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弘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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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弘嗣(560年代?—610年代?),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追尊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後裔,隋朝官員。

生平

元弘嗣的祖父元剛是元魏漁陽王,父親元經是北周漁陽郡公,元弘嗣年幼時承襲了父親的漁陽郡公爵位,虛歲十八時擔任左親衛開皇九年(589年),元弘嗣隨晉王楊廣平定南陳,因功被授予上儀同。開皇十四年(594年),元弘嗣擔任觀州總管長史,在觀州專門以嚴厲處理事務,百姓和官吏大多埋怨他。開皇二十年(600年),元弘嗣轉任幽州總管長史,元弘嗣懼怕被幽州總管燕榮侮辱,堅決推辭。隋文帝楊堅知道後,告誡燕榮說:「元弘嗣犯杖打十棍以上的罪,都必須上奏給我。」燕榮憤怒地說:「小子怎敢戲弄我!」燕榮於是派元弘嗣監督納收倉庫的穀子,簸揚到一點糠秕,就懲罰他。每次杖打雖然不到十下,但是一天之中有時會打多次。如此過了多年,兩人日益構成嫌隙,元弘嗣心中不服,燕榮於是將元弘嗣囚禁在監獄中,斷絕飲食,將要殺掉他。元弘嗣飢餓,抽取衣服的棉絮夾雜着水吞咽下去。元弘嗣的妻子到皇宮門前喊冤,隋文帝派考功侍郎劉士龍乘坐驛站馬匹迅速前往審問,燕榮被定罪賜死。燕榮死後,元弘嗣處理政務,殘酷程度又超過燕榮[1][2][3]。元弘嗣常常審問囚犯,大多用醋灌他們的鼻子,或者用木樁釘錘他們的下身,囚犯沒有敢隱瞞情況的,詭詐虛假之人無不屏氣。仁壽末年,元弘嗣被授任木工監,修建營造東都洛陽[4][5][6]

大業七年二月壬午(611年4月14日),隋煬帝楊廣詔令攻取遼東,就派遣元弘嗣前往東萊的出海口監督造船。各州役夫被他鞭打的痛苦不堪,官吏督促役夫日夜站在水中,一點也不敢休息,從腰以下沒有不生蛆的地方,役夫死了十分之三到十分之四[7]。元弘嗣不久升任黃門侍郎,轉任殿內少監。遼東之戰,元弘嗣升任金紫光祿大夫。第二年,隋煬帝再次進攻遼東,恰逢賊寇進攻隴右,詔令元弘嗣進攻他們[8][9]

613年,楊玄感作亂時逼近東都,元弘嗣將軍隊駐守於安定。楊玄感向李密詢問有什麼計謀,李密回答說:「元弘嗣統帥強兵駐紮在隴右,現在可以揚言他要謀反,會派使者來迎接您,我們趁機進入函谷關,可以哄騙眾人。」[10][11][12][13][14]元弘嗣將要響應楊玄感的謠言散播出來後,隋煬帝認為元弘嗣是斛斯政的親戚,就派遣衛尉少卿李淵迅速前往捉拿元弘嗣並代為留守弘化郡[15],代王楊侑派遣使者捉拿元弘嗣,將他送到隋煬帝所在之處,元弘嗣因為沒有謀反的證據被釋放。隋煬帝的疑心沒有解除,元弘嗣被除去名籍,遷到日南郡,在路上死去,虛歲四十九[16][17]

家庭

兒子

  • 元仁觀,唐朝翼囗易三洲刺史、左武衛將軍、思義縣開國男[18]
  • 元仁楚,第八子,唐朝魏州錄事參軍[19]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87》,出自李延壽北史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74》,出自魏徵隋書

