院的方式组织的——这个职位是在哈登伯格的领导下设立的,哈登伯格于1810年6月获得了国家总理或邦总理的头衔[74],同时控制着部长与政府的关系。
国家元首的角色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1808年开始,普鲁士被划分为多个地区。这些地区的不同政府是根据职务的原则设立的,就像国家的国务部长一样。 每个地区首次被授予一名高级长官(Oberpräsident),直接隶属于国家部长,具有推动公共事务的作用[75]。他们的作用,甚至可以在流行病发生时拉起卫生警戒线,类似于法国省长的作用——即向中央政府代表地区利益[76]。该职位于1810年废除,但在1815年恢复,在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司法和行政一劳永逸地分开了。 对行政行为成立,当事人具有申诉权。然而,对行政管理没有司法控制。为了减少对行政的影响,不同的行政行为加强了这一点。改革者建立的组织为德国其他州树立了榜样。
社会改革
产业改革
改革者热衷于亚当·斯密的理论,渴望解放工业领域的个人力量,就像在农业领域一样。为了释放这些力量,他们必须摆脱行会和基于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鼓励自由竞争也意味着取消对竞争的一切限制。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810-1811年引入了产业自由(Gewerbefreiheit)政策[77]。要建立一个行业,必须获得执照,但即便如此也有例外,例如医生、药剂师和酒店经营者。行会失去了垄断地位和经济特权。它们并没有被废除,但它们的成员资格现在是自愿的,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是强制性的。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自由选择职业和自由竞争。产业改革解锁经济新动力。城乡之间的工业领域不再有任何法律上的区别。直到1860年代,只有采矿业例外。
最初计划鼓励农村产业,产业自由成为普鲁士在工业基础上实现经济复兴的核心条件。正如贵族所发生的那样,城镇居民起来反对改革,但没有成功。他们的直接结果是矛盾的——早期,非行会的竞争很弱,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非行会的工匠数量大幅上升。然而在农村,工匠和其他行业的负担大大增加[78]。工匠人数的增加并没有伴随着其他人口的类似增长。能工巧匠的数量也有所增加,但由于竞争激烈,能工巧匠的数量仍然很少。在前三月期间,裁缝、鞋匠、木匠和织布工是主要的超额认购行业。农村下层阶级的崛起加剧了“社会问题”,这将成为1848年革命的原因之一[79][80][81]。
解放犹太人
根据1812年3月11日的解放法令,犹太人获得了与其他公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 | 我,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承蒙上帝的恩典,等,已决定制定一部符合居住在我们王国的犹太信徒的公共利益的新宪法,宣布所有以前的法律和规定没有得到确认本法令被废除。[82] | ” |
为了获得公民权利,所有犹太人都必须在法令颁布后的6个月内向警方申报并选择一个明确的名字[83]。该法令是自1781年以来长期反思的结果,由克里斯蒂安·威廉·冯·多姆开始,大卫·弗里德兰德[84]在1787年写给腓特烈·威廉二世的论文中进行了研究(弗里德兰德批准了1812年的法令)。洪堡的影响使得所谓的“犹太人问题”得以重新审视[85]。
法令第8条允许犹太人拥有土地并担任市政和大学职位。犹太人可以自由信奉他们的宗教,他们的传统受到保护。尽管如此,与威斯特伐利亚王国的改革不同,普鲁士的解放法令确实有一些限制——犹太人不能成为军官或担任任何政府或法律职务,但仍需要服兵役。
即使一些传统主义者反对解放法令,它也证明了19世纪德国各州向犹太人解放迈出的重要一步[86]。普鲁士的司法状况明显好于德国南部和东部的大部分地区,使其成为吸引犹太移民的目的地[87]。
军事改革
系列条目 |
德国军事历史 |
---|
德国军事主题 |
普鲁士的改革并非只局限于社会、经济和管理体系。沙恩霍斯特和格奈森瑙进行的军队重组也同样重要。经过耶拿一役,人们已经对过去建立在阶级体系之上的军队系统失去了信心。除此之外,拿破仑也逼着普鲁士的军队进行改组。1808年,他下令普鲁士军队减员至4.2万人。这正好是个改革的机会。因为常备军人数存在限制,所以每位公民都必须接受训练并学会使用武器。常备军人数严格限制在4.2万人,但民兵在穿上军装服过短暂的兵役后就会转为预备役;后备军成立,虽然直到1813年才正式组织了国土保卫战,建立了全国总动员机制。同时,正规军内部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年老、能力不足者被清退;阶级限制被废除,转而采用一套更好的晋升系统,军功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晋升的标准;整个军队在训练、战术、枪支弹药上都有所改良[88]。
