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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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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个小问题

中文维基把汉语庞培一词作为消歧义,而把著名的火山城Pompeii的大陆译名译成“庞培”。这可能是受了《外国地名译名手册》的影响。然而这是观察不细导致。仔细看一下经纬度,会发现手册里的pompei是意大利现存的一座城市,在古城附近,但并非一个地点。

而古城Pompeii,实际在大陆大多数出版物都翻译成“庞贝”,与台湾的译名是一致的。可以查看词海,主译名就是“庞贝”。所以,现在把这个遗址翻译成庞培,属于多此一举,而且带来麻烦,增加了一个毫无必要的消歧义和一个毫无必要的繁简转换。因为汉语里提到“庞培”一词,基本都是指三头之一的大庞培(格奈乌斯·庞培),而不是火山城。

我建议把庞培城条目取消,移动到庞贝,而把庞培一词作为格奈乌斯·庞培的主条目(须知大多数书里都是直接叫他庞培的,与爱因斯坦、伏尔泰一样,没必要加上第一名),仅做非对称消歧义

请大家发表一下对此事的看法,如果各位没什么意见的话,我就请管理员进行操作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2月28日 (日) 11:34 (UTC)

试行首页增加文字的投票

详细的请看之前的已存档的帖子[1],即增加文字:

旧版:“维基百科是永无广告的非盈利慈善组织,是全球浏览量最高的五大网站之一,除不足三十个技术员,其余皆为无偿自愿者欢迎您学习加入编辑!”

旧版:“维基百科是全球浏览量最高的六大网站之一,所需资金皆靠由个人慈善资助,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自愿者欢迎您学习加入编辑!”

旧版:“维基百科是全球浏览量最高的六大网站之一,所需资金皆自慈善捐献,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志愿者欢迎您学习加入编辑!”

“维基百科是全球浏览量第六的网站,所需资金皆自慈善捐献,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志愿者欢迎您学习加入编辑!”

现在此投票以是否试行,试行期一个月或以上,效果看新增的注册用户量和IP用户的编辑量有无不同于以往的增加。-- [ ] 2010年2月15日 (一) 20:14 (UTC)
2、个人觉得“永无广告的非盈利慈善组织”并不是维基百科的卖点和亮点。而上维基百科的用户肯定不是冲著“慈善”或者是仅仅因为流览这个网站的人多我就也来流览。我们应该强调维基百科和其他百科的区别及维基百科的优势特点,比如“自由的百科全书”和“多语言”、“人人参与”等等。
3、最后一句的“加入捐款”可能或隐性地阻碍了一批对维基百科不够了解的用户(尤其是新用户),一般来看,对我们维基百科捐款的朋友几乎都是使用了一段时间的老用户。刚一见面即谈捐款,可能对于一些第一次流览维基百科的用户施加了不良影响。所以我觉得若是用来吸引新用户,这句话也完全可以去掉。愿闻其详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6:14 (UTC)
(!)意见,我的意见与上同,不适合一见面即谈捐款。--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16日 (二) 16:37 (UTC)
(:)回应谢谢各位。1.能改什么更好(字数也能少)?我们有管理员行政员,也是自己选上去的,也算是自发组成的组织。2.慈善隐含着中立之意,但百科不能说自己中立,我们只是多数人(内容)努力达到中立而已。人人参与现在已经有了,就不用再加了。多语言这个左面也有显示,而且目前的字数已经有人嫌多了(其实到一定时间都冒出来的维基叫人捐款时的广告大得多)。3.已删除。-- [ ] 2010年2月17日 (三) 22:15 (UTC)
    • 基本上赞同,但提个细节上的意见,第五大网站虽然新闻上是这么说,但从原来comscore的资料上看来。所谓wikipedia排第5是指以单位的“sites”排名,而不是单一网站“site”,也就是。以sites而言前五大是 google的sites、微软的sites、yahoo的sites、facebook,以及维基媒体的sites(而不是维基百科)如果要以单一网站来排的话。这些单位的网站就会被分坼。也就是排名会变成 google.com、facebook、yahoo.com、youtube(属于google)、live.com(属于微软)、wikipedia。所以说以单一网站排名而言维基百科应该是排第6而非第5。我想既然是要放首页的话,应该要精确一点比较好。ffaarr (talk) 2010年2月17日 (三) 01:44 (UTC)
  • (!)意见“维基百科是永无广告的非盈利慈善组织”这句话还是去掉吧,感觉怪怪的。没有广告的事实大家都会看到的,维基百科的重点毕竟还是自由与多语言。——全麦面包请张嘴2010年2月17日 (三) 06:10 (UTC)
  • (+)支持,但是注意维基百科不是组织,维基媒体才是组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2月17日 (三) 11:45 (UTC)
  • (+)支持文字可以再做修改,“维基是***慈善组织”很怪异,怎么不说维基是***知识库***--玖巧仔留言 2010年2月17日 (三) 12:58 (UTC)
  • (:)回应谢谢,再看,希望不出现语病又能少字。-- [ ] 2010年2月17日 (三) 20:48 (UTC)
  • (!)意见浏览量最高我觉得原文已经有问题,不应该继续保留,现在还成了六大。所谓浏览量最高者,本身就是非中立说法。除非有非盈利的第三方数据支持,否则不宜继续强调,参考这某站就不是在10以内;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自愿者,这个不太可能,建议修改。其实我最初看到这个投票是打算写反对的,后来想想本身这样的修改也很无聊,也就算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2月18日 (四) 02:21 (UTC)
    • 您需要的财务数据都在这里。我个人依然(-)反对这项提案,这种自我标榜的做法可能会招来部分(新)用户的反感。另外,两处硬伤:第一,“所需资金皆靠由个人慈善捐助”——Google那两百万美元是个人的慈善捐助吗?第二:“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自愿者”,无论是“愿者”还是“工”,都不是Volunteer的对应词汇,正确的用法应是“志愿者”(志工),另外,那个“无偿”是多余的,志愿者本身就带有无偿的性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2月18日 (四) 04:41 (UTC)
      • OMG,我的意思不是要财务数据,而是说没有证据显示维基排前六........我依然觉得没有必要做太多无谓的事情,中文维基现在更需要的是条目完善,大家有兴趣有时间可以去翻译一下Sega Master System吗?还有路易十六和他的夫人,很多条目放在维基这样的标榜百科全书的站里简直是耻辱,连百度(虽然来源不明)的内容都比你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2月18日 (四) 07:00 (UTC)
  • (:)回应再改。1.关于排名捐助那是有写的,怎么会没有证据呢,维基百科就有二百个以上的语言版本,看的人能不多吗。。。2.加“无偿”更好,某些地方还是对志愿者有补助的,如饭费和车费。3.这些情况用不到投反对票,文字上改改就行了。-- [ ] 2010年2月18日 (四) 14:25 (UTC)
[2][3]都写“之一”,改了的话语气好像没那么顺。
个人认为“学习加入编辑”好一些,我之前特意找了帮忙页面,觉得Wikipedia:欢迎相对来说比较好是让新手第一个看到的(学习)页面,相对于其他学习页面整理的好,比较总揽。当然有更好的欢迎提出。-- [ ] 2010年2月18日 (四) 17:26 (UTC)
  • (:)回应如果非要继续这个投票,我觉得起码应该将春卷柯南的“维基百科是个大型多语种百科全书编写计划,所需资金皆自慈善捐助,内容贡献者及管理员的皆为无偿志愿者欢迎您加入并学习编辑!”列为一个选择项。目前SINAI的的建议虽赞成者居多,但大多反映语句不顺,表达意思有问题。起码应该有三个以上选择方案供选择,连首页设计也花了两轮投票,这个就是否作为投票大家不觉得有问题?作为放在首页的宣传性语句,理应慎重考虑,免得贻笑大方。—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06:08 (UTC)
  • (:)回应“是个大型多语种百科全书编写计划”远没有“第几大网站”吸引啊,语句早已调整完成了。-- [ ] 2010年2月19日 (五) 10:44 (UTC)
  • (-)反对,左侧导航栏已经有卷住链接,首页最下面也有类似内容,没有必要在顶部再加上同样内容,太多就画蛇添足了。而且长期放在顶部,可能会影响到SEO效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2月20日 (六) 02:43 (UTC)
  • (:)回应,链接太多,基本不懂维基的外人不会有去点那些连接啊,而且那些连接也没大部传递这些信息。如果出现效果后,可以不用放顶部,可放中部或左下部。-- [ ] 2010年2月20日 (六) 04:12 (UTC)
第六大网站是根据alexa的资料,而不是自己说的,虽然不敢说百分之百准确,但至少一般很常引用排名网站。--ffaarr (talk) 2010年2月20日 (六) 05:41 (UTC)
无论多明显,不感兴趣的人照样无视,这就如同帮助说明一样,无论放置的多么明显,设计多么人性化,大多数人还是不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2月21日 (日) 03:25 (UTC)
无数商家出巨资做广告也不是要那些完全不相关的人买自己的东西啊,是争取那些有可能的人,一直以来他们都算得出收益和投入是划算的。酒香不怕巷子深要不得啊,服务型政府比管理型政府更先进,一些先进的企业甚至把“经理”改称为“协调员”。-- [ ] 2010年2月21日 (日) 13:52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建议修改Wikipedia:命名常规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化学反应,曾经讨论过化学反应应该用中文还是英文命名。但这两次讨论都没有达成任何共识。因此开辟本投票页,旨在彻底解决化学反应条目的命名问题。投票得出的结论将加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及其他相关内容指引中。请大家踊跃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1:42 (UTC)

第一轮投票已结束,现在进入第二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2日 (二) 12:24 (UTC)

这样是否可行?

