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寶監
掌寶璽、敕符、將軍印信。[1]
與外廷尚寶司和女官系統的尚寶司共同負責管理寶璽、敕符、印信。《明史·職官三》:「凡用寶,外尚寶司以揭帖赴監請旨,至女官尚寶司領取,監視外司用訖,存號簿,繳進。」
官制
- 掌印,一員;
- 僉書,無定員;
- 掌司,無定員。
首都人員
洪武時期
建文時期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戴細保(監丞)
天順時期
成化時期
弘治時期
正德時期
嘉靖時期
隆慶時期
萬曆時期
泰昌時期
天啟時期
崇禎時期
留都人員
永樂時期
洪熙時期
宣德時期
正統時期
景泰時期
天順時期
成化時期
弘治時期
正德時期
嘉靖時期
隆慶時期
萬曆時期
泰昌時期
天啟時期
崇禎時期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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