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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达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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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达悌(1903年—1952年),字岛松中华民国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夕,与中国共产党合作,1952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处决。焦达峰之弟。

生平

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生于湖南省浏阳县龙伏镇均家坊。黄埔军校第一期毕业。在校加入国民党。参加了平定陈炯明叛乱和北伐战争。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侍从参谋,1928年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警卫第2团团长,1929年任浙江两淮盐务缉私局局长,1931年任浙江省保安第2团团长,1932年任第88师265旅副旅长,参加淞沪抗战,1933年参加福建事变,任福建政府高参,失败后一度被捕入狱,获释后未受重用。

抗战爆发后曾任巴中团管区司令,1939年12月任军政部兵役署上校附员,1941年任耒阳师管区上校附员,后任第9战区司令长官部少将高参兼长沙防空司令部参谋长,1944年任浏阳县自卫总队副总队长,1947年任第27军官总队第5大队大队长,1948年任长沙绥靖公署少将高参,1949年5月任湖南省第1区(浏阳)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通过进步组织“3130”负责人刘建中刘养锋多方策动,焦达悌兼任“江南地下军”第四军第十师师长,准备武装起义。民国38年(1949年)6月初,县长唐佑樾弃职逃走。周康侯、胡关等占山为王,鱼肉乡民,有的甚至烧杀抢劫。焦达悌到任后,即着手收编这些队伍。

此时,白崇禧退驻长沙、派夏威兵团特工队长韩蒙轩来浏,干涉县政。焦巧与周旋,抓住其问题大造舆论,迫使其撤走。又将保安副司令陈岳派往长沙为常住联络人,削其兵权。接着扩充直属警卫分队,重新组建县自卫总队、警察中队。又借其兄焦达峰的声誉,并以洪帮楚荆山山主名义,发展扩充实力。6月中旬,召开专、县、区、乡负责人会议,任命了四大乡联防指挥部主任。进而剿灭土匪张祖福,收编其余大小游杂武装,成立六个联防大队,共千多人枪。

7月,解放军进入湘赣边境。焦一方面组织兵力,截击溃退入境的蒋、桂残军,收捕散兵;一面令所属各部保护好国家财产和维护治安。当月18日,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先遣队到达县南文家市,焦即派柳羽前去联络,遵示留刘养锋等28人于县城维护治安。焦则率部开往县南荆坪与其他各部会合待命。19日县城被中共占领。8月1日浏阳县人民政府成立,17日焦奉命率部共800多人,如期到达县城受编。12月,焦被派到省军政大学学习。1952年“镇反”运动中被错误处决。1981年落实起义人员政策,撤判平反,并恤其家属。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