长期以来,军队都是普鲁士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曾评价斯巴达,“教育系统和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为战争服务的”。这一评价同样适用于普鲁士。但也不可否认,正是信念的一致性保证了德意志内部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一个德意志男孩学到的第一课便是他生下来就是为了保护祖国。因此,军队的组织和教育其实融为了一体。“相交相融,”M·E·萨德勒博士写道,“你如果想探究德意志军队的影响,你就要去研究德意志教育的影响,因为这两者的影响相交相融。德意志的教育给军队带来科学。德意志的军队使教育注重组织纪律。军队和教育的纪律是并行的。”
兵役制度
1806年的经验表明,普鲁士军队的旧组织已不再是法国军队的对手。与法国的防守战术相比,普鲁士的战术实在是太僵硬和死板了。普鲁士的的军官将他们的士兵视为对象并严厉惩罚他们,例如最严厉的惩罚之一铁手套刑(Spießrutenlaufen),让一名士兵从两队士兵之间经过并被他们轮番殴打。相反,法国人有义务服兵役和全民皆兵体制(法语:Levée en masse),在民族主义的加持下使得法军的战斗力远超封建君主制国家的军队。
普鲁士军事改革的目的在于效法法国的体制,腓特烈威廉三世对军事改革犹豫不决,军官团和贵族抵制他们,甚至资产阶级也持怀疑态度。1813年德国战役的开始是关键因素。1813年2月9日,一项法令以州服役义务(Kantonpflichtigkeit)取代了之前的征兵制度[89],并且这一新制度必须持续整个战争。因此,它希望恢复普通士兵的自豪感和地位,使军队纪律适应民法。肉体惩罚,特别是殴打士兵(schlague)被废除了。社会阶级差异同时消失。提尔西特条约将普鲁士军队减少到42,000人,但沙恩霍斯特实施了轮役制度[90],包括轮流训练一定数量的士兵,但不得超过条约授权的人数。还训练了30,000到150,000名补充人员——训练系统改变了几次,因此很难计算出准确的数字[91]。1814年5月27日,腓特烈·威廉三世下令强制服兵役,然后在同年9月3日通过军事法确定:
每个20岁的人都有义务保卫祖国。为了履行这一一般义务,特别是在和平时期,以科学和工业的进步不会受到干扰的方式,在考虑服务条款和服务期限的情况下,必须适用以下排除条款[92]。
国土防卫军
军官团也进行了改革,大多数军官被解雇。贵族的特权被废除[93],军官的职业向资产阶级开放。贵族们不喜欢这一点并提出抗议,就像路德维希·约克·冯·瓦腾堡一样。在实践中,建立了一种普遍有利于贵族的官员增选制度,即使仍然存在一些(尽管是次要的)资产阶级影响[94]。从参加战役的猎兵团开始,成立了猎兵和乡土保护部队。从1808年6月开始,约克·冯·瓦腾堡开始接受他们的训练[95]。在军官队伍中,现在决定晋升的是服务条款,而不是服务年限。普鲁士战争学院也提供了比以前更好的军官培训——在耶拿战败后解散,1810年由沙恩霍斯特重建[96]。
从1813年至1814年开始,后备军开始建立,作为保卫普鲁士本土的后备部队[97]。它在组织上是独立的,有自己的单位和官员。在军区(Kreise),军区委员会组织了军队,资产阶级可以在其中成为军官。改革派统一人民和军队的想法似乎已经成功[98]。志愿猎兵分遣队 (freiwillige Jägerdetachements) 也作为增援成立[99]。
教育改革
教育体系革命
因普鲁士很容易地便完成了从沙恩霍斯特和格奈森瑙到费希特和洪堡的过渡。后者于1809年开始执掌宗教与公共教育部门。早在1716年,普鲁士便开始在小学阶段施行义务教育,但教育方法非常不健全。费希特的《告德意志国民书》演讲则极大地鼓舞了教育改革。普鲁士派出一支非正式委员会拜访裴斯泰洛齐位于依弗东的教育机构。随后,普鲁士于哥尼斯堡开设了一所师范学校,教授裴斯泰洛齐的教学方法,由仰慕裴斯泰洛齐的C. A. 策勒尔管理这所学校。这种全新的教育方法经由哥尼斯堡推广到普鲁士各处,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方法从那时开始至今都影响着德意志的小学教育。
