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元章
嚴元章(1909年—1996年7月27日),中國廣東四會縣人,終身未婚,獻身教育工作,新馬教育家[1][2]。
生平
金陵大學文學士(1931);中山大學教育碩士(1939);倫敦大學哲學博土(1951),四會中學校長(1931-32)。廣州國光中學教務主任(1932-36)。中山大學教育研究所研究員,同校研究院辦公室主任,師範學院副教授兼管訓部主任(1939-47)。南寧師範學院教授兼教務主任(1948)。[2]
1948年9月,接受英國文化協會獎學金,前往英國留學三年。1951年底東歸,在新馬投入教育工作,共計十五年。在新馬期間,曾任檳城韓江中學教務主任(1952),麻坡中化中學副校長(1953-54),峇株吧轄華僑(現為峇株巴轄華仁中學)中學校長(1955-59),新加坡南洋大學教授兼文學院院長、學生福利委員會主席、教育學系主任(1960-65)。此外、曾任教總教育顧問多年;及後且因維護教總,於1962年被馬來亞政府禁止再入境。[2]
至1965年轉赴香港,在中文大學教育學院任講師。1970年退休。退休以後,定居香港,從1975年起,曾先後發表以『新中國的思想問題』為主題的論文四篇,分為文化篇、經濟篇、政治篇及社會篇。1982年起,把幾十年來在教育文獻的參考,教育工作的領悟,與教育理論的探索,整理出一套教育思想;於1984年9月出版,題為《教育論》。[2]
評價
沈慕羽先生尊稱其為教總的孔明:
“ | 說起嚴元章博士與教總的關係,我可說他是教總的孔明。說起他與華教的關係,我說他是華教的一盞明燈。
當五十年代初期政府有意採納巴恩斯報告書作為起草拉剎報告書之藍本時,華教亮起紅燈,我們為爭取應得之權利,極需要一位智多星作為軍師。 很幸運的嚴博士受聘於檳城韓江中學,樂意拔刀相助。教總如魚得水,大家額首稱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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