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保(16世纪—17世纪),字元爕,四川成都府资阳县人[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王师保是崇祯三年(1630年)的举人,十三年(1640年)得赐特用出身,获授五河知县,在该处改县迁学,利民事情不问难易,他都出力协助;岁青时请求免除漕米千石,以抒解民困。很快他升为户部榷税分司,士民挽著他的轿泣送百多里,入清后他以原官监督凤阳等处粮储兼管运饷,筹划运输有成绩,辞官后寓居五河县,死后入祠乡贤祠[1]。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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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翔凤 |
明朝五河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任宗尹 |
新头衔 | 清朝监收凤阳钞关 1645年-1647年 |
继任: 南有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