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崔大壯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崔大壯
大明榮王府審理
籍貫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字號字純理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崔大壯(16世紀—16世紀),純理廣東廣州府番禺縣員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崔大壯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廣東鄉試舉人,四十四年(1565年)授寧遠知縣,奉命清丈民田,平均地方糧稅,寬減永樂鄉等地的堆糧,流民因此回歸復業,人們感德為他立祠祭祀,題名「崔侯遺愛」[2]隆慶四年(1570年)調枝江知縣,陞榮王府審理,辭官回鄉二十多年才去世,享年七十七歲[1]

引用

  1.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列傳九》:崔大壯,字純理,員岡人,嘉靖二十五年舉人,官永州寧遠縣,奉文清丈民田,均攤糧稅,減去永樂等鄉堆糧,流民復業咸感德立祠,後知枝江縣,轉榮府審理,歸二十餘年卒,年七十七……據《永州府志》、崔弼《游寧草》、任志參修
  2. ^ 嘉慶《寧遠縣志·卷六·名宦志》:崔大壯,廣東番禺人,由舉人知縣事,嘉靖四十四年奉文清丈民田,均攤糧稅,永樂等鄉既去堆糧,流移復業,民賴以安,各鄉感其德立祠數處,題曰「崔侯遺愛」。

參考文獻

  •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列傳九
  • 嘉慶《寧遠縣志》·卷六·名宦志
官銜
前任:
李恆顏
明朝寧遠縣知縣
1565年-1570年
繼任:
蕭茲
前任:
冷文煜
明朝枝江縣知縣
1570年-1571年
繼任:
耿師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