參考資料

  1. ^ 《隋書·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是時元弘嗣被除為幽州長史,懼為榮所辱,固辭。上知之,敕榮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須奏聞。」榮忿曰:「豎子何敢弄我!」於是遣弘嗣監納倉粟,颺得一糠一秕,輒罰之。每笞雖不滿十,然一日之中,或至三數。如是歷年,怨隙日構,榮遂收付獄,禁絕其糧。弘嗣飢餒,抽衣絮,雜水咽之。其妻詣闕稱冤,上遣考功侍郎劉士龍馳驛鞫問。奏榮虐毒非虛,又贓穢狼籍,遂徵還京師,賜死。
  2. ^ 《北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時元弘嗣除幽州長史,懼辱,固辭。上知之,敕榮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奏聞。」榮忿曰:「豎子何敢弄我!」乃遣弘嗣監納倉粟,颺得一糠一秕,罰之,每笞不滿十,然一日中或至三數。如是歷年,怨隙日搆。榮遂收付獄,禁絕其糧。弘嗣飢,抽衣絮雜水咽之。其妻詣闕稱冤,上遣考功侍郎劉士龍馳驛鞫問,奏榮毒虐,又贓穢狼籍,遂徵還京,賜死。
  3.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九·隋紀三》:觀州長史元弘嗣遷幽州長史,懼為榮所辱,固辭。上敕榮曰:「弘嗣杖十已上罪,皆須奏聞。」榮忿曰:「豎子何敢玩我!」於是遣弘嗣監納倉粟,揚得一糠一秕,皆罰之。每笞雖不滿十,然一日之中,或至三數。如是歷年,怨隙日構。榮遂收弘嗣付獄,禁絕其糧,弘嗣抽衣絮雜水咽之。其妻詣闕稱冤,上遣使按驗,奏榮暴虐,贓穢狼籍;征還,賜死。元弘嗣代榮為政。酷又甚之。
  4. ^ 《隋書·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元弘嗣,河南洛陽人也。祖剛,魏漁陽王。父經,周漁陽郡公。弘嗣少襲爵,十八為左親衛。開皇九年,從晉王平陳,以功授上儀同。十四年,除觀州總管長史,在州專以嚴峻任事,吏人多怨之。二十年,轉幽州總管長史。於時燕榮為總管,肆虐於弘嗣,每被笞辱。弘嗣心不伏,榮遂禁弘嗣於獄,將殺之。及榮誅死,弘嗣為政,酷又甚之。每推鞫囚徒,多以酢灌鼻,或椓弋其下竅,無敢隱情,姦偽屏息。仁壽末,授木工監,修營東都。
  5. ^ 《北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元弘嗣,河南洛陽人也。祖剛,魏漁陽王。父經,周漁陽郡公。
  6. ^ 《北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弘嗣少襲爵,十八為左親衛。開皇九年,從晉王平陳,以功授上儀同。後除觀州長史,以嚴峻任事,州人多怨之。轉幽州。時總管燕榮肆虐於弘嗣,每笞辱。弘嗣心不伏,遂被禁。及榮誅,弘嗣為政,酷又甚之。每鞫囚,多以酢灌鼻,或椓弋其下竅,無敢隱情,姦偽屏息。仁壽末,授木工監,修營東都。
  7.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八十一·隋紀五》:壬午,下詔討高麗。敕幽州總管元弘嗣往東萊海口造船三百艘,官吏督役,晝夜立水中,略不敢息,自腰以下皆生蛆,死者什三四。
  8. ^ 《隋書·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大業初,煬帝潛有取遼東之意,遣弘嗣往東萊海口監造船。諸州役丁苦其捶楚,官人督役,晝夜立於水中,略不敢息,自腰以下,無不生蛆,死者十三四。尋遷黃門侍郎,轉殿內少監。遼東之役,進位金紫光祿大夫。明年,帝復征遼東,會奴賊寇隴右,詔弘嗣擊之。
  9. ^ 《北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大業初,煬帝潛有遼東意,遣弘嗣於東萊海口監造船。諸州役丁苦其捶楚,官人當作,晝夜立水中,略不敢息,自腰已下無不蛆生,死者十三四。尋遷黃門侍郎,轉殿中少監。遼東之役,進位金紫光祿大夫。後奴賊寇隴西,詔弘嗣擊之。
  10. ^ 《隋書·卷七十·列傳第三十五》:及宇文述、來護兒等軍且至,玄感謂密曰:「計將安出?」密曰:「元弘嗣統強兵於隴右,今可揚言其反,遣使迎公,因此入關,可得紿眾。」玄感遂以密謀號令其眾,因引西入。
  11. ^ 《北史·卷六十·列傳第四十八》:及宇文述、來護等軍且至,玄感謂密計將安出。密曰:「元弘嗣統強兵於隴右,今可揚言其反,遣使迎公,因此入關,可得紿眾。」玄感遂用密謀號令。
  12. ^ 《舊唐書·卷五十三·列傳第三》;及隋將宇文述、來護兒等率軍且至,玄感謂曰:「計將安出?」密曰:「元弘嗣統強兵於隴右,今可陽言其反,遣使迎公,因此入關,可得紿眾。」因引軍西入。
  13. ^ 《新唐書·卷八十四·列傳第九》:及隋軍至,玄感曰:「策安決?」密曰:「元弘嗣方戍隴右,可陽言其反,使迎我,因引軍西。」從之。
  14.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二》:子蓋復出兵大戰,玄感軍屢敗,與其黨謀之,李子雄曰:「東都援軍益至,我軍數敗,不可久留,不如直入關中,開永豐倉以振貧乏,三輔可指麾而定,據有府庫,東面而爭天下,亦霸王之業也。」李密曰:「弘化留守元弘嗣握強兵在隴右,可聲言其反,遣使迎公,因此入關,可以紿眾。」
  15. ^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二》:帝以元弘嗣,斛斯政之親也,留守弘化郡,遣衛尉少卿李淵馳往執之,因代為留守,關右十三郡兵皆受徵發。
  16. ^ 《隋書·卷七十四·列傳第三十九》:及玄感作亂,逼東都,弘嗣屯兵安定。或告之謀應玄感者,代王侑遣使執之,送行在所。以無反形當釋,帝疑不解,除名,徒日南,道死,時年四十九。有子仁觀。
  17. ^ 《北史·卷八十七·列傳第七十五》:及玄感反,弘嗣屯兵安定。或告之謀應玄感,代王侑遣執送行在所。以無反形當釋,帝疑之,除名徒日南,道死。
  18. ^ 《新出唐<元庭坚墓志>与<韵英>作者考》, 《文博》 (05期), 2015年, (05期): 70–75 [2016-03-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7) 
  19. ^ 胡戟,榮新江主編.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2.11: 723. ISBN 978-7-301-16079-4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