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叶绍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绍楏
大清广西巡抚
籍贯浙江省湖州府归安县
族裔汉族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嘉庆二十六年(1821年)
出身
  • 乾隆五十八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著作
  • 《谨墨斋诗钞》

叶绍楏(?—1821年),字琴柯,一字振湘浙江归安县(今属湖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叶绍楏为乾隆五十年(1785年)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三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翰林院编修[1]嘉庆四年(1799年)任河南道监察御史,改江西道。嘉庆六年(1801年)出督云南学政。嘉庆十一年(1806年)任工科给事中,次年升刑科掌印给事中。历官鸿胪寺少卿、顺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广西布政使。嘉庆二十年(1815年)护理广西巡抚,两年后实授。因事降职。道光元年(1821年)卒。

著作

著有《谨墨斋诗钞》。

注释

  1. ^ 《词林辑略·卷四·乾隆》:叶绍楏,字琴柯,号振湘,浙江归安人。散馆授编修。官至广西巡抚,降。复赏侍郎衔。著有《谨墨斋诗钞》。

参考文献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1045号
  • 朱汝珍,《词林辑略·卷四》, 清代传记丛刊, 学林类(18), 明文书局发行。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