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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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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画家所绘的晚清男子服饰及剃发后的辫发

清朝服饰,泛指清朝统治期间上至皇帝,下至普通民众所穿戴的各类服饰。

礼服

皇帝

冬朝冠,材质有熏貂或黑狐,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龙四,饰东珠如其数,上衔大珍珠一,梁二。

夏朝冠,前缀金佛,饰东珠十五,后缀舍林,饰东珠七,冠顶如冬朝冠。

端罩,材质有黑狐或紫貂,皆明黄缎里。

衮服,色用石青,绣五爪正面金龙四团,两肩前后各一,其章左日右月,前后万寿篆文,间以五色云。

冬朝服一,色用明黄,圜丘、祈谷用蓝,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熏貂,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襞积行龙六,衣前后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

冬朝服二,色用明黄,朝日用红,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加海龙缘,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腰帷行龙五,衽正龙一,笔记前后团龙各九,裳正龙二、行龙四,披领行龙二,袖端正龙各一,前后列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在衣,宗彝、藻、火、粉米在裳,间以五色云,下幅八宝平水。

夏朝服,色用明黄,常雩用蓝、夕月用月白,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缘,其他同冬朝服二。

朝珠,用东珠一百有八,佛头、记念、背云、大小坠珍宝杂饰惟宜,圜丘以青金石为饰、方泽珠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绿松石,杂饰惟宜,条皆明黄色。

穿长衫、马甲的载沣,与穿长衫、马褂的溥仪溥杰

皇帝吉服包括吉服冠、龙袍、吉服带、吉服朝珠。吉服比礼服等级低。龙袍色用明黄。古时称帝王之位,为九五之尊。九、五两数,通常像征著高贵,在皇室建筑、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皇帝的龙袍绣有九条龙。穿着时只能看到八条龙,有一条绣在衣襟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龙袍下幅八宝平水,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意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世爵、额驸冠服

补服

亲王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郡王绣五爪行龙四团。贝勒绣四爪正蟒二团。贝子四爪行蟒二团,固伦额驸同。镇国公四爪正蟒二方,辅国公、和硕额附、民公、侯、伯同。

身穿冬吉服龙袍配衮服与东珠朝珠的溥仪

官员冠服

清朝官员服饰有礼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清政府对官员的办公着装有着明确的限制,不同品级有不同的着装,不能自行更改装束。朝冠和吉服冠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清代官员补服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沿袭明朝制度。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补服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

品官朝冠和吉服冠(分冬冠和夏冠)
上衔 中饰 顶座 吉服冠顶
文武一品官 红宝石 东珠一 镂花金 珊瑚
文武二品官 珊瑚 小红宝石一 镂花珊瑚
文三品官 蓝宝石
武三品官 蓝宝石
文武四品官 青金石 小蓝宝石一 青金石
文武五品官 水晶 水晶
文武六品官 砗磲 砗磲
文武七品官 素金 小水晶一 素金
文武八品官 阴文镂花金顶
文武九品官 阳文镂花金顶
未入流官

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满语ᡶ᠋ᡠᠩᡤᠠᠯᠠ转写funggala)。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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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服饰

穿袄裙、衣裤的清末缠足汉族妇人

汉女服饰

士庶服饰

汉族妇女穿披风、袄裙披风是由明代起穿著的外套,其制为对襟、大袖、下长及膝。披风之上,装有低领,点缀著各式珠宝。披风的里面,还有大襟、大袄小袄,小袄是妇女的贴身内衣,颜色大多用红、桃红、水红之类。妇女的下裳,多为裙子,颜色以红为贵。裙子最初沿袭明代的马面裙,康熙年间马面裙开始着重装饰裙门,后来裙褶又改为长梯形接片。

清末广州汉族贵妇与婢女

清代嘉庆之前,汉族妇女服饰仍沿用明朝服装形制,以衫裙为主。清初汉女袄子仍有交领右衽,但立领自明末开始流行,乾隆之后受到满族服饰影响发展成“厂”字领。乾隆年间以上身著镶有花边的袄、衫为主,式样比较宽大,长度一般在膝下。嘉道以后,镶有花边的衣衫趋于窄小,长度也明显缩短。有的再加一件较长的背心边缘都装饰有花边。下身除穿裙外,也有穿裤子的。裤子的样式也有变化,初为大裤管,后逐渐改为小裤管,裤口镶有花边。从光绪年间起,由于裤子的流行,妇女穿裙的逐渐少见。