洪堡于1809年7月在他的专著《论在柯尼斯堡的教学中执行的改革》(Über die mit dem Königsberger Schulwesen vorzunehmende Reformen)中发展了他的想法。他建议建立一个分为人民学校(Volksschule)、文理中学(Gymnasium)和大学(Universität)的学校系统,以取代各种各样的宗教、私立、市政和企业教育机构。洪堡定义了教育各个阶段的特征。基础教学“真的只需要专注于语言、数字和度量,并与母语保持联系,因为大自然在设计上是无动于衷的”。对于第二阶段,即在学校教授的阶段,洪堡写道:“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目的是锻炼[学生的]能力并获得知识,没有科学理解和能力是不可能的。最后,他说大学必须训练学生进行研究并允许他理解“科学的统一性”。从1812年开始,进入大学必须获得毕业证书(Abitur)。国家控制所有学校,但即便如此,它仍严格实施义务教育和控制考试。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表现标准已经建立,教育和表现取代了社会出身。
对于改革者来说,普鲁士教育体系(Bildung)的改革是一项关键改革。所有其他改革都依赖于创造一种新型公民,这种公民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有责任感,而改革者坚信必须对国家进行教育并使其成长。与仍然包含社团元素的国家改革不同,教育改革是在所有阶级结构之外构想的。威廉·冯·洪堡是教育改革的主要推动者。1808年起主管内政部宗教教育司。与斯坦因一样,洪堡上任时间很短,但他有效地落实了改革的主要内容。
人文主义滥觞
威廉·冯·洪堡支持新的人文主义。与启蒙运动的功利主义教导不同,后者希望传播对实际生活有用的知识,洪堡希望对人进行全面的塑造。从那时起,学生们必须学习古代和古代语言才能发展自己的智力。他们不仅会获得这种人文知识,还会获得其他工作所需的其他知识。国家不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公民来为它服务,但它并没有完全放弃这个目标:
“ | 每个[学生]没有证明自己成为优秀的工匠、商人、军人、政治家,仍然是一个人和一个好公民,诚实,根据他的等级清楚,而不考虑他自己的工作。给他必要的培训,他将很容易地获得工作的特殊能力,并始终保持自由,就像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那样,从一个到另一个。 | ” |
与个人处于教育过程中心的洪堡不同,共和派的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更倾向于国民教育以教育全体人民,从而在面对拿破仑的统治时肯定国家。
通过提高教授的薪酬并改进他们的培训,大众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新成立的体育馆为准备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提供人文主义教育。同时成立了职业学院(Realschules)来培训从事手工行业的人。一些军官学员学校被允许保留。尽管国家施加了更严格的影响和控制,宗教当局仍然保留了检查学校的作用。
现代大学的创立
在洪堡的思想中,大学代表着知识教育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是教学与研究自由理想的体现。当时的德国大学大多是平庸的。对洪堡来说,“国家不能把它的大学当作体育馆或专科学校,也不能把它的学院当作技术或科学代表。它们必须各司其职并且简单。”
但仅仅对小学进行改革并未使洪堡感到满足。普鲁士开始推行技术教育(须以健全的师范教育为基础);文理中学则提供以古典教育为主的中等教育;高中和大学中间设立了毕业考试;最后,还设立了柏林大学。《提尔西特和约》剥夺了普鲁士顶尖的哈雷大学,而在仅存的几所大学里,哥尼斯堡大学太偏远,奥得河畔法兰克福大学条件又太差。后来在1809年决定在首都以亨利亲王的宫殿为总部设立一所新的大学,每年拨款15万塔勒用于办学。考虑到当时普鲁士的地位,这一举动可谓壮举。洪堡从德意志各处找来了杰出的教授和学者:费希特教授哲学,施莱尔马赫教授神学,萨维尼教授法学,尼布尔教授历史,伍尔夫教授考古学,胡费兰教授医学。再没有一所现代大学能有如此雄厚的师资力量了。柏林大学设立一年后的1811年,布雷劳斯大学也进行重组,兼并了当时古老但缺乏资金的法兰克福大学。
受到新思想影响的并非只有教育机构。1808年,道德同盟在哥尼斯堡成立,该同盟的目标是“唤醒道德、宗教、严肃思想和公共精神”。很快大量的追随者应声而起,在普鲁士和西里西亚的许多城镇都设立了同盟的分支机构。因为和共济会有几分联系,他们的行事均以爱国为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有些模棱两可。道德同盟实际上可以看作当时人民情绪的风向标,一方面受到拿破仑的暴虐影响,而另一方面则是被施泰因、哈登贝格、沙恩霍斯特等人感染。
