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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燾」。
張燾(1092年—1167年),字子公,饒州德興(今江西德興)人。南宋政治人物。
生平
政和八年(1118年)王昂榜進士第三人,授官文林郎、辟雍錄、秘書省正字。靖康元年,李綱為親征行營使,聘燾入幕,李綱被貶,張燾亦貶。宋室南遷後,歷任湖州通判、司勳員外郎、起居舍人、中書舍人等職,紹興八年累官兵部侍郎。1138年任吏部尚書。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十月戊子,自左太中大夫、提舉太平興國宮除同知樞密院事[1]。次年(1163年),任命為參知政事,以年老辭。乾道二年(1167年)卒,諡忠定。[2]
家族
父張根,秘閣修撰。
有子張垓、張埏。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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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宋史》卷二一三宰輔表四
- ^ 周必大《張忠定公神道碑》:「乾道二年四月旦,資政殿大學士左大中大夫致仕張公薨於饒州德興縣之里弟。是歲十二月甲申葬本縣鑄印台先塋之側。其子既類行實聞於朝,謂必大嘗以文學掾事公於升,撰名詩碣墓道,義不容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