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书郎,中国古代官职。
后魏时,秘书省始置校书郎,在唐朝,属秘书省,官阶为从九品上,主要做文章的校对和专门典校藏书的工作。担任过秘书省校书郎的唐代诗人有白居易(803年)、王昌龄、李商隐、钱起、元稹、李德裕、薛隆、李端、朱庆馀等人。
另一种校书郎属于属门下省弘文馆,乃撰著文史、鸠聚学徒之所。《新唐书·志第三十七·门下省·弘文馆》[1]:“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担任过弘文馆校书郎的唐代诗人有杜牧(828年)等人。
参考文献
另见
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台北:联经出版,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