普鲁士的再起
从1806年起,德语国家发生了零星的起义。1806年8月26日,书商约翰·菲利普·帕姆因出版反拿破仑的小册子而被枪杀,这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抗议[100]。1809年,安德烈亚斯·霍费尔在蒂罗尔发动了起义,但遭遇了与帕姆相同的命运。反拿破仑的情绪一点一点地发展起来,德国人感到他们的精神被法国占领压得喘不过气来,普鲁士仍在向法国人支付巨额赔款。当拿破仑1812年入侵俄罗斯遭遇灾难时,它在德国,尤其是普鲁士点燃了一线希望。1812年12月30日,约克·冯·瓦腾堡将军签署了陶罗根公约[101],根据该公约,普鲁士实际上反对拿破仑并拒绝了《提尔西特条约》。
1813年3月13日,腓特烈·威廉三世在布雷斯劳发表了他的《致我的人民》(An Mein Volk)演讲,呼吁:
“ | 我的人民!...勃兰登堡人,普鲁士人,西里西亚人,波美拉尼亚人,立陶宛人!你知道你近七年来所忍受的一切,你知道如果我们不光荣地结束我们已经开始的斗争,你的悲惨命运将是怎样的。记住过去,伟大的选帝侯,伟大的腓特烈大帝。记住我们的祖先在他的指挥下赢得的美好事物:良心自由、荣誉、独立、贸易、工业和科学。牢记我们强大的俄罗斯盟友的伟大榜样,牢记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甚至是向强大敌人宣战以赢得同样美好事物并取得胜利的小民族[...]所有阶级都需要牺牲,因为我们的开端是伟大的,我们的敌人的数量和资源也很大[...]但无论个人要求什么牺牲,与我们为之奋斗的圣物相比,它们都相形见绌,因为如果我们不想不再是普鲁士人和德国人,我们为之奋斗并且必须赢得的东西。[102] | ” |
随后的3月27日,普鲁士向法国宣战。同年10月16日至19日,第六次反法同盟在莱比锡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这标志着拿破仑政权瓦解的开始。1815年10月1日,维也纳会议开幕,哈登贝格代表胜利的普鲁士王国出席会议。根据维也纳会议的领土调整,普鲁士获得了大量领土补偿,其疆域自梅梅尔河延至埃姆斯河,成为德意志邦联内德语居民占优势的两大强国,以及欧洲列强之一。在接下来的五十年中它将在与奥地利的对抗中胜出,并最终领导德意志民族走向统一。
史学分析
早期史学家
在19世纪后期的史学中,普鲁士的改革和“自上而下的革命”被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等人认为是在“小德意志”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建立德意志帝国的第一步。对于弗里德里希·迈内克来说,改革为普鲁士和德国的未来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长期以来,在利奥波德·冯·兰克的影响下,改革的时代首先被呈现为一个关于“伟人”的事迹和命运的故事,如大量关于改革者——传记所示。例如,汉斯·戴布流克写了关于格奈森瑙的文章,而迈内克写了关于博延的文章。
事实上,首先引起研究人员兴趣的是军事改革。只有通过马克斯·莱曼的传记才能分析斯坦因的生平和行为。与斯坦因不同,传记作者很少关注哈登伯格。尽管斯坦因和哈登伯格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史学发现他们的方法之间具有基本的连续性,这使他们成为一个单一的统一政策[103]。
一些作者,例如奥托·辛泽(Otto Hintze),强调了改革计划的作用,例如1794年的《一般邦法》。这种连续性证实了这样一种理论,即改革者在改革发生之前就已经是一个独特的群体。托马斯·尼伯代(Thomas Nipperdey)继续讨论,写道在1806年灾难之前就有改革计划,但其背后的人缺乏将其付诸实施的精力,也缺乏内部凝聚力[104]。至于农业改革,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克纳普(Georg Friedrich Knapp)的著作在19世纪末引起了一场争论——他批评了改革政策,称其有利于贵族的利益,而不是农民的利益。他认为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利益对某些问题的演变负责。后来的研究导致了无法维持的全球批评。毕竟农民的财产是开发出来的,即使他们获得的土地往往被揭露为贫瘠的土壤[105]。
其他角度
如今工业改革的成功也受到了更为细致入微的批评。他们被认为不是工匠们痛苦的直接原因,而是被认为是立法对其发展的影响减弱。德国历史学家芭芭拉·沃格尔(Barbara Vogel)试图解决农业和工业方法的总体概念,并将其描述为“现代化的官僚战略”[106]。当考虑到工业发展时,改革政策被视为肯定集中在鼓励历史悠久的普鲁士领土上的农村工业,从而允许普鲁士工业革命的开始。