维基百科需要引用来源。一些来源是新闻网站。能不能成立用户组,关注特定新闻网站,把上面的新消息都补充到现有条目,或者创建新条目?--<i>Jerry Wong</i> (留言) 2010年3月8日 (一) 12:42 (UTC)

不好说啊,提议是好的,但是现在好多维护小组都处于荒废状态啊,不知道响应情况会怎么样。也可以考虑找新闻专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9日 (二) 07:26 (UTC)

关于{{中国教育课程}}系列条目

见{{中国教育课程}}。我不认为这个模板里的内容都有独立成条目的必要,甚至我觉得这些全都合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中教育”之类的条目里也行。而且现有条目的内容也太像是教案报告之类的内容,如果内容无法改善成百科全书体裁,我个人支持全部提交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删除。再说,为什么只有中国的课程条目,而不见台湾、香港、美国、日本……等其它地方的课程条目?这显然也有地域中心的问题。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e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3月9日 (二) 13:45 (UTC)

删除吧,包括模板本身及其所有条目,维基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而且里面列出的内容,相信和很多人上学时的内容大相径庭,没有参考价值。—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3月9日 (二) 16:39 (UTC)
OK,已全部提交至存废讨论,如还有(!)意见要提出者请移步至WP:AFD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e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3月10日 (三) 11:55 (UTC)

关于微分号“d”、自然对数的底“e”、虚数单位“i”的书写问题

在英语维基中,微分号的书写是使用的斜体的d, 如 ,而在法语等维基中,微分号以正体书写,如 。目前中文维基使用的是斜体,但绝大多数中国大陆出版的教科书、数学著作均以正体的 排版。是否有必要统一用法?--Bcnof 留言 2010年3月8日 (一) 15:16 (UTC)

一般来说都应该用\rm d,这个是专业论文的规范。英文维基也不是都用的斜体d吧,在维基一定要统一的话,就应该统一为\rm d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3月8日 (一) 16:01 (UTC)
我好像是搞错了说……= =,看了几篇美国的论文确实都是用斜体,我受一篇德国使用正体的文献影响太深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3月8日 (一) 21:50 (UTC)
还真没有注意过书里的写法。英语教科书有不少用斜体的,还未找到用正体的。法语中则是两者混用。论文的话,在Springerlink里翻了20篇左右,其中用斜体的比用正体的要多。中国大陆的方面不知道。如果有证据说明绝大部分都用的话,倒是可以统一。—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8日 (一) 21:35 (UTC)
(:)回应中国大陆高中教科书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数学、数学分析教材均为正体的 。--Bcnof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07:24 (UTC)
但我翻查了十几本国内大学教材之后发现:一、正体斜体的使用率各为一半左右;二、2000年前用斜体较多,2000年之后用正体较多,但不是绝对;三、和排版用的字体有一定关系。也许我调查范围过小,不知你所据的教材是哪些?—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8:44 (UTC)
(:)回应北大社、高教社《高等数学》、清华社《高等数学指导》均为正体。--Bcnof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15:39 (UTC)
只有三本的话少了一点吧?我看到的用斜体的书已经有六七本了。—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17:54 (UTC)
此讨论还应加上自然对数的底 以及 虚数单位 。--Bcnof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15:39 (UTC)
要按ISO标准来的话,多字母函数,微分号,积分号,常量应该都是正体。--刻意 2010年3月10日 (三) 23:16 (UTC)
能否给出相关链接?—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23:46 (UTC)
以前在一本LaTex手则上看到的。搜了一下可能是 ISO-11:1992或等价的 GB3102.11-93。--刻意 2010年3月11日 (四) 00:05 (UTC)
物理与工程科学中似乎的确是这样的。不知数学中有否这样的标准?—Snorri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0:35 (UTC)

封禁user: Hun5119是否太重了

只不过是一个新手创建了4个同一篇来源的侵权文章便要封禁1周,是否太严苛?也不见得已对他作出合适的警告(第一级以上)—祁勋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2:28 (UTC)
参考上方的讨论吧,有真人傀儡的可能—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1日 (四) 02:47 (UTC)

分类问题

看到技术客栈的讨论,我写了个自动显示CatNav的脚本。自己用了一看,才发现分类的混乱。

  • 循环的分类:
    [...] > 自然科学 > 自然 > 自然科学
    [...] > 企业 > 贸易 > 企业
    [...] > 商业 > 产业 > 商业
    [...] > 贸易 > 商业 > 贸易
    [...] > 商业 > 贸易 > 商业
    [...] > 企业 > 贸易 > 商业 > 产业 > 企业
    [...] > 产业 > 商业 > 产业
    等等。用了我的CatNav后[...]开头的行是循环的,[...]之后的第一个和之后某个相同
  • 维护分类:维护分类不少,加个{{hiddencat}}嘛

谁有空的可以带上这个脚本随机看看各个分类修一下吧--Liangent (留言) 2010年3月7日 (日) 08:37 (UTC)

关于Category:小作品类别的分类问题

现在的分类方式是每个小作品分类都列在同一个分类里,个人认为这样显得十分杂乱。建议可以像Category:小作品模板一样在母分类下依主题建立几个次级分类,这样可以便利使用主题来查找特定的小作品分类。不知各位意见如何?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e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3月11日 (四) 16:50 (UTC)

问:应否在条目中调用{{外部链接}}?

有用户先后以“移除“靠吓”内容”和“不应把指引加在条目中”为由,在未经充分讨论下移除上述模板在多个条目中的调用。本人想问问,该等理据是否充分?P.S. 本人对此并无任何立场,只是因为该用户在未经充分讨论下移除该模板,而所作的回退而已。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3月2日 (二) 05:16 (UTC)

这个最好以注释的形式在wikitext中给出,而不要在条目中使用这个模板。因为这不是条目内容的组成部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3日 (三) 03:15 (UTC)
    • 这个我就要跳出来说话了,那些模版多半是我加的,但是可以观察条目历史就知道为什么要加了,都是有Fans来疯狂添加后援会连结,履劝不听,我才加入的,基本上我处理的流程如下:
  1. 先直接删除不合规定之外部链接
  2. Fans又回来添加后,我即会再次删除不合规定之外部链接,若该Fans有注册帐号,我会于讨论页提醒对方(虽然多半没用),无帐号者则在编辑摘要说明
  3. Fans第3次回来添加不合规定之外部链接,我会在删除同时使用加注方式<-- -->要求对方勿再添加后援会连结
  4. 第4次以后添加{{外部链接}}模版增加吓阻力
  5. 第5次后提交破坏处理以及半保护处理
纵观维基百科,这么爱跟Fans打编辑战的大概只有我一个了(感谢Kegns 及 BenQ 两位管理者常常支持我的行为)(以及Altt311 Wcam两位常帮忙监看回退Fans破坏),那个外部链接模版基本上完全可以拿掉,因为根据我的经验,通常会打编辑战打到第4步骤的Fans,不会因为区区一个模版就停手的--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0年3月3日 (三) 06:32 (UTC)
很明显地,粉丝是最难应付一群,唯有用这个方法才能吓退这些非理性编辑。—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3月3日 (三) 07:02 (UTC)
那么是否代表没有出现这模板或wikitext的条目可以被乱加连结?当然不是。而且Morrigan The Spoiler已在上面说明这模板的阻吓力有限,所以无谓“死撑”这模板了。还有这模板或wikitext会吓退新手,与鼓励新手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的“原则”相违背。建议若有Fans第2、3次乱加连结,用户应该在Fans的讨论页“主动”提醒对方该连结不合规定(即是这模板或wikitext的内容),无论该Fans有否注册帐号,而不应在条目加上“被动”的这模板或wikitext;若第4次或后乱加连结,用户可以提交破坏及半保护处理。UU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07:56 (UTC)
  • 顺带一提,维基百科有添加后援会连结的条目,从我刚加入时的直逼1000个,到目前已经只剩不到200个了,且多半是官方后援会(我还真的闲到都去点点看是不是真的官方,还是伪装的),我对此模版的存废毫无意见,只是今后就跳过第4步骤,直接提请破坏处理与半保护了。--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0年3月3日 (三) 08:14 (UTC)
插一句,这个可以考虑写到界面文字里吧,这个技术上很好实现,就放到编辑框下面的■请在提交编辑前确认以下事项■里,不过不保证有几个人看-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4日 (四) 02:28 (UTC)
  • (!)意见,非官方的Url尽量别加。但有例外,在查无官方的Url时,为避免无法可供查证。或是条目内容里有与其相关之内容者,不得已时适度加之。例如维基百科不是索碎资料或外部链接的收集区,但您可在外部的网站把你要的内容另行整里过,在以外部链接的方式连过去。但是看各人啦,有些人看到这种Url还是有可能直接删掉。还有就算是官网,也请不要只连到首页,就算是特定商品的条目,该商品的内容,也不会永远都住在他家官网的首页上,一但TimeOut,这要人猜猜看在那一边吗?还有请各位对于YouTube的模板使用于外部链接,开抬贵手,有时是各自官方经营的YouTube频道耶;或是移除后可能导致无法查证的YouTube影片连结。-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4日 (四) 08:38 (UTC)
推荐一个技术上的解决办法:建立一个专门针对该条目的用于编辑提示的mediawiki名字空间,可以参考MediaWiki:Editnotice-4-特色列表复审,这样在编辑时,会在编辑区域上方显示相关文字。格式是:MediaWiki:Editnotice-名字空间的数字编号-不带名字空间的页面名称。更详细的说明参看en:Wikipedia:Editnotice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4日 (四) 09:17 (UTC)
  • 从上述讨论可以看见,我之前的行为并没有错失。所以我将会使条目取消包含这模板,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撤销我的编辑。硬要条目包含这模板的行为,其实与Fans乱加连结的行为无异。请注意,维基条目既不是连结集,亦不是宣传维基方针的工具。UU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07:55 (UTC)

页面自去年11月4日后已经没人清理,当中有很多都没有改进或提删过,挂著关注度模版天长地久。在下现正每日提删小量条目,同时希望更多朋友关注—祁勋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2:44 (UTC)

建议新增用户权限

继上年新增了巡查及回退等权之后,不知道可否增加更多用户组?如可以,我的建议是删除员和保护员。删除员比较有需求多一点,因为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已经很长,维基百科:档案存废讨论中需不长,但管理员的主要权限就是否处理删除和保护,其他通通不用?为令管理员可更轻松地处理要处理的很多站务,同时建议新增保护员,让保护员有权保护页面,使在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的请求能尽快处理,但因protect权限包括“保护页面”及“编辑被保护页面”的权限,故要先考虑清楚,同时建议修改用户权限,包括将管理员持有的所有和“防滥用过滤器”相关的权限全部取消,改为新增用户组“防滥用过滤器编者”,并能由管理员自行新增或移除权限,好让有需要修改时才使用权限,可能令系统的风险少一点 (* 本权已于zh-yue:以及数个Wiki实行,而删除员及保护员则是新提议)。以上建议,请发表意见,以及是否可行。-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2月27日 (六) 00:20 (UTC)

