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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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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女權組織國際聯盟的壓力下,世界各國開始招聘女性加入警隊

女警即是女性警務人員的通稱,她們加入執法機構具有特殊的意義,可以被視為一項重大的社會變革,代表着推進性別平等和多樣性的逐步認可,以及打破過去執法工作是男性專屬領域的觀念。上個世紀初期,女性在執法領域可以從事的工作非常有限,只有少數女性擔任懲教人員,而且局限於次要的外圍工作;她們傳統上在少年管教所服務、處理涉及女性罪犯的案件,或者是處理文書工作。從前女性在執法方面的能力,被認為不如男性般出色,她們很少被指派進行現場調查,而且不會被授予警司的警銜,現在社會打破這種傳統的性別刻板印象,為女性提供更多的職業發展機會。

另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