清代福建一带妇女服装,以大襟、琵琶襟、对襟为主要开襟方式。大襟、琵琶襟皆为满化“厂”字衣襟。大襟衫又称“大裪衫”,延续汉族传统的“右衽”开襟形式,形式最普遍;琵琶襟属缺襟之一种,形制如大襟,但右襟下方裁缺一截,形成曲襟。[1]对襟开襟于前中心,延续明代对襟褂样式,但去除明式立领,至晚清妇女衣领大多很低,仅1~2公分,夏季服装甚至无领片只以布条绲边。[2]民国后又流行加上元宝领,多用于外褂。福建妇女上衣在大襟衫、袄等服装裁剪强调五裾齐长,结婚时为显示美满无缺,婚礼衣裾不可有所缺损,故右前身叠襟衣裾须与衣摆同长,加上左、右两裾,及后衣身两裾,总计五片,五裾齐长,寓意“五世其昌”。[1]领缘、袖口以及开衩处,镶绲刺绣配布或花边,称为“绲边”,符合传统正式服装的必备形式。[3]晚清时镶绲复杂化,出现多种织带花边,徐珂《清椑类钞》载有“十八镶”条:“咸、同间,京师妇女衣服之滚条,道数甚多,号曰十八镶。”

清代福建台湾省汉族妇女正式服装,上衣穿著大襟衫搭配长裙,裙式以马面裙居多。其前后中心二片较宽之裙门,形似马面城门,故称为“马面裙”。[4]台湾在日治时期中期之后,逐渐受到西洋服装的影响,而趋向于窄小而合身的服装裁制方式。[1]。而客家妇女则为节省表布用料,礼服仍常见“短襟”或“接襟”的作法,但会造成内襟短缺的“缺裾”现象。[5]

满族及宫廷妇女服饰

清初为无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前后开衩的长衣,后来改为左右开至腋下,开衩的顶端必饰有云头,且旗袍的纹样也更加华丽,边饰的镶滚更为讲究。纹样品种繁多,并有各自的含义。大约在咸丰、同治期间,京城贵族妇女衣饰镶滚花边的道数越来越多,有“十八镶”之称。这种装饰风尚,一直到民国期间仍继续流行。初期旗袍无领,穿著时需加上领巾,后来加上假的元宝领

一般旗人妇女便服之便袍、衬衣、氅衣,皆为无领、大襟、右衽形制。[6]后妃、命妇吉服是无领对襟、缀上符合身份补子的礼褂[7]

清代满族妇女所穿的旗袍外面常加罩一件马甲,这是满族妇女十分喜爱的装束。这种马甲与男式马甲一样,也有大襟、一字襟、对襟及琵琶襟等形制,长度多到腰际,并缀有花边。

满族妇女的发型称为旗头,清中期开始有二把头,清末满洲贵族妇女在二把头上加上一种名为大拉翅的板型冠状饰物。

后宫服饰

皇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嫔服用的称为龙褂,样式为无领、对襟、左右开气、袖端平直的长袍。皇后龙褂纹饰,据文献记载有两种类型,北京故宫所藏实物,则有三种类型,均为石青色:第一种饰五爪龙八团,两肩、前胸后背各一团为正龙,前后襟行龙各两团,下幅八宝、寿山水浪江涯及立水纹,袖端各两条行龙及水浪纹。第二种只饰五爪金龙八团,下幅及袖端不施纹样。第三种饰五爪金龙八团,下幅加水浪江涯、寿山、立水纹。皇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龙褂与此相同。嫔所穿龙褂,两肩前后正龙各一条,襟变四龙。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似,无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所不同。本图展示的服装纹样为凤穿牡丹。整件服装在鲜艳的蓝色缎地上,绣八只彩凤,彩凤中间,穿插数朵牡丹。牡丹的颜色处理得净穆而素雅,色彩变化惟妙,具有传统的山水画特点。与此相反,凤的颜色比较浓重,红绿对比度极为强烈,具有典型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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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儿童服装

汉族儿童服装虽然大部份已经满化,至清末仍有一些汉族童装保持著交领右衽形制。

胄甲

清朝胄甲的一种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参见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林成子主编,《台湾地区民俗调查研究─服饰篇》,(台北:中华民国文化资产维护学会,1989年)。
  2. ^ 郑惠美,《“行政院客家委员会研究奖助客家学术研究计画”客家传统服饰溯源调查研究报告书》(2012年11月)
  3. ^ 王宇清,《中国服装史纲》,(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1989年)。
  4. ^ 高本莉,《台湾早期服饰图录》,(台北:南天书局,1995年),页130。
  5. ^ 杨舜云,《台湾客家传统服饰的文化特质》,2009年,中央研究院“亚太区域研究专题之研究”发表之论文。
  6. ^ 王宇清,《历代妇女袍服考实》,(台北:中国祺袍研究会,1975年),页5。
  7. ^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图》卷57-76,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