  • 醉翁之意不在酒。—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2月27日 (六) 05:11 (UTC)
  • 强烈(-)反对。防滥用过滤器涉及自动解除自动确认用户权限,早已经由社群否决——而且不要拿zh-yue说话。再看看管理员独有权限都有哪些:
    1. 封锁其他用户防止编辑 (block)
    2. 封锁用户不可发电邮 (blockemail) —— 用处不大
    3. 在本地停用全域封锁 (globalblock-whitelist) —— 几乎没用
    4. 于本地无视共用媒体文件库上的文件 (reupload-shared) —— 用处不大
    5. 由一个URL上传文件 (upload_by_url) —— 完全没用
    6. 移动文件 (movefile) —— 用处不大
    7. 移动页面跟它的字页面 (move-subpages)
    8. 删除页面 (delete)
    9. 反删除页面 (undelete)
    10. 大量删除页面 (nuke)
    11. 查看已删除之项目,不含有关的字 (deletedhistory) ——查看而已
    12. 查看已删除修订中之已删除的字以及更改 (deletedtext) ——查看而已
    13. 搜索已删除之页面 (browsearchive) —— 搜索而已
    14. 更改保护等级以及编辑保护页面 (protect)
    15. 编辑其他用户的CSS文件 (editusercss) —— 完全没用
    16. 编辑其他用户的JS文件 (edituserjs) —— 很少有用
    17. 覆盖标题黑名单 (tboverride) —— 很少有用
    18. 修改防滥用过滤器 (abusefilter-modify)
    19. 管理中央通告 (centralnotice-admin) —— 几乎没用
    20. 翻译中央通告 (centralnotice-translate) —— 完全没用,中央通告都是在元维基翻译的。
    21. 显示延伸软件版本的资料 (versiondetail) —— 显示而已
    22. 编辑用户接口 (editinterface) —— 几乎没用
    23. 提交trackback (trackback) —— 干什么用的?
    24. 无视欺诈检查 (override-antispoof) —— 干什么用的?
    25. 查看未监视页面列表 (unwatchedpages) —— 用处不大
    26. 由其它wiki中导入页面 (import) —— 完全没用,导入者用户组也没有启用。
既然有些功能“完全没用”,为什么还存在?看来不是没用,是不会用。
  1. 由一个URL上传文件 ——从别的wiki或网站(如flickr)上传无版权作品?
  2. 编辑其他用户的CSS文件 ——如果有的用户自己改错了,所有内容都display:none,让管理员改?
  3. 翻译中央通告 (centralnotice-translate) 如果中文维基百科有特别的变动?
  4. 由其它wiki中导入页面 (import) —— 如果有人在维基字典上创建了一个百科条目?

--<i>Jerry Wong</i> (留言) 2010年2月28日 (日) 13:02 (UTC)

有一些是在mediawiki中被禁止了--Liangent (留言) 2010年3月5日 (五) 11:28 (UTC)

(:)回应管理员被架空会有什么后果?-yiken (留言) 2010年2月27日 (六) 07:44 (UTC)

那我倒没有说要将过滤器编辑的权限公开授权,只是管理员可授权给自己,自己去编辑,那么要用时才授权,这便能令管理员不能直接编辑,那么便可令错误修改的机会少一点,另如保护及删除行不通的话,请改为移动员,给予“移动页面跟它的字页面 (move-subpages)”和“移动文件 (movefile)”权限吧。-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2月27日 (六) 08:23 (UTC)
movefile在本地很少用到;move-subpage也很少用到。如果不给delete权限的话,“移动员”很难有什么大作为。--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2月27日 (六) 08:29 (UTC)
  • 果然有人提出如此提议了。当初本人对增设巡查员及回退员有所保留,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担心这样发展下去会将管理员的各个权限逐一分拆,令管理员的权限变得可有可无。本人一直认为,假如一个人获得社群的信任,应该直接担任管理员,而不用将各项权限单独处理,按不同的条件授予,徒添混乱。现在有了巡查员及回退员,难怪有人提议将管理员的其他权限都分拆出来。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2月27日 (六) 10:14 (UTC)
达师不要字面理解那些权限的名字,很多的翻译是有问题的--Liangent (留言) 2010年2月27日 (六) 10:56 (UTC)
貌似有错的不多,基本上都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2月27日 (六) 14:35 (UTC)
孙学:管理员依旧可删除和保护页面,只是新增两权,供合乎指定资格的人士申请权限,进行“删除”和“保护”
达师:那么可下放删除权 (delete)给“移动员”,使移动员可处理“Wikipedia:移动请求
Kevinhksouth:见下方第二点。
以上数项有以下优点:
  1. 可令管理员少一点积压工作做。
  2. 可让有意成为管理员的用户先行学习管理员的权限,方便日后升为管理员时可快速习惯
  3. 给予用户更多权限,意味着维基百科是一个真正自由的百科全书
整体来说,如删除员和保护员“行不通”的话,我相信都可以下放“移动”权限吧,另外建议启用一直无用的汇入者和跨维基汇入者和账户创建员,这三项既然已设定,为何不开放?在等待甚么?政策之制定?
如无任何问题,投票即将展开,本人正在预备一切所有和投票以及最后决定开放权限的所需。
感谢各位参与讨论。-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2月28日 (日) 01:34 (UTC)
请先不要展开投票。删除员、保护员和移动员的申请资格条件请社群先制定协商并加以讨论才考虑进行投票。—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2月28日 (日) 02:21 (UTC)
(&)建议:
删除员:需编辑1250次或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180日或以上,最近十八个月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二次。

保护员:需编辑1000次或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90日或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移动员:需编辑500次或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90日或以上,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请提出意见。-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2月28日 (日) 03:09 (UTC)

建议删除员和保护员的门槛要提高。因为两者都是直接对页面产生影响,如有错误使用,将不能即时修复,建议两者编辑次数下限增至5000次或以上,相信这样会比较有保障。—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2月28日 (日) 03:44 (UTC)
(!)意见,能达到这些要求的还不如直接去RfA。--Jimmy Xu462·+ 2010年2月28日 (日) 04:09 (UTC)
这就是在下想说的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10年2月28日 (日) 09:12 (UTC)

{(支持}},反垄断。--69.50.210.69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09:40 (UTC)

从空中看高雄

这是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的网站[4],其中的版权声明写上[5]

本局同意使用者无偿使用“空中高雄”照片,无需办理手续,惟使用时请注明出处,且因而产生之成果亦须无偿提供本局使用。

他们也曾经在媒体上表明要释出这些照片的使用权[6]。请问像这样的照片能不能上传到维基共享?Luuva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08:27 (UTC)

不能商业使用的照片不符合CC-SA-BY3.0协议要求,应该不能-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1日 (四) 08:31 (UTC)

      • 这是多此一举, 既然已经说明是"本局同意使用者无偿使用“空中高雄”照片,无需办理手续,惟使用时请注明出处,且因而产生之成果亦须无偿提供本局使用。", 只要照办就可以. 人们已经把东西免费给你, 还说"无需办理手续", 你却要向别人申请这申请那, 不是在浪费别人时间吗? 要一个政府承认一些条文, 便需要有律师审查过内容,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不是可以随便答应的事, 谁知道那所谓"CC-BY3.0"有没有损害政府利益的条文?--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03:10 (UTC)
  • 只是感觉这样授权的话,兼容性更好。如果不行的话,也就作罢。顺便找到的台湾本地化的CC-BY3.0摘要法律条款。—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2日 (五) 04:06 (UTC)
  • 不可不考虑被人拿去出书卖钱之后如何处理。—unsonique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07:05 (UTC)
这个声明不符合cc-by,也不符合cc-by-sa,但是高雄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所有的图片可以用commons:Template:Copyrighted free use provided that这个版权模板,而文字部份我们可能无法使用。声明中可能与我们的协议冲突的一句是“且因而产生之成果亦须无偿提供本局使用”,因此cc-by明显不行,因为cc-by只需要署名,没有其他附加要求,而cc-by-sa则要求使用了该协议释出的内容而产生的新内容,也同样必须采用cc-by-sa,与“产生之成果亦须无偿提供本局使用”相冲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3月12日 (五) 07:52 (UTC)
wikipedia并不要求文件必需为cc-by或cc-by-sa, cc-by或cc-by-sa只是参考, 正式的要求见[7], 当中列出的11项条件, 高雄市政府的声明都符合了:
   * Republication and distribution must be allowed.
   * Publication of derivative work must be allowed.
   * Commercial use of the work must be allowed.
   * The license must be perpetual (non-expiring) and non-revocable.
   * Acknowledgment of all authors/contributors of a work may be required.
   * Publication of derivative work under the same license may be required.
   * For digital distribution, use of open file formats free of 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 (DRM) may be required.

The following restrictions must not apply to the image or other media file:

   * Use by Wikimedia only (the only non-free-licensed exceptions hosted here are Wikimedia logos and other designs which are copyrighted by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 Noncommercial/Educational use only.
   * Use under fair use only.
   * Notification of the creator required, rather than requested, for all or for some uses.

--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3月15日 (一) 17:31 (UTC)

该页清楚写明,阁下所列的最后4项是(至少在Commons中)一定不可以使用的,不知道阁下将最后4项上的那句删掉的意图为何。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3月14日 (日) 04:53 (UTC)
谢谢各位的解答,因为该单位曾经积极地表示这些空拍图要给人们无偿使用,所以我想他们应该也很乐意让维基百科使用这些照片才是。Luuva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8:47 (UTC)
该页清楚写明,阁下所列的最后4项是(至少在Commons中)一定不可以使用的,不知道阁下将最后4项上的那句删掉的意图为何。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3月13日 (六) 09:09 (UTC)
上面那条列英文的部分不是我写的。Luuva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9:15 (UTC)
=.= 非常抱歉,没留意到上面有人没签名 :( ……那本人上面那句话就转给那位无签名的用户吧(已补上{{unsigned}})。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3月14日 (日) 04:50 (UTC)
我没留意最后4句没有自身说明不可以(因为前7句都有自身说明), 才把"The following restrictions must not apply to the image or other media file"一句删去, 引起误会. 但无论如何, 高雄市政府的声明没有违反最后4条的任何一条--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3月15日 (一) 17:31 (UTC)

问:关于中文能力。。。

目前我正在准备把普世圣公宗专题的中文条目全部写出。但是发现自己中文越来越写不好了。。上课说日语。。。在教会里说英语。。给家里人打电话还说方言。。。有没有什么关于中文写作的材料呢?--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11日 (四) 15:09 (UTC)

不如多看看特色条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12日 (五) 11:14 (UTC)
突然发现学习普通话好难---Ri green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1:48 (UTC)
对我而言广东话也好难……—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3月16日 (二) 10:50 (UTC)

有人试图删除提删页面的提名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3/11中部份提删被恶意删除,请留意!-祁勋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09:14 (UTC)

一部分是T:fame模板自动加上的,这个原来应当是机器人提报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7日 (三) 02:18 (UTC)
机器人是不是没有能源了?有心人帮他换电池吧……—祁勋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11:12 (UTC)

