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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闊恩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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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六十二闊恩爾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申報地區或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分類傳統音樂
序號625
編號項目Ⅱ-126
登錄2008年(第二批)

哈薩克六十二闊恩爾哈薩克族傳統音樂,形成於15世紀中期哈薩克汗國建立後,包含六十二套曲,音樂速度一般為偏慢的行板,使用冬布拉庫布孜斯布孜額三種樂器演奏,表演過程包括樂曲,民歌、舞蹈、詩歌等藝術形式,代表作有《凱鄂斯闊恩爾》、《撒勒闊恩爾》、《鐵勒闊恩爾》、《瑪依達闊恩爾》、《阿克鶻闊恩爾》等,2008年6月7日,哈薩克六十二闊恩爾被列入第二批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2]

參考來源

  1. ^ 鍾廷雄 (編). 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2014: 116. 
  2. ^ 賀占軍、劉暢、楊靜. 新疆全力抢救哈萨克族民间古典音乐六十二阔恩尔. 新華網. 2004-09-06 [2021-12-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