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材
河阳王朱由材(1603年2月2日—1642年),明朝崇世子追封崇昭王朱常庶出的第五子。
朱常去世时,五名妾侍怀有身孕,世子妃钟氏当即向地方官府和明神宗报喜。后来五名妾侍共生下四子一女,朱由材即朱常最小的遗腹子。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朱由材的嫡母钟妃为庶子们请求赐名时,称朱由材的四哥朱由樻为庶四子,朱由材为庶五子;朱由材的祖父崇端王朱翊𨰜去世后,由朱由樻以故世子庶四子的身份袭封。但后来朱由材请求封郡王,书办纪宗坤却将朱由材写作庶第四子,因而与朱由樻的身份描述发生冲突,礼部因此奏请让河南巡按御史会同相关官员详查,朱由樻正请求赐婚,也因此耽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五月,朱由樻因此上疏请求准许他先选婚,获准,但礼部没有执行。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三月,朱由樻辩称是因为纪宗坤将嫡子庶子分开排行所致,自己当时没有查阅,也难逃疏略之罪,希望朝廷念自己年幼宽恕自己,得到朝廷下敕令礼部不追究,先让他成婚。但礼部仍然坚持,质疑朱常死后有五个遗腹子女太反常,且朱由材生于朱常死后十个月,朱常如何能在去世当天令朱由材的母亲受孕,即崇王府有以他人血脉冒充宗室的嫌疑,出现两个“庶四子”可能就是身份造假造成的漏洞,神宗只能命河南巡按御史继续勘核。[1]
朱由材后来受封河阳王,时间不详。崇祯十五年(1642年)闰十一月,闯军攻陷汝宁,朱由材与兄崇王朱由樻及崇世子朱慈煇被俘,都被闯军所杀。[2]
参考资料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五百九十二》
- ^ 《明史》卷一百十九·列传第七·诸王四
无 原因:明政府始封之王 |
明崇藩河阳国国王 ?年-1642年 |
无 原因:被闯军所杀,封国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