继续讨论Infobox animanga/name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0年3月18日 (四) 12:15 (UTC)之前加入的。

最近更改头报更改建议

建议更改最近更改头部,初稿在用户:Horacewai2/rch,谢谢。—HW 我是谁 找我 请支持:首页改版计划 2010年3月18日 (四) 13:31 (UTC)

RC 头部应该尽量简单,因为部分巡查员会经常刷新那个页面,东西过多的话会影响加载速度。并不是每个用户都有 FTTx 的。--Jimmy Xu442·+ 2010年3月20日 (六) 06:11 (UTC)

严格规范最近更改公告栏

乱七八糟的,2个编辑的,超过8条的,什么样都有了。--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10年3月23日 (二) 16:39 (UTC)

似乎又有大学不当地使用维基百科作为教学工具

大家还记得两年前的“图书馆之乱”[8]吗?今天似乎又发生类似事件了,在今天的页面存废讨论[9]中,有一堆条目以普通人为理由被提删,由这些条目的内容看来,这些人似乎与国立政治大学教育行政与政策研究所硕士班有关。--K217 (留言) 2010年3月10日 (三) 03:59 (UTC)

其实如果我们能把这些用户拉过来写条目的话,那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啊—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10日 (三) 06:48 (UTC)
上次的图书馆之乱,或是第二次的台大医学系作业事件,都没有让任何一个学生留下来继续编辑维基百科,维基百科这种没积分、没奖励、自己写的东西会被他人抄袭当作别人的东西、连个自传都不能写很难吸引人留下来--Morrigan The Spoiler (没用的申诉处) 2010年3月10日 (三) 07:12 (UTC)
  • 不是太长的简短自传应该可以放到用户页,但不该放到条目的空间,或是以用户页为放自传的唯一用途。我想是可以欢迎学生群的参与,但是能不能请他们在开始写之前,请他们先参考一下别人写过的条目呢?用维基百科作为教材的老师,应该至少花点解释一下给学生知道,什么叫做协同创作。维基百科内的条目并不是所有都是一次到位的。所以任何条目的他人编辑都应该彼此尊重,以及在文字叙述上尽量使用通用的方式来表达,而不是卖弄或自创名词。您可能是博士或硕士,但其他人不是。基本条目的第0段是放该条目的简介或基本定义的叙述。在开任何新条目之前,请尽量先想过您到底要在第0段写什么?
-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09:45 (UTC)

希望大家能就事论事

米格走廊提删条目的争议已经结束很久了,相关封禁的用户我相信也已经解封了。但是既然有人提起,我想在这里说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是说说我自己看这件事件的过程。之前我在某些条目(我记不清楚是否“某某人南巡”)跟SINAI有很大的分歧。主要是他说这个条目可以并入某某条目中去,我说文件归文件,事件归事件。这事结束后我突然想到SINAI会不会以类似方式处理其它条目,跟踪之后发现他提出删除米格走廊。米格走廊的提删投票大家翻一下记录应该可以找得到。我觉得提删这样一个条目实在可惜。于是花了几天的空余时间将这个条目的几乎全部内容更新了一次,并在投票中强调提删的理由已经不存在了。但SINAI用户依然坚持“米格走廊不是一个地区,而是一次行动名称”(不知道是否理解有误)。另一方面,我发现SINAI建议合并到的所谓朝鲜战争空战条目,很大程度上并不符合维基的归类方式,而且很多地方缺乏可信来源。我当时考虑的事情有两个:1、既然朝鲜战争空战也可以作为一个单独条目存在,那是不是应该有日本战争空战,越南战争空战?我觉得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出一本说写写朝鲜战争空战是非常好的。但是要作为一个百科全书,一次战争的空战作为一个条目去编写,实在是很不合适的。因为你所谓的空战,对应的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对象,而不是一个实际的东西。这不符合百科全书的词条解释模式。2、其中内容很多地方来源不可靠,应该尽快修正。这里我使用了几个来源请求模板,后来SINAI指我欺骗了他,但实际上我也是以为来源请求模板可以这么用。我自己觉得此事是不存在所谓的欺骗不欺骗的。而且到最后,我也只是建议合并,没有挂提删模板。

至于Cobrachen用户,我还是今天才知道他被封禁了。因为我后来搞完这个条目就基本上没再跟进下去,对Cobrachen用户也没有深入接触。我当时已经在Cobrachen的讨论页上说,我只会将这个条目补充完善,我不是军事迷,更在这方面缺乏应有知识。这里插一句,如果有人说“你不是专家,你没有权利编辑这个条目”,我可以说,只要这个条目的内容没有被实质性的否定,那就是全体维基参与者对我的工作的正确性的一次认同。

我觉得,注意是我觉得,Cobrachen,SINAI,我三个人在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都存在严重的非理性行为。当我就如前一个条目所说,我悬崖勒马,所以没有被封禁。但是为什么我今天要在这里单独再说一次?因为有人提起这件事菲菇做的不对,因为某人依然缠着我,说“编辑量和建立的条目和质量?你直接抄我的劳动成果建立1971年XXX南巡都没跟我打过招呼”“按说这一个单独的都能推荐上DYK了”。

所以我在这里重新强调一下,维基是使用类似GPL的GFDL协议释出内容的。不管是GPL还是GFDL,我觉得我们每一个脚印,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全人类的。这点让我深深感受到我的使命感,就是我们不能被Z F或者其他非中立势力所左右,不应该将维基百科作为自己的功绩宣扬榜。当然我在私人页面也有宣扬一下自己的功劳,但这上面都是自己投入大部分精力修正的内容。对于整理资料类我都没打算写上去,某某人南巡这里的内容我就更不应该写上去了。如果有这类内容写在我个人页面那是我的耻辱。大家如有发现请在此条目下回复中通知我,我马上改正。

老实说,我接触维基是很早的事情,但是对维基的贡献实在是微不足道。我不敢和某些人比较我的功绩,但我相信一件事,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百度百科,有时候我自己也会觉得这里的规定太死,但正是这样的死规定维基才是维基。如果存在有不合情理的内容,我是十分愿意去修正的,前提是这个条目有存在的价值。比如说外游警示制度。我对维基原则的理解是:条目可以保留就尽量不提删,我觉得能够整合到其它条目的,我不但会挂模板还会自己动手整理。同时我也保持一个原则,对事不对人。所以希望上面有人提到的“菲菇管理员违规”一事,我希望提出的朋友能够平心静气地看完我这篇短文。请不要将自己是否违规一事生硬地与你不了解的事情挂钩,这是对你自己的不负责,对别人的伤害。

我不能否认某些用户对维基的大量历史资料贡献,但正如前面所说,这里不是中华网军事论坛,不是百度百科,而是维基。请广大大陆同胞不要将自己的随意性强加在这里。如果日后我有违反的话,此文也是对我自己的一种警示。

以上。—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4:39 (UTC)

维基已经改CC了。注意一下。--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3月27日 (六) 12:20 (UTC)
谢谢达师提醒,我记得我的几个侵权条目还是达师关掉的,不知道是否记错。—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4:53 (UTC)
补充一下,现在维基上很多的小条目,尽管内容很丰富,但实际上是没有维基化的,显得杂乱无章。当然这些条目除了它们的主人也没有几个人有兴趣去打理。所以希望它们的主人能尽点人事,提高完成度。—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4:53 (UTC)

关于武装党卫队军团师命名

武卫党卫队的条目命名有别于一般军团,往往会加上别称,因此请教大家应该以哪个方式命名。就以en:5th SS Panzer Division Wiking,条目命名应为第五装甲师,还是第五维京装甲师?假如军团另有别称,如en:33rd Waffen Cavalry Division of the SS (3rd Hungarian),在条目命名中,应不应该加上“匈牙利第三”(即第三十三武装骑兵师 (第三匈牙利)),希望熟悉这方面的维基人可以指教一下。—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3月22日 (一) 15:28 (UTC)

但似乎亦有例外,像第三师,通常直呼作骷髅总队,不知这个应不应该正名?—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3月23日 (二) 00:36 (UTC)

不妨考虑en:5th SS Panzer Division Wiking,第五装甲师(维京)?—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3:59 (UTC)
似乎加上括号也不是太好。—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3月30日 (二) 02:10 (UTC)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3/11中香港配音员条目的存废问题

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3/11中,许盈刘奕希黄紫娴李致林伍博民高可慧被提交存废讨论。因至今讨论结果没有明确共识,又牵涉条目众多,因此提交社群进行进一步讨论,寻求共识再作处理。--Kegns 2010年3月20日 (六) 02:34 (UTC)

此问题如果到存档之时仍没有明确共识的话,我只能以无共识关闭删除投票并保留条目。--Kegns 2010年3月30日 (二) 13:20 (UTC)

新首页

ShiZhao在网上找到的一篇对我们新首页进行评论的文章,说出了大部分我想说的话,每天打开几遍这个刺眼蓝色的新首页,非常无奈啊。但这是经过长期讨论和投票的结果,无奈又有什么办法?相信很多维基人都和我一样难受而又只能默默忍受了。最后希望首页的设计出问题了,但功能方面还是应该改进一下,特别是首页右边栏目那些一成不变的内容,可以给读者带来什么?纵使可以吸引到读者加入到社区或更了解维基,也不需要用这么长的篇幅,压缩成一个小栏目就可以了。特别是那个双周提示,里面的提示又繁琐又沉闷,放在社区首页就可以了,放在首页的话,大部分的阅读者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长夜无风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7:29 (UTC)

-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8:21 (UTC)
以我的审美观来说,除了顶部那一块蓝白横条及整体色调过于均一之外,其他的还好。除了是非问题,少数服从多数天经地义,学会接纳也是人生必修课程之一。当然,首页也不是不能再改动。虽然频繁改动不好,但若有不错的新方案或调整出来时应可以考虑改变,而不要拘泥于改动的间隔。不过总有一堆天才动不动就搬神主牌出来砸人--百楽兎 2010年3月30日 (二) 00:45 (UTC)
貌似黑色配色中双周提示还不是灰的,颜色没有统一—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30日 (二) 02:11 (UTC)
既然有自订首页功能,不如把原版的也加进去好了。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09:07 (UTC)
旧版首页的源代码我抠出来放在了我的用户子页面,有兴趣的请拿去。PS:旧版首页最后版本的“疑似转换标记不正常”是啥意思?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3月31日 (三) 01:40 (UTC)

