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蒼水墓
張蒼水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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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杭州市西湖區 |
座標 | 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分類 | 古墓葬 |
時代 | 明 |
認定時間 | 1981年5月 |
張蒼水墓位於中國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南屏山北麓,今南山路太子灣公園旁,是明末抗清英雄張煌言(號蒼水)的墓,1981年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張煌言於康熙三年(1664年)在杭州就義後,其遺骸由問石和尚收拾,棺木暫停寶石山,後在南屏山荔枝峰北麓安葬。張蒼水墓坐南朝北,墓碑上題:「皇清賜諡忠烈明兵部尚書蒼水張公之墓 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癸卯建海寧陳鱣敬題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冬十月慈谿馮珪重立」。其西側為參軍羅子木墓,東側為侍童楊冠玉及舟子墓,三墓成品字形布列。神道兩側立有石像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