莱因哈特·科塞莱克他的著作《改革与革命之间的普鲁士》(Preußen zwischen Reform und Revolution)中试图根据1848年的革命对改革政策做出一般性解释。他区分了三种不同的过程。 《一般州法》在其出版时代表了对社会问题的一种反应,但仍然依附于法人要素。科塞莱克在改革时期和1815年至1825年加强行政管理期间看到了行政国家的诞生,这是对后来宪法的预期。然而在他看来,接下来的几十年见证了官僚压制的政治和社会运动。改革时期结束后,科塞莱克强调,高级公务员与不能成为公务员的“教育市民”资产阶级之间的平衡破裂。他认为官僚代表著普遍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没有设立全国代表机构,因为害怕看到改革运动停止[107]。
参考资料
- ^ Dwyer 2014,第255页.
- ^ 2.0 2.1 Cited after Nipperdey (1998), p. 51
- ^ 3.0 3.1 3.2 Rovan (1999), p. 438
- ^ 4.0 4.1 Nordbruch (1996), p. 18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53
- ^ Büsch (1992), p. 501
- ^ Büsch (1992), p. 501
- ^ Rovan (1999), p. 413
- ^ Reihlen (1988), p. 1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222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217
- ^ Nipperdey (1998), p. 33
- ^ Griewank (2003), p. 14
- ^ Wehler (1987), p. 401
- ^ 原文名“胡安”,在法语中以“让”知名
- ^ Georg Pertz, pp. 115–116.[需要完整来源]
- ^ Förster (2004), p. 305
- ^ Fehrenbach (1986), p. 109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38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1
- ^ Nipperdey (1998), p. 36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1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1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3
- ^ Büsch (1992), p. 22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86
- ^ Walther (1993), p. 227
- ^ Rigaer Denkschrift in Demel & Puschner (1995), pp. 87–88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91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90
- ^ Roloff (1997), p. 787
- ^ Rovan (1999), p. 457
- ^ Klein (1965), p. 129
- ^ Hensler & Twesten (1838), p. 328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4
- ^ Schüler-Springorum (1996), p. 37
- ^ Vogel (1980), p. 14
- ^ Büsch (1992), p. 28
- ^ Büsch (1992), p. 28
- ^ Nipperdey (1998), p. 50
- ^ Büsch (1992), p. 118
- ^ Büsch (1992), p. 119
- ^ Reihlen (1988), p. 20
- ^ Wehler (1987), pp. 442–445
- ^ Fischer (1972), p. 119
- ^ Ford, Guy Stanton. Stein and the era of reform in Prussia, 1807–1815.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22: 199–220.
