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文(?年—?年),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人,由贡生,乾隆四十一年署顺庆府通判[1]。清时在四川省顺庆府岳池县(位于今四川东北部,(李)武周万岁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县置,是一个千年古县,到今时千四百二十馀年)担任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