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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世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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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世康(531年—597年10月9日),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出自京兆韦氏逍遥公房,北魏西魏北周隋朝官员。

生涯

韦世康出身陇右著姓,幼而沈敏,在北魏,年10岁,州辟主簿,弱冠为直寝,封汉安县公,娶西魏文帝元宝炬襄乐公主,授仪同三司。后入北周,自典祠下大夫,历沔、硖二州刺史,从周武帝宇文邕灭齐,授司州总管长史,韦世康绥抚百姓。岁馀,入为民部中大夫,进位上开府,转司会中大夫。大象2年(580年)6月,尉迟迥起兵山东,丞相杨坚忧之,以汾、绛旧为周、齐交界之地,除韦世康绛州刺史。在州有惠政,尝慨然有辞官退隐之志,诸弟以事恐难遂,乃止。

隋朝建立后,韦世康在开皇元年二月甲子(581年3月4日)出任礼部尚书[1][2],不久进爵上庸郡公。开皇元年十二月甲申(582年1月18日)改任吏部尚书[3][4]。开皇4年(584年)丁母忧去职,未几,命复行视事,世康固请守制以终,不允。在吏部任内,选用平允,请托不行。开皇7年(587年)将伐陈,拜襄州刺史,坐事免官。开皇九年二月丁酉(589年2月23日),韦世康从襄州总管调任安州总管[5]。开皇九年闰四月甲子(589年5月21日),韦世康转任信州总管[6]。开皇十三年正月己未(593年2月24日),韦世康回朝出任吏部尚书[7][8]。韦世康前后十馀年间,多所进拔,朝称廉平。后因侍宴,世康再拜陈让乞退,文帝曰:“纵令筋骨衰谢,犹屈公卧治一隅。”开皇十五年冬十月戊子(595年11月10日),韦世康外任荆州总管[9]。,时海内唯置四大总管,并、扬、益三州皆亲王临统,独荆州委于世康,时以为美。开皇十七年八月丁卯(597年10月9日),韦世康在荆州去世[10],虚岁六十七。文帝闻而痛惜,赠大将军,谥号文。

韦世康个性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一开始各个弟弟都是官位尊贵,只有只有小弟弟韦约仕途不畅,兄弟们一起将父亲留下的田宅全部给了韦约,世人称赞韦世康的情义[11][12]

家族

曾祖

  • 韦真憙,北魏冯翊郡、扶风郡二郡太守

祖父

  • 韦旭,北魏右将军、南豳州刺史

父亲

  • 韦夐,隐居不仕,北魏、北周二代,十征不出,号为逍遥公

兄弟

  • 韦洸,隋朝柱国、广州总管、襄阳敬公
  • 韦瓘,北周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隋州刺史、建安县子
  • 韦艺,隋朝上大将军、营州总管、魏兴怀公
  • 韦冲,隋朝开府、民部尚书、义丰县侯
  • 韦约,隋朝太子洗马、仪同、观城公

夫人

子女

  • 韦福子,隋朝司隶别驾
  • 韦福嗣,隋朝内史舍人
  • 韦福奖,隋朝通事舍人
  • 韦士彦[13]
  • 韦氏,嫁隋朝上开府仪同三司、使持节、总管荆复硖鄀鄂岳沣朗辰九州诸军事、荆州刺史、上明恭公杨文纪[14]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隋书·卷47》,出自魏徵隋书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史·卷064》,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资料

  1.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开皇元年二月甲子,上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设坛于南郊,遣使柴燎告天。是日,告庙,大赦,改元。京师庆云见。易周氏官仪,依汉、魏之旧。以柱国、相国司马、渤海郡公高颎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相国司录、沁源县公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吏部尚书,相国内郎、咸安县男李德林为内史令,上开府、汉安县公韦世康为礼部尚书,上开府、义宁县公元晖为都官尚书,开府、民部尚书、昌国县公元岩为兵部尚书,上仪同、司宗长孙毗为工部尚书,上仪同、司会杨尚希为度支尚书,上柱国、雍州牧、邗国公杨惠为左卫大将军。
  2. ^ 《北史·卷十一·隋本纪上第十一》:开皇元年春二月甲子,自相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设坛于南郊,遣兼太傅、上柱国、邓公窦炽柴燎告天。是日,告庙,大赦,改元。京师庆云见。改周官,依汉、魏之旧。制:以相国司马高颎为尚书左仆射兼纳言,相国司录虞庆则为内史监兼吏部尚书,相国内郎李德林为内史令,上开府韦世康为礼部尚书,上开府元晖为都官尚书,开府、户部尚书元岩为兵部尚书,上仪同、司宗长孙毗为工部尚书,上仪同、司会杨尚希为度支尚书,雍州牧杨惠为左卫大将军。
  3. ^ 《隋书·卷一·帝纪第一》:甲申,以礼部尚书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4. ^ 《北史·卷十一·隋本纪上第十一》:十二月甲申,以礼部尚书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5. ^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丁酉,以襄州总管韦世康为安州总管。
  6. ^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闰月甲子,以安州总管韦世康为信州总管。
  7. ^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己未,以信州总管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8. ^ 《北史·卷十一·隋本纪上第十一》:己未,以信州总管韦世康为吏部尚书。
  9. ^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
  10. ^ 《隋书·卷二·帝纪第二》:八月丁卯,荆州总管、上庸郡公韦世康卒。
  11. ^ 《隋书·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二》:世康性孝友,初以诸弟位并隆贵,独季弟世约宦途不达,共推父时田宅尽以与之,世多其义。
  12. ^ 《北史·卷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二》:世康性孝友,初以诸弟位并隆贵,独季弟世约宦途不达,共推父时田宅尽以与之。世多其义。
  13. ^ 赵晶, 《唐长安城郊区中小型墓葬研究》, 《西北大学》博士论文, 2022年: 37–46 
  14. ^ 吴钢主编. 《全唐文补遗 千唐志斋新藏专辑》.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6: 四五三–四五四. ISBN 7-80736-085-2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