强烈抗议行政员菲菇诽谤本人并多次违反方针的行为

前一周行政员菲菇以本人“屡次侵权”为由将我封禁,指控我所写《台湾舞曲》、《暴风骤雨》等10个条目抄袭期刊论文。但是我写的这几个条目并不是对那些论文的复制粘贴,而是综合改写而成,最后的结果有2个保留,8个删除,整个审查全部是在我无法申辩的情况下完成的,根本不公平。那8个条目的删除也是违规的,条目侵权删除至少停留7日,可是那些条目只停留了6天多就被强制删除。

我承认之前写过一些侵权条目,但是此次“屡次侵权”完全是菲菇在罗织罪名。我曾提交申诉,当时处于极端气愤之中,语有偏激,也许由于我的这个错误,管理员Jimmy Xu忽视了我申诉中指出自己并未重复侵权的合理内容,被菲菇引导到有没有“警告”这个并非核心的问题上面。但即便按菲菇的警告也得“再次”发表侵权才能封禁,但从上次一直到菲菇此次封禁之前,我被告知的都仅仅是“疑似侵权”而已,即便要封禁也得等到审查有了结论。仅凭这点菲菇的封禁就是非法。

即使菲菇所指控的侵权全部合理,他的封禁行为亦违反WP:封禁方针。按方针,“除非有特别原因,管理员应在被封禁的用户的对话页解释封禁原因,避免产生任何误会”,但菲菇没有在我的对话页解释,亦未提供任何特殊原因。另外,“对有贡献登录用户的封禁”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我已登录,编辑5000多次,GA7条,新条目推荐32,应该算是“有贡献登录用户”吧?这样的封禁应该“更仔细的取证”、“检查相关方针”、“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在封禁通告中详尽解释封禁原因”,但是菲菇甚至在没有标完这些条目侵权时就封禁,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时间来仔细取证,对于相关方针更是予以无视,封禁原因不但没有详细解释,而且根本没有解释!他也没有公开与其他管理员讨论过。

那么菲菇藐视方针的行为是否初犯?不!菲菇对Sinai、Cobrachen的封禁都没有在对话页解释任何原因,之前也未在对话页警告!由于我对站务不熟,他违规的次数很有可能更多。如果菲菇对已经活跃一段时间的用户都可以有恃无恐的随便打击,那么难保他不会对新用户采取更加“城管”的执法方式。

菲菇对中文维基诚有贡献,亦颇受信任,但这绝对不能构成他可以无法无天的理由。程序上的正义是最起码的底线,要整人也要走走程序吧?如果一个社群仅仅建立在信任之上,而无规则的约束,后果不堪设想。我在此要求菲菇立即就以上行为给出解释,并公开在互助客栈向所有维基人检讨。—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02:37 (UTC)

  • 请注意,您在撰写条目时,为了避免他人质疑为原创研究,是可以参考他人已有的著作。但是绝对不能原封不动的整句照抄或是直接剪贴过来放。应在您研读过原文之后,用你自己的方式浓缩内容,或在不扭曲原意的情况下,重新诠释过。目前侵权与否的检查,应该是以该条目的第0段的连续字句,去搜寻网路上是否早已有人写过一样的内容。但您情况是菲菇从论文资料库里找到类似的内容,但由于他人并无法直接浏览论文资料库,故难以判断这事件的是非对错。如果您手边有您写过的条目的备档的话,建议先都重新改过后,再放上来吧。如果您手边没有存档的话,可以请菲菇去找出删除记录,先寄给你吧?被删掉的条目,只是不显示与无法搜寻到,但所有的内容都还在资料库里。-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09:10 (UTC)
我承认之前写过一些侵权条目,但是此次“屡次侵权”完全是菲菇在罗织罪名。。这两句话的前后矛盾显而易见。既然写过一些,那就不只一条,不只一次。那么,说你屡次侵权,错在哪里?一边高喊原创的价值远高于翻译,而所谓的原创是这么来的。恐怕过去很多所谓的原创是不是也有这种问题,值得探究。-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1:44 (UTC)
我承认前面的话有问题,但以前“屡次侵权”不能成为封禁理由,因为封禁不是对以前错误的处罚,而是制止正在发生的破坏,以此为由封禁依然违反方针。就算封禁理由没问题,封禁程序也不能触犯方针。我创建条目的查询在我用户页就有,你大可以去“探究”,否则就别来这搞污蔑。不能整句抄或剪贴我当然知道,但我压根就没抄。将备档再放上来的话,以前的记录仍不会回复,我的“侵权”罪名就进一步坐实了。何况删除没有等7日,不知这种违规情况能否申请恢复页面后重新审查?—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1:06 (UTC)
既然写过一些侵权条目是存在,那么但是此次“屡次侵权”完全是菲菇在罗织罪名之说就是自相矛盾的,至于可不可以封禁,那是另外一回事。原来所谓比较伟大的原创是这么创来的。-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1:12 (UTC)
我之前的话是不严谨的,但并没有自相矛盾,因为我说的是此次“屡次侵权”,你把定语省略自然意思变了。你要泄私愤的话也请在“比较伟大的原创”之前加上定语“Biŋhai的”,别牵连无辜用户。—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1:52 (UTC)

这个用户的意思似乎是说,他过去陆陆续续的侵权在当时并没有受到警告,而今却一笔清算用“屡次侵权”的罪名将他封禁,所以他觉得不平。如果我的解读没错的话,我觉得这个用户申诉的有点道理。不过以后不要再东抄西拷了,用自己肚里的墨水写点文章不是比较有意义?--百楽兎 2010年3月27日 (六) 02:27 (UTC)

“菲菇对Sinai、Cobrachen的封禁都没有在对话页解释任何原因”这件事菲菇怎么操作我不知道,但是菲菇封禁二人的原因我很清楚。那时候如果我再往前一步,菲菇也会封禁我。在那个事情上,我是非常支持菲菇的,即使假设他/她封禁了我。在这里我要投菲菇一票。

不过正如你所说,如果挂删除模板但未到期限即删除,那是管理员处理不当。但我也要跟你说,选段写入维基跟直接复制都是同样的侵权行为。你所指的条目已经删除,我也不便多说。如果方便的话,能否将你原条目的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的邮箱edouardlicn at gmail.com,如果可以的话请顺带附加菲菇认为侵权的文章。我愿意尽我所能挽救你的条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03:58 (UTC)

让我马上“心平气和”,我做不到,如果我突然说自己心平气和了,那是我在撒谎。但是我已经做到了最大的克制,没有上来爆粗,也没有轻易申请罢免菲菇。我仔细读了上面和下面的回复,里面没有任何论点能够撼动我所说的菲菇多次违规的事实。版权问题在维基很常见,甚至有的管理员创建的文件页也因此问题被删,但只有侵权破坏才能被封禁。菲菇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就一人独断,已经是错误。再说一周这么长的封禁期他又是怎么算的呢?
我承认上面有一些过分的用词,但是是菲菇先针对我的。他一再对我进行诋毁,难道就是对自己的负责,难道就不是对别人的伤害么?比如上面“Biŋhai此前发表的侵权条目极有可能还有很多”这种言论,暗示我就是靠抄袭出来混的,可他提出什么证据了?即便在这之前我被删的条目,也有的不是全部侵权,拿掉侵权段落后仍然有我自己写的内容,可是它们根本就是被随意删除。就算我真有“很多”侵权条目,等搜集充足证据后再说难道会憋死人么?何况我编辑的绝大部分条目是翻译条目,即使我那些非翻译条目全部侵权,也仅仅只能算少数条目,菲菇的推断完全不实。如果是别人这么说我根本不会计较,但以菲菇的影响力,说出这番话可能会使很多人对我产生错误的负面判断,对我的名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再说Cobrachen。之前我跟他在Sinai评选讨论页因原创和翻译孰轻孰重的问题吵了一架,从此之后他就咬定我提倡原创是抬高自己。实际上我早在没有写任何非翻译条目时就在条目评选时表达过类似观点,到现在我编辑的条目中仍是翻译多得多,而Cobrachen编辑的几乎全是翻译条目。要说抬高自己、利益冲突,恐怕是Cobrachen自己的嫌疑更大吧!可就是这样,他还跳上来诬赖我的话自相矛盾,并拿毫无依据的话对我反复攻击,这难道就是对自己的负责,难道就不是对别人的伤害么?
我承认,拿出Sinai、Cobrachen的封禁与我的封禁并列是不妥的,但我并没强调中间有什么复杂关系,而只是说明菲菇多次违规这个简单事实。Edouardlicn说,他理解菲菇的封禁原因,所以支持菲菇。可是个人的观感是不能当做证据的。如果Edouardlicn继续“非理性”行为,结果被菲菇真的没有通告的封禁,即使Edouardlicn认为明白这类封禁的理由,这样的封禁依然是非法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上面已经强调的一个词——程序上的正义。理由再正当,也必须Fair Play。同样的道理,即使我写过的一切条目全部侵权,菲菇以这样的方式封禁我,丝毫也改变不了他行为侵犯方针的性质。不是不看重维基的规则,恰恰相反,维基的规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至于被删的条目,在本机上我并没有备份,但是那些条目的部分内容前两天被我转移到互动百科,从此处应该可以看到我那些条目的基本内容。
最后感谢Edouardlicn、百楽兔的忠告,在此我承诺:今后不再拷贝任何可能有版权的内容。我提议按如下方法解决问题:
Cobrachen:立即收回对本人的诽谤,保证今后不再以类似方式针对其他维基人实施人身攻击。
菲菇:承认此次对我的封禁是违规,保证以后的封禁全部走完封禁方针规定的所有步骤或者详细解释可能例外的特殊原因,详细说明自己对封禁时长的理解,如果违反,一旦证实,自己辞去行政员、管理员职务。
我:解释之前侵权原因,自己列举出可能侵权的条目及其来源,就之前的侵权行为公开在互助客栈检讨。一旦再度侵权,得到证实,自己退出中文维基。
对各个维基人对等要求是起码的准则,此次封禁最大的错误根本不在我,如果菲菇等人有诚意解释清楚,我也没有问题。不然的话要我对权贵屈服,是决计没有可能的事情—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1:05 (UTC)
而Cobrachen编辑的几乎全是翻译条目。呵呵,几乎是吧。好啊,那就请你指出来几个我有花费较多时间的几个条目是翻译自哪里:电子作战低可侦测度主动雷达导引雷达预警接收器战斗机F100涡轮扇发动机等。指不出来的话,那就是你在毁谤了。等你去找资料库喔。
你那个坚持原创的贡献高于翻译,说穿了只不过是对实际出版界不明白的说法,但是,高唱原创贡献大,翻译不需要查资料的时候,你提供的所谓原创确有许多是侵权,而且,先前我就表示过,维基上的原创是二手整理,和出版界或者是研究领域的真正原创相去甚远。要说咬定你是抬高自己,看起来是你在抬高自己吧。
要说你在这个所谓的申诉当中,连怎么替自己辩护都乱七八糟的,如果你要让别人了解你要申诉的理由和事情的经过,交代清楚是起码的条件。结果,写出来的是自相矛盾。既然字面上是自相矛盾,那么毁谤之说请你自己收回去。倒是你说我的编辑几乎都是翻译,这个毁谤看你要怎么解释了。不过呢,我也不想和你计较。你爱去高唱原创贡献较大,那都是你的自由,只是两条路线不同,不能等同相比的事情被你硬放在一起,让对于出版有了解的读者看到,心中的反应可想而知。(笑)-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3:10 (UTC)

