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蘧 (明朝)
李蘧(16世纪—17世纪),本名李当泰,字二则,庐州合肥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蘧是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举人,办事干练,因守城功劳授中书舍人。史可法推荐他担任军前监纪,从职方主事迁官郎中,掌管章奏,母亲逝世后辞官[1]。隆武帝继位后,擢升李蘧为佥都御史,巡抚金华、衢州,赐与尚方剑方便行事,居丧期间任军职,命监纪兵部主事韦人龙到衢州,之后他以兵部右侍郎总督浙直、江西。他与黄道周不和,故上疏纠察道周,又推荐蔡鼎知,隆武帝拜任鼎知为御营左军军师兼赞军务。郑彩战败,李蘧请求监督郭熺、陈秀到永定关,唯一开战就退却,他自己上疏请罪,朝廷因为他是马士英的私交,曾指出他有治兵才能,特许让他任职事官戴罪,将功补过。福京失守,李蘧归乡,不响应清朝征召到去世[2]。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李蘧,本名当泰,字二则,合肥人。天启七年举于乡。有干济才,以守城功,授中书舍人。史可法荐军前监纪,自职方主事迁郎中,司章奏。母忧归。
-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绍宗即位,蘧擢佥都御史,巡抚金、衢,赐尚方剑便宜行事。墨绖从戎。命监纪兵部主事韦人龙向衢州,已以兵部右侍郎总督浙、直、江西。与黄道周不合,疏纠之。以蔡鼎知兵荐,上命三聘之,不至,最后以方外服见,拜御营左军军师兼赞军务,而占试无验。郑彩败回,请督郭熺、陈秀出永定关,一战而退,蘧上疏引罪。蘧,故马士英私人,密言有治兵才,宜在使过之列,特许以事官戴罪。福京亡,归里。清召不应,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