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州,金朝時設置的州。
大定八年(1158年),改宣化州置,治所在文德縣(後改名宣德縣,即今河北省宣化縣),轄境相當今河北省沽源縣、崇禮縣、張家口市、宣化縣、萬全縣、張北縣、尚義縣,內蒙古自治區興和縣、察哈爾右翼前旗、商都縣、化德縣及鑲黃旗等地。元朝初年,升為宣寧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