台湾舞曲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1936年,《台湾舞曲》的管弦乐版被选送到柏林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艺术部比赛。在各国选送的众多参赛作品中,《台湾舞曲》脱颖而出,一举获得了奥林匹克艺术奖的第四名“认可奖”——与原文第二段后半部分内容完全雷同。
  2. 《台湾舞曲》在结构上借鉴了圆舞曲的写法,将几首性格不同的舞曲连缀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减缩再现的复三部曲式,呈示部分是再现单三部曲式,描写了台湾人民欢乐舞蹈的场面;中部由两个大的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一个抒情的中板,第二部分是一个大的展开性连接。再现部减缩为乐段,之后有一个短小的尾声——与原文第三段内容完全雷同。
  3. 《台湾舞曲》综合使用了两种五声调式,一种是不含小二度音程的五声调式,另一种是含小二度音程的五声调式——与第四段后半部分内容完全雷同。
  4. 不含小二度音程的五声调式从旋律形态上看,更多的是受台湾各民族民歌调式的影响,这种五声调式,强调大二度和小三度的进行,没有小二度和三全音这样的不协和音程,作品中使用这种五声调式的部分,柔和抒情——与第五段内容完全雷同。
  5. 含小二度音程的五声调式主要受日本都节调式影响,这种调式强调小二度和大三度的进行,并且含有一个三全音,作品中使用这种五声调式的段落,在音乐上比较尖锐明亮。从形态上看,都节调式好像是不完全的弗里吉亚调式,但都节调式具有其特性旋法而有别于弗里吉亚调式。都节调式中有两个特性音组进行,一是以纯四度音程为框架,包含小二度与大三度的三音组——与第六段内容完全雷同。

注:后续比对证据我会逐步补充。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这篇条目除了第一句话外,其余全部原文照抄。在Google Docs上发布的原文PDF只为作为证据所用,此次讨论结束后我会删除Google Docs上的相关PDF,也请协助隐藏此处的内容,避免侵权问题。下不赘述。--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7:48 (UTC)

暴风骤雨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小说的上、下卷分别讲述的是土改初期“三斗韩老六”,土改后期复查和深入“砍挖”(即“砍大树,挖财宝”运动)的过程——原文第四段第二句
  2. 元茂屯土改工作队进村后召开的第一次贫雇农大会“意外失败”,“斗争大肚子”的倡议仅仅得到了少数贫雇农底气不足的“赞成”和满腹疑惑的回应,问题就出在未能有效“发动”群众上。第一次斗争韩老六,真正“发动”起来上台控诉的只有赵玉林一人,“斗争”对于元茂屯的男女老少来说,只是感到像奇,或乐意,或发愁,或犯疑,或观望。斗争会也就在这种未经充分“发动”的复杂的群体心态的影响下,难以形成理想的。两个对立的阵营的紧张空气”,最终以闹剧式的“情绪缓和”而结束。第二次斗争会虽然是在经过对郭全海、白玉山、老田头等人的成功“发动”,并正式成立了“农工联合会”之后召开的,但韩老六的几句陈情和检讨,就让“斗争的情绪,又往下降”,以致出现了“人家就是地多嘛,叫他献了地,别的就不用多问了”的议论。好不容易由老田头的血泪控诉所激起的群情愤慨,也被韩老六的几滴鼻血所轻而易举地冲淡了。成功斗垮韩老六的第三次斗争会,除了工作队继续“发动”所见的成效之外,一个关键因素却是“韩老六鞭打小猪倌”而激起了民愤,是被斗争者弄巧成拙地将本来温和的斗争气氛激化为愤怒的烈火,是恶霸地主的现行犯罪行为将群众“发动”起来了——原文第四段第4到第9句。
  3. 小说下卷主要讲述的带有复查和整顿性质的“煮夹生饭”的过程,也是土改运动中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环节。这里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重新夺回被坏人篡夺了的农会大权。在失去了工作队这个“发动”的引擎之后,原农会领导人郭全海们立刻露出了“被发动”者的茫然、被动的角色本相,他们实在没有任何主动意识和能力去守卫土改成果,更不要说开辟新的局面了。其次是进一步发起“砍挖运动”。与前期土改斗争不同的是,现在的斗争重点对象已不是恶霸地主韩老六式的“坏根”,而是吃斋念佛、“修来世”不离口的杜善人和舍命不舍财而又胆小的唐抓子之类的“坏须”了——原文第四段第11到第15句。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这篇条目除了第一句话外,其余全部原文照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8:00 (UTC)

草原英雄小姐妹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在结构上把中国标题性套曲、多段体与西方交响性套曲、协奏曲单章化等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使民族歌舞音乐的特定体裁和既定音调的隐喻性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原文第一段第六句的中间部分。
  2. 采用了中国式的“散起”写法,用内蒙古长调牧歌式的音乐陈述方式,很快地营造出“内蒙牧区”的意境——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呈示部->引子->第二句。
  3. 主奏乐器突出“颗粒性”,短调写法,扩大器乐和调性的表现幅度——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呈示部->主部->(1)、(2)、(3)删接,句子内部一字未改。
  4. 运用转调、变换节拍、速度等手段来展示戏剧性冲突。同时琵琶运用了双弦滑音表现风雪的呼啸声。第二阶段中用第二主题变化展开,把原来矫健性的舞蹈特征去掉——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展开部->特点1、2拼接,句子内部仅有少量文字被删除(仅删一标点“,”和一字“了”)
  5. 从副部的中段派生出来的。在内容上已经再现(幸福——遇难——得救),但调性并没有回归,因此从结构功能上看是复起与转回——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第二插部第一段一、二句,句子内部一字未改。
  6. 综合了副部、插部二和主部的材料,调性也回归到原调——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再现部第三句,句子内部一字未改。
  7. 全体乐器模仿内蒙古流行的四胡演奏法——整体结构与次级结构->关于次级结构->尾声特点1第一句,句子内部一字未改。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这篇条目除第一、二句话外,其余全部原文照抄,仅有极少量修改(一字一标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8:16 (UTC)

土楼回响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分五个乐章:第一乐章《劳动号子》,第二乐章《海上之舟》,第三乐章《土楼夜语》,第四乐章《硕斧开天》,第五乐章《客家之歌》——第二段第二句,这句可以算基本事实陈述(因为这种写法并不具有原创性),因此可不算做侵权。
  2. 在第一乐章里,作曲家只用了打击乐器。一唱一和的号子方式体现了一股力量和勇往直前的精神——第三段第一句。
  3. 第二乐章《海上之舟》描写客家人顺水南迁的艰难历程。乐曲分三段。第一段以客家山歌为基调加上丰富的和声强烈的音响,预示着谋生之路的艰辛。第二段开始便奏出第一乐章的主题——第六段1、2句和第3句前段,第2句被删除了少量内容。
  4. 第三乐章《士楼夜语》,音乐风格质朴、单纯,是一首土楼母亲的深情夜曲。两支长笛在不同的音高上柔和地奏起一首微调试的富有闽西风味的摇篮曲之后,双簧管又唱出一首羽调式的山歌——第九段2、3句。
  5. 第四乐章《硕斧开天》,复三部曲式——第十段第1句。
  6. 第五乐章是全曲主题的升华——第14段第1句。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这篇条目除第一句话和第三段最后半句(号角和“呼咳”声夹杂)外,其余全部原文照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8:28 (UTC)

北极风情画的内容比对:

  1. 侵权来源1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韩国人林上校随抗日军队苏炳文部驻于苏联西伯利亚托木斯克,在除夕之夜偶遇波兰姑娘奥蕾利亚,两人开始了疯狂炽烈的热恋。由于部队要在一周内撤离回国,二人被迫分离。四星期后,奥蕾利亚因为忍受不了相思之苦而自杀。十年后的除夕之夜,林上校登上华山之巅,遥望北方,凄厉地唱起《离别曲》——88页第二段3、4、5、6句。
    2. 书中,作者不动声色地操纵着读者的阅读心理,竭力使这个奇诡哀怨的北国传奇故事更加波澜起伏,引人人胜。小说叙述者先以旁观者的角度,敏感而好奇地揣测主人公,并极力营造出奇冷怪异的氛围,极尽曲折地设置了悬念。一方面,使过去的故事转入现在的情境中;另一方面,使主人公自白的情爱经历转化成反为“我”所掌握,并由“我”来披露他者的隐私。在《北极风情画》中,对悬念的消解,主要通过林上校绵绵不绝地陈述前尘往事,倾吐喜怒哀乐,体悟忏悔和空幻,在内心自白中拉近了小说人物与读者的心理距离——89页第一段,2(后半部)、4、5、7、8句。
    3. 狂喜与剧悲的气氛在瞬间逆转——89页第2段第4句前部,注意是“剧悲”而不是“悲剧”。
  2. 侵权来源2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贯穿于作品始终的是一种沉醉般的、舍生忘死的狂欢精神——81页最后一段第一句。
  3. 侵权来源3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小说男女主人公以及作者自己对于爱情内含的生命的体验,实质上是对健全的人性与真、善、美的人生境界热烈而执着的寻求,在这里,表现出无名氏式的“追寻”主题——93页第一段第一句。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这篇文章的第二、四、五段为对原作者发言的引用,因此我并没有针对这两段内容作仔细检索(但依然有非引文但仍然匹配的内容)。第一、三段几乎就是原文照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8:52 (UTC)

