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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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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潢(1637年—1688年),天一省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一说浙江嘉兴人。

自幼聪颖,博学多才,精通地理之学。但不喜八股,屡试不第。曾到宁夏河套等地实地考察。为靳辅所重用,凡治河之事,无不向其请教。《清史稿》说他治河“主顺河性而利导主,有所患必拟其致患之由”。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南巡时问靳辅:“尔必有博通古今之人为之佐!”靳辅说:“通晓政事有一人,即陈潢,凡臣所经营,皆潢之计议。”康熙授其为佥事道[1]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遭到江南道御史郭琇弹劾,以“攘夺民田,妄称屯垦”的罪名被削职逮问。入狱前病卒。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平反。

贡献

  • 陈潢为制定治河工程计划,在治理方法上继承和发展了明代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论,采用了建筑减水坝和开挖引河的方法。为了使正河保持一定的流速流量,发明了“测水法”,把“束水攻沙”的理论置于更加科学的基础上。由于陈潢等人指导有方,在他负责治河期间的黄河安澜无患。
  •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为陈潢平反昭雪,陈的同乡张霭生将其治河论述,编为《河防述要》一书,为后世治河者所借鉴。[2]
  • 著有《河防述言》[3]、《河防摘要》,附载于靳辅《治河方略》。

参考资料

文献
脚注
  1. ^ 朱永奎. 中河之父陈潢的悲剧人生. 江苏地方志. 2010, (1): 35–36. ISSN 1003-8485. NSSD 33334022需注册账号查阅.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2). 
  2. ^ 陈潢, 山东省水利厅, 2014-05-26. [失效链接]
  3. ^ 陈潢, 治河奏績書 (四庫全書本)/河防述言. [2021-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