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有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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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有利於,即「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這個概念是1992年初,鄧小平視察南方時所提出來的,主要是針對當時中國共產黨黨內外不少人在改革開放問題上不敢闖、邁不開步子,以及理論界對姓社姓資問題的爭論[1][2]。鄧小平提出:「要看是姓『資』還是姓『社』的問題。判斷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2]

四個有利於

2016年12月5日,習近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上提出「四個有利於」: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的改革,多推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多推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3][4]

參見

參考文獻

  1. ^ 1.0 1.1 “三个有利于”是什么?. 人民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6-17) (中文). 
  2. ^ 2.0 2.1 “三个有利于”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联系. 藏刊網. 2022-04-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1) (中文). 
  3. ^ 回望深改三年:“四个有利于”引领中国改革行稳致远--理论-人民网. theory.people.com.cn. [2022-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4. ^ 习近平用“四个有利于”为改革导航. czt.hebei.gov.cn. [2022-01-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20).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