香港三部曲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第一部为《她名叫蝴蝶》。十九世纪末,13岁的东莞农家女黄得云被绑架至香港,经调教在摆花街伺候洋人,四年后,香港突然爆发鼠疫,她意外成了洁净局代理帮办亚当·史密斯的情妇,后又被抛弃。小说反仿张爱玲《倾城之恋》的白流苏与范柳原式的因战乱倾城而成全婚姻的传奇,黄得云并未因鼠疫而成全了婚姻。黄得云的精致而娇弱无力,如同香港地道的特产——“黄翅粉蝶”。但柔弱外表下的黄翅粉蝶,终将会“敢于挑战既定的命运,在历史的阴影里擎出一小片亮光来”——30页最后一段
  2. 第二部《遍山洋紫荆》中的黄得云一片痴心怀了洋人的骨肉却惨遭抛弃,投奔粤剧院的武生姜侠魂未果,转而投靠通译屈亚炳。随后是英人以武力强租新界,乡人为保卫土地殊死战斗,屈亚炳因投靠洋人成了家族罪人,他升职后另娶小脚女人,黄得云只好做了典当业名人十一姑的女佣,随后鬼使神差般地执掌了公兴押的大权,因而发迹起来。英国人野心勃勃想用大炮轰开新界的门户,遭到公民的强烈抵抗,献身的尸骨化作了红艳似血的洋紫荆,成为香港的象征——31页第一段
  3. 第三部《寂寞云园》,黄得云的曾孙女黄蝶娘倒腾着筹划在电视里演绎曾祖母悲恨绵绵的故事。渐渐发迹的黄得云摇身成为汇丰银行董事西恩·洛修的情妇,跻身于上层名流,儿子黄理查成为地产业的翘楚,孙子黄威廉则是香港著名的大法官。而黄得云的半山毫宅“云园”,将被拆除于香港经济腾飞的岁月——31页第二段,有少数删除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除第一句话外,其余全部原文照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8:59 (UTC)

将军低头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中篇小说《将军底头》是小说集中主要的作品,其主角将军花惊定的原型是一位功勋显赫的唐代将军。杜甫有诗:“成都猛将有花卿,学语小儿知姓名”。但在施蛰存笔下,花惊定不仅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男人,看到可爱的姑娘也会“忽然动了一种急突的意欲”。施蛰存还凭想象写将军的幻梦:“自己的手正在抚摸着那少女的肌肤,自己的嘴唇正压在少女的脸上,而自己所突然感到的热气也就是从这个少女的裸着的肉体传过来的……”施蛰存更进一层,虚构了花将军因为迷恋少女忘记战争而被吐蕃的将领砍了颈项之后的情形:“没有了头的花将军由着他的马背着他沿了溪岸走去”,他要“去见那个美丽而又温雅的少女”。“受了自己的刑罚的花惊定,即使砍去了首级,也一定还要来缠绕着姑娘。”当无头的将军受到姑娘的嘲笑后,即刻就倒下来。“同时,在原处,倒在地下的吐蕃人手里提着将军的头,却流着眼泪了——21页最后一段,极少量删改。

注:管理员可以检查被删除的版本。除第一、二句话外,其余全部几乎原文照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05 (UTC)

将军族:不比对了,早就被互动百科抄过了,版本比你早,而且作者还不是你。被删除的版本互动百科的抄袭文。--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08 (UTC)

山乡巨变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小说叙述贫农亭面糊解放时分到了田和屋,生活从此有了好转,因此,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朴素的话:“搭帮共产党、毛主席。”他认识党的好处,更多是停留在物质利益的层面上。——130页倒数第二段,第2句起。
  2. 谢进元,一位合作社的副社长,当他陷入家庭风波和自己负责喂养的耕牛被人砍伤后,试图自杀未遂。作风颇“左”的中心乡党委书记朱明,甚至认为自杀是“叛党的行为”——130页倒数第一段,少量修改。
  3. 周立波对于那些拒绝入社的“单干户”,笔墨更是揶揄与诙谐并出,极富喜剧性色彩。王菊生绰号“菊咬筋”,是个“只讨得媳妇,嫁不得女”的人。他为了拒绝入社,在那些前来登门的干部面前。既上演装病刮痧的苦肉计,又和他妻子搞一出“相里手骂”的闹剧——131页第8段。

注:原文还在,谁都可以去比对。顺便谁帮忙把copyvio重新挂回去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14 (UTC)

楚辞补注的内容比对(侵权来源上传到Google Docs的原文):

  1. 情况下,洪兴祖或说明“王逸无注”,然后加以补注,或不说明而直接作补,在王注与补注问用“补曰”隔开。如《九章·惜往日》“闻百里之为虏兮”句,王逸无注,而洪兴祖较详细地叙述了百里奚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并引述《孟子》与《庄子》的有关记载相佐证——一、洪补的形式->1.补缺,从第3句开始,一字不误。
  2. 再如,“灵氛既告余以吉占兮”,《九章· 怀沙》“任重载盛兮”,《九章·橘颂》“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等句,洪兴祖作了简明的补注——一、洪补的形式->1.补缺,从第5句开始,仅将“洪兴祖都有简明而精当的注释”改成“洪兴祖作了简明的补注”。
  3. 王逸在《离骚经章旬·序》中说:“经,径也。言己放逐离别,中心愁思,犹依道径,以讽谏君也。”洪兴祖径指 “逸说非是”,并认为“古人引《离骚》未有言‘经’者,盖后世之士祖述其词,尊之为经耳,非屈原意也”。《湘夫人》“辛夷楣兮药房”,王逸注云:“辛夷,香草,以作户楣。”洪兴祖补日:“《本草》云:辛夷,树大连合抱,高数仞,此花初发如笔,北人呼为木笔。其花最早,南人呼为迎春。逸云香草,非也。”这是两个例子直接指明王逸失误——一、洪补的形式->2.正误,从第6句开始,仅将“这是两个径指王逸失误的例子”改成“这是两个例子直接指明王逸失误”。
  4. “吾令丰隆栾云兮,求宓妃之所在。”前一句王逸的注为:“丰隆,云师,一日雷师,下注同。案,一作乘。”洪兴祖补注如下:“《九歌· 云中君》注云:云神丰隆。五臣日:云神屏翳。按丰隆或日云师,或日雷师。屏翳或日云 师,或日雨师,或日风师。《归藏》云:丰隆,筮云气而告之,则云师也。《穆天子传》云:天子升昆仑,封丰隆之葬。郭璞云:丰隆筮师,御云得大壮卦,遂为雷师。《淮南子》日:季春三月,丰隆乃出,以将其雨。张衡《思玄赋》云:丰隆秤其震霆,云师剿以交集。则丰隆,雷也;云师,屏翳也。《天问》日:萍号起雨。则屏翳,雨师也。《洛神赋》云:屏翳收风。则风师也。又《周官》有风师、雨师。《淮南子》云:雨师洒道,风伯扫尘,说者以为箕、毕二星。《列仙传》云:赤松子,神农时为雨师。《风俗通》云:玄冥为雨师。其说不同,据《楚辞》则以丰隆为云师,飞廉为风伯,屏翳为雨师耳。”对第二句中的“宓妃”一词,王逸注为“神女,以喻隐士”。洪兴祖则引用了《汉书· 古今人表》、《颜氏家训》、《子贱碑》、《洛神赋》等四种材料来详加注解,并对宓字详加分析——一、洪补的形式->3.扩充,从尾巴上倒着找,一字不误。注意其中一大堆“日”(ri)而不是“曰”(yue),和PDF上的文字识别错误完全相同。
  5. 在《楚辞》后半部分的注释中,洪氏经常用参见的方式来省略某些此前已注解的词语——洪兴祖_楚辞补注_体例说略->一、洪补的形式->5.为避免简单的重复……,有少量修改,原文为“在《楚辞》后半部分的注释中, 经常用参见的方式来省略某些此前已注解的词语”。

注:原文都在那摆着的,自己比对就是了。哦对了,这篇条目还上新条目推荐刊于首页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34 (UTC)

还请注意#请能访问论文数据库的维基人协助检查Biŋhai的侵权问题,因为我实在懒得查了,也没那么多兴趣在cnki的那个烂搜索引擎上一一排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37 (UTC)

另外给白乐兔补充一下,我2月18日就给他挂了一堆警告了(见What are you doing?一段)。他自己不理警告继续发侵权文,既然被我查出来了,我觉得就已经符合了施以封禁的条件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27日 (六) 19:56 (UTC)

我在上面早就提到那个菲菇的那个“警告”,难道What are you doing这种滑稽问题是警告吗?没有任何警告的标示。菲菇说只要他自己查出来,那么我就是侵权破坏了,哪条方针这么说了?实际上《楚辞补注》的第三大段的三小段是从pdf抄的,里面的曰我早就改正了,那些补注的内容本来就是古代的,现在早已公有,如若去掉那些内容,所剩下的就全部只是简短表示了,如果这算是侵权,我也可以轻易的找出现存优良及特色条目中有“相似或雷同”的内容。即便警告过,封禁后也应有通知,封禁的程序要走完,可是菲菇只是单纯执行封禁,而根本没有执行方针。正如我前面早就提到的,即使我写的所有条目皆为侵权,也不能改变菲菇行为违规的性质。我的违规是个人行为,菲菇的却相当于“政府行为”,其行为的波及面和危害性比我的大得多。