- ^ Wehler (1987), p. 406
- ^ Nipperdey (1998), pp. 40–43, 47
- ^ Botzenhart (1985), p. 48
- ^ Botzenhart (1985), p. 51
- ^ Büsch (1992), p. 29
- ^ Fehrenbach (1986), p. 116
- ^ Fehrenbach (1986), p. 11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337
- ^ Fehrenbach (1986), p. 118
- ^ Büsch (1992), p. 94
- ^ Büsch (1992), p. 94
- ^ Fehrenbach (1986), p. 117
- ^ Fehrenbach (1986), p. 118
- ^ The Imperial Nobility of Germany. Holy Roman Empire Association. [14 April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 ^ Sagarra, Eda. A Social History of Germany: 1648–1914. 1977: 140–154, 341–45. ISBN 9780841903326.
- ^ For details on the life of a representative peasant farmer, who migrated in 1710 to Pennsylvania, see Bernd Kratz, "Jans Stauffer: A Farmer in Germany before his Emigration to Pennsylvania", Genealogist, Fall 2008, Vol. 22 Issue 2, pp. 131–169
- ^ Brakensiek, Stefan, Agrarian Individualism in North-Western Germany, 1770–1870, German History 12 (2), April 1994: 137–179
- ^ Perkins, J. A., Dualism in German Agrarian Historiography,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 28 (2), April 1986: 287–330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3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50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53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p. 150–151
- ^ Rovan (1999), p. 461
- ^ Bussiek (2002), p. 29
- ^ Fehrenbach (1986), p. 113
- ^ Nipperdey (1998), p. 3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6
- ^ Büsch (1992), p. 28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148
- ^ Botzenhart (1985), p. 46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289
- ^ Fehrenbach (1986), p. 119
- ^ Fehrenbach (1986), p. 119
- ^ Nipperdey (1998), p. 49
- ^ Wehler (1987), pp. 429–432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211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212
- ^ Jean Mondot, "L'émancipation des Juifs en Allemagne entre 1789 et 1815", in Knopper & Mondot (2008), p. 238
- ^ Jean Mondot, "L'émancipation des Juifs en Allemagne entre 1789 et 1815", in Knopper & Mondot (2008), p. 237
- ^ Rovan (1999), p. 460
- ^ Wehler (1987), p. 408
- ^ Büsch (1992), p. 28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392
- ^ Lange (1857), p. 12
- ^ Neugebauer & Busch (2006), p. 142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393
- ^ Rovan (1999), p. 459
- ^ Gumtau (1837), p. 3
- ^ Neugebauer & Busch (2006), p. 197
- ^ Millotat (2000), p. 53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397
- ^ Nipperdey (1998), pp. 50–56
- ^ Neugebauer & Busch (2006), p. 144
- ^ Radrizzani (2002), p. 127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60
- ^ Demel & Puschner (1995), p. 414
- ^ Fehrenbach (1986), pp. 235–239
- ^ Nipperdey (1998), p. 33
- ^ Fehrenbach (1986), pp. 239–241
- ^ Vogel (1978)
- ^ Koselleck (1967)
书籍清单
参考书目
- Abenheim, Donald. Bundeswehr und Tradition: die Suche nach dem gültigen Erbe des deutschen Soldaten [Army and tradition: the search for the rightful heir of the German soldier]. Oldenbourg. 1987 (德语).
- Botzenhart, Manfred. Reform, Restauration, Krise, Deutschland 1789–1847. Neue historische Bibliothek.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85. ISBN 978-3-518-11252-6.
- Braeuner, R. Geschichte der preussischen Landwehr [History of the Prussian Army]. Berlin. 1863 (德语).
- Bussiek, Dagmar. Mit Gott für König und Vaterland! [With God for King and Country!]. Münster. 2002 (德语).
- Büsch, Otto. Das 19. Jahrhundert und Große Themen der Geschichte Preußens [Handbook of Prussian History 2: The 19th Century and Important Themes in Prussian History]. Handbuch der preußischen Geschichte 2. With contributions from Ilja Mieck, Wolfgang Neugebauer, Hagen Schulze, Wilhelm Treue and Klaus Zernack. Berlin: de Gruyter. 1992. ISBN 3-11-008322-1 (德语).
- Demel, Walter; Puschner, Uwe. Von der Französischen Revolution bis zum Wiener Kongreß 1789–1815 [German History in Sources and Demonstration]. Deutsche Geschichte in Quellen und Darstellung 6. Stuttgart: Reclam. 1995. ISBN 978-3-15-017006-9 (德语).
