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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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城市,是城市规划的一个概念,意指大城市边缘的小型城市,为在大都市工作者主要的居住地[1][2]。因为如卫星般与大城市相近,故称之。

实例

 加拿大

 美国

 澳大利亚

 马来西亚

大吉隆坡

马来西亚依斯干达

亚罗士打区域

大槟城

 菲律宾

 英国

 法国

大巴黎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卫星城市的概念从英国引入,1970年代起已统一作“新市镇”,“卫星城市”之名现时已甚少使用。早期发展的卫星城市主要有两个,均在195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

1970至1980年代开始,港府进一步扩展卫星城市的规模成为现今所称的新市镇,并在新界地区发展了多个新市镇,包括沙田(90年代亦延伸出马鞍山新市镇)、屯门天水围等等,以减轻市区的拥挤。

香港岛的薄扶林田湾香港仔鸭脷洲黄竹坑,新界的白石角等地区有时也被视为卫星城市,但由于规模较小,一般不视为正式的卫星城市。

 中华民国

 新加坡

星国占地面积较小,卫星城市按照片区划分。

 波兰

 不丹

 巴基斯坦

 塞尔维亚

 摩洛哥

 土库曼斯坦

 卡塔尔

 阿联酋

 南苏丹

 尼泊尔

 叶门

 科威特

 越南

参考文献

  1. ^ Goldfield, Davi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Urban History. 2007 [2021-02-01]. ISBN 978076192884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2. ^ Shao, Zisheng. The New Urban Area Development: A Case Study in China. 19 August 2015 [2021-02-01]. ISBN 978366244958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 
  3. ^ 定安:乘势而上建设海口都市圈卫星城. [2023-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8).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