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道
張弘道(?—17世紀),字抱一,大名府長垣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張弘道是崇禎元年(1628年)的進士,獲授壽光知縣,遣散被白蓮教扇惑的人民,之後調任蘭陽,興建磚城,政平訟理;遷官刑部主事、郎中[1]。戚繼光的宗子以棄城被議處死,張弘道為他辯白;調任職方,外任河北副使,陞河南參政。開封被包圍,他提出策略拒守,並乞求援軍。之後朝廷召任他為光祿卿和太僕少卿[2][3],後事不詳。
引用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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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竇星 |
明朝壽光縣知縣 崇禎年間 |
繼任: 陳順天 |
前任: 苟好善 |
明朝蘭陽縣知縣 1634年-崇禎年間 |
繼任: 鍾震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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