- Dwyer, Philip G. The Rise of Prussia 1700-1830. Routledge. 4 February 2014 [2021-10-25]. ISBN 978-1-317-88703-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1).
- Fehrenbach, Elisabeth. Vom Ancien Régime zur Wiener Kongress [From the Ancien Régime to the Vienna Congress]. Oldenbourg Grundriss der Geschichte 7. Munich: Oldenbourg Wissenschaftsverlag. 1986. ISBN 978-3-486-49754-0 (德语).
- Fischer, Wolfram. Der deutsche Zollverein. Fallstudie einer Zollunion [The German customs union: case study of a customs union]. Wolfram Fischer (编). Wirtschaft und Gesellschaft im Zeitalter der Industrialisierung [Economy and society during industrialisation]. Göttingen. 1972 (德语).
- Förster, Birte. Das Leiden der Königin als Überwindung der Niederlage. Zur Darstellung von Flucht und Exil Luise von Preußens von 1870/71 bis 1933 [The Queen's suffering as a means of overcoming defeat: the escape and exile of Louise of Prussia from 1870/71 to 1933]. Horst Carl (编). Kriegsniederlagen: Erfahrung und Erinnerung [Lost Battles: Experiences and Remembrance].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2004. ISBN 978-3-05-004015-8 (德语).
- Giesecke, Hermann. Einführung in die Pädagogik [Introduction to Pedagogy]. München. 1991 (德语).
- Griewank, Karl. Königin Luise, Ein Leben in Briefe [Queen Louise of Prussia: a Life in Letters]. New York, NY: Olms-Weidmann. 2003. ISBN 978-3-487-12027-0 (德语).
- Gumtau, Carl Friedrich. Die Jäger und Schützen des Preussischen Heeres [The riflemen of the Prussian Army]. Berlin. 1837 (德语).
- Hensler, Dore; Twesten, August. Lebensnachrichten über Barthold Georg Niebuhr: aus Briefen desselben und aus Erinnerungen einiger seiner nächsten Freunde [Biographical reports on Barthold George Niebuhr, from his own letters and memories by some of his closest friends]. Hamburg: Friedrich Perthes. 1838 (德语).
- Kitchen, Martin. A History of Modern Germany, 1800-2000. Malden. 2006.
- Klein, Ernst. Von der Reform zur Restauration [From the Reforms to the Restoration].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65 (德语).
- Knopper, Françoise; Mondot, Jean (编). L'Allemagne face au modèle français de 1789 à 1815 [Germany versus the French modèle from 1789 to 1815]. Toulouse: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u Mirail. 2008. ISBN 9782858169634 (法语).
- Koselleck, Reinhart. Preussen zwischen Reform und Revolution. Allgemeines Landrecht, Verwaltung und soziale Bewegung von 1791 bis 1848 [Prussia between reform and revolution: general land richts, management and social movement from 1791 to 1848]. Stuttgart. 1967 (德语).
- Lange, Ed. Geschichte der Preussischen Landwehr seit Entstehung derselben bis zum Jahre 1856 [History of the Prussian Army from its Foundation to 1856]. 1857 (德语).
- Langewiesche, Dieter. Europa zwischen Revolution und Restauration 1815–1849 [Europe between revolution and restoration, 1815–1849] 4th. Munich. 1994 (德语).
- Leo, Heinrich. Lehrbuch der Universalgeschichte [Textbook of universal history]. Halle. 1845 (德语).
- Millotat, Christian. Das preußisch-deutsche Generalstabssystem: Wurzeln – Entwicklung – Fortwirken [The Prussian–German General Staff System: Roots, Development, Consequences]. Zürich: Hochschulverlag AG an der ETH Zürich. 2000. ISBN 978-3-7281-2749-5 (德语).
- Müller-Osten, Anne. Der öffentliche Haushalt als Institution parlamentarischer Kontrolle [The public budget as an institution of parliamentary control]. Marburg. 2007 (德语).
