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平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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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平銀,又稱「關平兩」、「關銀」、「海關兩」,清朝海關所使用的一種記賬貨幣單位,屬於虛銀兩

清朝時期,中國海關徵收進出口稅時,原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地實際流通的金屬銀成色、重量、名稱互不一致,折算困難,中外商人均感不便。為了統一標準,遂以對外貿易習慣使用的「司馬平」(「平」即砝碼),又稱「廣平」,取其一兩作為關平兩的標準單位。

一關平兩的虛設重量為583.3英厘、或37.7495克(後演變為37.913克)的足色紋銀(含93.5374%純銀)。海關在徵收關稅時,依據當地實際採用的虛銀兩與紋銀的折算標準進行兌換。關平銀每100兩在上海相當於規元110兩4錢,在天津等於行化銀105兩5錢5分,在漢口約等于洋例銀108兩7錢5分。但是實際上,關平銀的實際計算標準並不統一,即使同一海關在同一時期用同一地方銀兩納稅,兌換率往往也不一致,例如:同治光緒宣統三朝50年間,天津海關收稅,對中國商人以行化銀106兩5分折關平銀100兩的標準徵稅,外國商人則為行化銀105兩折算關平銀100兩,俄國商人繳納茶稅時則為行化銀103兩折算關平銀100兩。

1930年1月,國民政府廢除關平銀,改用「海關金單位」作為海關徵稅的計算單位。

匯兌

通商口岸 上海 漢口 天津 大沽 牛莊 煙臺 鎮江 南京 蕪湖 九江 宜昌 重慶 膠州 蘇州 寧波 福州 廈門 溫州 汕頭 廣東 北海 長沙
銀兩類型 規元 洋例 津公平砝化寶銀 津行平化寶銀 營平錦寶銀 煙漕平 估平二七寶 估平二四寶 漕平二七寶 估平二五寶 估平二七寶 漕平二四寶 漕平二四寶 O. Hanpt 宜昌平二四寶 渝平票色銀 漕平二九寶 江平二九寶 O. Hanpt Jate O. Hanpt 市平番銀 直平番銀 O. Hanpt 海關銀號支付 海關銀號收入 錢莊用 O. Hanpt
關平100兩合 111.40 108.75 105.55 105.00 101.00 108.50 106.40 104.16 104.78 104.861 108.77 104.17 104.36 104.16 106.31 109.65 107.29 105.00 103.80 不適用 105.88 110.00 101.45 101.75 103.00 111.145 110.00 118.42 119.00 109.60 111.11 114.572 108.88
海關 江海關 江漢關 津海關 山海關 東海關 鎮江關 金陵關 蕪湖關 九江關 宜昌關 重慶關 膠海關 蘇州關 浙海關 閩海關 廈門關 甌海關 潮海關 粵海關 北海關 長沙關
關平兩合庫平銀 101.643 102.20536 101.643 104.7803 101.640 101.643 101.643 101.735 101.300 102.2053 101.643 不適用 101.643 101.6423 101.100 101.643 100.840 不適用 108.88
來源:[1]

參考資料

  1. ^ 《廢兩改元問題》P24-27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