再说,菲菇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反对侵权还是整人呢?很明显是后者,因为菲菇自己就是个侵权者,他把有版权的材料传至Google,而且说不定对那些资料进行了加工,这不也是侵权的行为么?菲菇的行为会减少中文维基的出现频率吗?不会,每天依然会有侵权条目蒙混过关。
再说Cob关于我“自相矛盾”的指控,我早已作了反驳。我之前就说Cob写的“几乎全是翻译条目”,可没说他写的就全部是翻译,那么他举出的那么少几个例子,又怎能证明我的话是毁谤呢?岂不滑天下之大稽?—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5:16 (UTC)
先是说但菲菇没有在我的对话页解释,亦未提供任何特殊原因。,等到证据出来了,讨论页的段落标题上是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的时候,就转换理由变成难道What are you doing这种滑稽问题是警告吗?没有任何警告的标示。
先是说我创建条目的查询在我用户页就有,你大可以去“探究”,否则就别来这搞污蔑。不能整句抄或剪贴我当然知道,但我压根就没抄。将备档再放上来的话,以前的记录仍不会回复,我的“侵权”罪名就进一步坐实了。。当比较的证据贴出来之后,马上就转换为菲菇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反对侵权还是整人呢?很明显是后者,因为菲菇自己就是个侵权者,他把有版权的材料传至Google,而且说不定对那些资料进行了加工,这不也是侵权的行为么?
嗯,这也真的是都是别人的错的好例子。此外,提醒你一下,你前面说得很多都属于毁谤的范围,会有甚么影响,好好思考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4:42 (UTC)
出去一天回来就这么多的内容了,呵呵。Biŋhai,我再看了一下你的回复,觉得你可能对侵权的定义理解有点偏差,不是说节选人家的东西就不是侵权的。再说,你真没必要将菲菇以前判断别人的例子去判断菲菇。我已经在后面说了,那件事来历比较复杂,就算是我经历了也只是了解皮毛。Biŋhai,不如你将你的资料再整理一下重新再发一次?不管别人有没有侮辱你,我觉得在维基百科,条目比个人的名声更重要。而且改正了条目,不是可以让人对你更尊重?—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34 (UTC)
Biŋhai我看了一下你的内容,且不说侵权的部分,很多内容带有非中立成分,比如“作品中使用这种五声调式的部分,柔和抒情。”(台湾组曲)。我觉得后面那段文字是不适宜放在维基里面的。至于前面的内容,我已经按照我的构思改了一下重新发表了。再提醒一下,其实如果你不想老是被管理员删条目,可以以原创内容先建立一个小条目,再用侵权内容补充,那样一般管理员是不会整个条目删除的。(当然,这是违规的,汗)。另外我还是希望你日后写条目能够维持原创及中立性。Biŋhai,我觉得你现在做的事就是在重复上次米格走廊的事情。那时候就是这样一大堆文字在这里讨论,最后讨论的内容比原条目(甚至是我重建的条目)还要长。而实际上米格走廊这个条目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所以我花了很长时间去重新查资料加翻译英文维基补充。连我都能为自己没有兴趣的条目争取,Biŋhai你何不为你喜爱的条目多花一点时间?至于菲菇是否违规,我就不敢说了,我也懒得理。站在我的角度,我觉得如果他/她违规了,马上道歉即可。但是菲菇肯花这么多时间回复你,比起某些人要好很多了。我见过有管理员不告诉你任何理由,不挂任何模板,一个退回。问他还不回复。既然菲菇肯回答你的问题,何不就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搞清楚?搞清楚就马上结束就是了。我觉得这样对你日后的人生也是裨益。Biŋhai你不喜勿听哦。—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8:07 (UTC)
  • 台湾舞曲暴风骤雨我已经重新编写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进。我觉得做了个架构出来就差不多了对上面的几个条目兴趣不大,而且就算是现在放在互动百科的东西也很乱。Biŋhai你真的需要将所有内容重写才行,我实在是帮不到你了。我宁愿回去翻SMS条目。—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8:43 (UTC)
非中立成分在维基上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中立不等于使用的词无感情色彩,“柔和抒情”这个字眼并不包含任何煽动的成分,实际上您即使在英文特色条目中也可以轻易找到类似有感情色彩的词汇。实际上,菲菇将我抄段落后做少量删除,再把句子成分有倒装等行径判定为侵权,但是这种做法并不是我发明的,在维基上也不只是我的条目上了新条目推荐,我之前就留意到某些历史建筑的条目采取类似的做法,同样上了推荐。实际上,在特色条目中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胡春香”条目“与道家或道教相关的内容”内容如下:“由道家思想结合原始巫术所形成的道教也影响诗人的创作,道教的神仙崇拜和神仙传说都为诗人带来灵感,如题下龙湾的《渡华封》一诗就描绘了下龙湾日暮时色彩缤纷、形态万千、统一和谐、生机勃勃的美景令诗人联想到神话传说中的仙洞和水晶宫,带有道教求道寻仙的意味。另一首题下龙湾的诗《水云乡》更同时显现诗人受道家和道教思想影响,诗人面对下龙湾的山光水色,特别是有如蜂房的的山底石洞时,就联想到道家经典《庄子》中“涉海凿河”的典故与痴狂的米芾,并嗤笑他流于世俗、追求名利的行为;而她看到渔人背负舟楫藏于山壑的情景则勾起对“当世大略”、不慕功名、甘于归隐的高士王冕的追思和敬仰。下龙湾的朝暮都令诗人陶醉,结尾通过描述打渔郎独自泛舟寻找仙乡表达自己隐居山野、独自修身养性的愿望。全诗把现实景物和传说仙境结合起来描写,有一种飘逸的风格,亦与道家精神相通”。而参考资料原文中的叙述为“此外, 道家对神仙的崇拜和关于神仙人物的种种传说也成为了诗人产生灵感的源泉, 并为诗人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鱼龙杂处秋烟薄,鸥鹭齐飞夕照红。玉洞云房三百六, 不知谁是水晶宫。”(《渡华封》) 下龙湾的日暮景色, 在诗人笔下,秋水长天,一淡一浓,水下天上,一静一动,如此一派色彩缤纷, 形态万千、统一和谐, 充满生机勃勃的美丽图景诗人联想到越南传说中的三十六仙洞(三百六可能言极多) 及神话世界中的水晶宫。这些具有神话色彩的描绘, 带有寻“道”求仙的意味。具有相似主旨的, 再如同为题下龙湾的汉诗《水云乡》:“云根石窦私蜂房, 满目山光接水光。涉海凿河痴李勃,负舟藏壑拜元章。螺痕夕霁嶙峋出,雾影朝迷次第藏。漫说渔人舟一叶,教重门户水云乡。”诗人面对下龙湾一片山光接水光的亮丽景色, 特别是山底的石洞好似人工造的玲珑美丽的蜂房,让人不禁联想起“涉海凿河”(典出庄子《南华经》, 喻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 的李勃(历来学术界视为存疑人物,我国学者罗长山疑为米黻,亦即米芾) [3 ] (P184) ,同时对其流于世俗,追求名利的行为嗤之以鼻,觉得实在痴愚又可笑,而眼前渔人背负着舟楫藏于山壑的情景, 却又勾起诗人对一位字曰元章(亦为存疑人物,罗长山疑为王冕) [3 ] (P185) 的高士追思, 认为其胸怀“当世大略”,不慕功名,甘居归隐生活,值得拜服和敬仰。下龙湾的景色是那样的迷人, 诗人陶醉于其雨后的黄昏,迷茫的清晨,最终在结句通过一位独自泛着扁舟的打渔郎,越过重重风浪,寻找那水云深处的仙乡,表达了隐身山野,独自养身修性的愿望。这种把眼前的景物与古代桃源仙境的传说结合起来的描写使诗歌具有了飘逸的风格。”其中“表达了隐身山野,独自养身修性的愿望”这个句子完全雷同,还有一些句子是颠倒了一些词汇,砍掉一些短语。这与我所做的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凭什么我做了就是侵权,别人做了就是特色呢?
菲菇肯花这么多时间,并不是来回复我,而只是想搞垮我。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亲自侵权,不惜血本。实际上我只是侵了一些段落和句子的权,他把整个文章的权都侵了,若他真想维护作者的权利,又怎会这样做?这足以证明,菲菇不但在程序上,而且在目的上都是不正义的。实际上在整个管理员阶层又有多少人真正认同版权呢?某管理员曾在其博客上发表包含大量盗版内容下载链接的verycd内容。另一管理员用Skype帮我传过显然是有版权的电子书。所谓“反对侵权”只是给外人看的。不告诉任何理由,不挂任何模板,一个退回,问他还不回复,这种管理员我也见过,但我反而不会对他怎样,唯有菲菇,非要在这里装纯洁、装高尚,这才是我不能心平气和的真正原因。
说我不自我反省,光指责他人,这是对的。但这是很多人都有的缺点,并不能说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菲菇和Cobrachen又几时自我反省了?“马上道歉”完全是搞笑,像菲菇这种“纯洁”的人会道歉吗?—Biŋhai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05:17 (UTC)
如果以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为目的,有版权的书是可以少量复制的,这叫合理使用,并不侵权。别人传电子书给你是好意,不感谢也就罢了,反而倒打一耙。--Gilgalad 2010年3月30日 (二) 05:51 (UTC)
实在不懂,一个已经是“有贡献登录用户”的维基人,犯了这么多侵权问题,给帮忙检查版权的人带来这么多麻烦,还可以叫那么大声。抓一个侵权远比你在那边转贴文字花费更大的力气时间。(更何况电子资料库的侵权更难找)你自己侵权不肯自己承认还硬说人诬告你,非得逼菲菇把证据放上来让大家公评。然后再来说他也侵权……还要扯别人故意整你…。讲了半天是要强调你侵权没错?维基百科不应该重视版权?还是什么我不太懂,你认为特色条目有侵权你可以去提报或删掉侵权内容,但绝不代表你侵权是对的。
我仔细看了封禁及编辑历史,我认为菲菇早先警告过你了,虽然这次可以再警告一次再封禁会更好,但面对你一次贴这么多篇侵权文章,为免进一步再贴,封禁作为防止进一步破坏是合理的。ffaarr (talk) 2010年3月30日 (二) 07:01 (UTC)
据我所知,Biŋhai写了大量质量不高的小条目,且一向拒绝如在人物生卒上使用bd模板一类的维基化。如果其他维基人进行参阅,我想很多人会心中有数。另外从上面的表现来看,我认为去年Biŋhai虽然指出过黄现璠的广告宣传等,但语言等除了大肆人身攻击,并不比那些广告宣传组的编辑者强。—Zhxy 519(联系啊) 2010年3月30日 (二) 07:44 (UTC)

Biŋhai你其实错的不是很多,就是两点:1、认为选段侵权不是侵权;2、认为某些条目侵权或者不规范,那么其他条目一样可以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两条我都可以告诉你,绝对是错的。至于你还在互动百科的内容,我可以确定里面的东西不是侵权就是没有维基化,甚至可以说内容是十分混乱的。Biŋhai我觉得我自己对那件事的解释已经相当清楚了,对你的帮助已经足够了。回复的朋友也已经对这件事相当了解了。我想这个话题我是最后一次回复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5:05 (UTC)

菇肯花这么多时间,并不是来回复我,而只是想搞垮我。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亲自侵权,不惜血本。实际上我只是侵了一些段落和句子的权,他把整个文章的权都侵了,若他真想维护作者的权利,又怎会这样做?。非常典型的都是别人的错别人可以犯错,我也可以,而且你不抓别人,也不可以抓我。对自己做的事情不想负责的话,那是很难有什么共识的。各位与其花费时间劝解,不如冷处理吧。-cobrachen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5:53 (UTC)

这些PDF作为侵权证据的目的已经达到,根据我之前的表述(“在Google Docs上发布的原文PDF只为作为证据所用,此次讨论结束后我会删除Google Docs上的相关PDF,也请协助隐藏此处的内容,避免侵权问题”,见台湾舞曲内容比对的注释),我已经移除了Google Docs上的相关PDF。也请在存档本讨论时不要存档侵权比对的内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3月31日 (三) 16: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