- Neugebauer, Karl-Volker; Busch, Michael. Die Zeit bis 1914. Vom Kriegshaufen zum Massenheer [Introduction to German military history 1: to 1914]. Grundkurs deutsche Militärgeschichte 1. Munich: Oldenbourg Wissenschaftsverlag. 2006. ISBN 978-3-486-57853-9 (德语).
- Nipperdey, Thomas. Deutsche Geschichte 1800–1866. Bürgerwelt und starker Staat [German History 1800–1866: Civil Society and a Strong State]. Munich: C. H. Beck. 1998. ISBN 3-406-44038-X (德语).
- Nordbruch, Claus H. R. Über die Pflicht: Eine Analyse des Werkes von Siegfried Lenz [On duty: an analysis of the works of Siegfried Lenz]. Hildesheim. 1996 (德语).
- Puhle, Hans-Jürgen. Preußen: Entwicklung und Fehlentwicklung [Prussia: development and developmental failure]. Hans-Jürgen Puhle; Hans-Ulrich Wehler (编). Preußen im Rückblick, Vandenhoeck & Ruprecht [Prussia in Hindsight]. GuG Sonderheft 6. Göttingen. 1980 (德语).
- Pölitz, Karl Heinrich Ludwig. Der Wiener Congress [The Congress of Vienna]. Leipzig. 1830 (德语).
- Radrizzani, Ives. Johann Gottlieb Fichte. Lettres et témoignages sur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Johann Gottlieb Fichte: letters and testimony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 Paris. 2002 (法语).
- Reihlen, Helmut. Christian Peter Wilhelm Beuth: eine Betrachtung zur preussischen Politik der Gewerbeförderung in der ersten Hälfte des 19. Jhds und zu den Drakeschen Beuth-Reliefs [Christian Peter Wilhelm Beuth: an examination of Prussian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19th century and Drake's Beuth relief]. DIN-Normungskunde 12. Berlin, Cologne: Beuth Verlag. 1988. ISBN 978-3-410-12784-0 (德语).
- Roloff, Hans-Gert. Beiträge zur Tagung der Kommission für die Edition von Texten der Frühen Zeit [Contributions to the conference of the commission for the edition of tearly texts]. Amsterdam, Atlanta. 1997 (德语).
- Richter, Hedwig (2017): Moderne Wahlen. Eine Geschichte der Demokratie in Preußen und den USA im 19. Jahrhundert. Hamburg: Hamburger Edition.
- Rovan, Joseph. Histoire de l'Allemagne des origines à nos jours [History of German from its Origins to the Present Day]. Paris: Seuil. 1999. ISBN 978-2-02-035136-2 (法语).
- Schüler-Springorum, Stefanie. Die jüdische Minderheit in Königsberg/Preussen, 1871–1945 [The Jewish minority in Königsberg, Prussia, 1871–1945]. Göttingen. 1996 (德语).
- Stamm-Kuhlmann, Thomas. "Freier Gebrauch der Kräfte": eine Bestandsaufnahme der Hardenberg-Forschung ["Free use of strengths": an appraisal of Hardenburg's research]. Munich. 2001 (德语).
- Türk, Klaus; Lemke, Thomas; Bruch, Michael. Organisation in der modernen Gesellschaft [Organisation in the modern society]. Wiesbaden. 2006 (德语).
- Vogel, Barbara. Die "allgemeine Gewerbefreiheit" als bürokratische Modernisierungsstrategie in Preußen: eine Problemskizze zur Reformpolitik Hardenbergs [The "general freedom of trade" as a bureaucratic modernisation strategy in Prussia]. Industrielle Gesellschaft und politisches System [Industrial society and political system]. Bonn. 1978: 59–78 (德语).
- Vogel, Barbara. Preußische Reformen 1807–1820 [Prussian reforms, 1807–1820]. Meisenheim. 1980 (德语).
- Walther, Gerrit. Niebuhrs Forschung [Niebuhr's research]. Stuttgart. 1993 (德语).
- Wehler, Hans-Ulrich. Vom Feudalismus des alten Reiches bis zur defensiven Modernisierung der Reformära, 1700–1815 [Social history of Germany 1: from the feudalism of the old empire to the defensive modernisation of the reform era, 1700–1815]. Deutsche Gesellschaftsgeschichte 1. Munich: C. H. Beck. 1987. ISBN 978-3-406-32261-7 (德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