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士奇
惠士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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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翰林院侍讀 | |
籍貫 | 江蘇吳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天牧,一字仲孺,晚號半農 |
出生 | 康熙十年(1671年) 江蘇吳縣 |
逝世 | 乾隆六年(1741年) 江蘇吳縣 |
親屬 | (父)惠周惕 (子)惠棟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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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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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士奇(1671年—1741年),字天牧,一字仲孺,晚號半農,人稱紅豆先生。江蘇吳縣(今屬蘇州市)人。清朝翰林、經學家。
生平
惠士奇爲惠周惕之子。晨夕奮志讀書,嘗於人群坐中背誦《封禪書》,不遺一字。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江南鄉試第一名舉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歷官侍讀學士,曾典試湖南。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出任廣東學政,提倡經學,有弟子蘇珥、何夢瑤等。累官至侍讀。
雍正五年(1727年),惠士奇因「入對不稱旨」,被罰修鎮江城,[1]散盡家產,最後資金不足而停工,被削籍歸里。
乾隆元年(1736年),免除修城欠款,詔召士奇進京,先入八旗通志館充纂修,是年夏天,詔開三禮館,被列入纂修名單,次年,復官侍讀,在三禮館專修《儀禮義疏》。乾隆五年,以老病告歸,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二十二日卒於家。楊超曾為其撰寫墓誌銘。《清史稿》有傳。[2]
著作
惠士奇通經學,[3]撰有《易說》、《禮說》、《春秋說》、《琴笛理數考》。[4]
後代
注釋
- ^ 惠士奇〈祭從兄端明先生文〉一首道及自身遭遇「天子曰:吁!汝德不類,與朕所聞,前後相背,髡為城旦,輕令贖罪」。
- ^ 《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惠周惕)子士奇,字天牧。康熙五十年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兩充會試同考官。聖祖嘗問廷臣,誰工作賦,內閣學士蔣廷錫以王頊齡、湯右曾及士奇三人對。五十七年,孝惠章皇后升祔禮成,特命祭告炎帝陵、舜陵。故事,祭告使臣,學士以上乃得開列,士奇以編修與,異數也。五十九年,充湖廣鄉試正考官,尋提督廣東學政,以經學倡多士,三年之後,通經者多。又謂:「校官古博士也,校官無博士之才,弟子何所效法?」訪得海陽進士翁廷資,即具疏題補韶州府學教授,部議格不行。聖祖曰:「惠士奇所舉,諒非徇私,著如所請,後不為例。」
雍正初,復命留任。召還,入對不稱旨,罰修鎮江城,以產盡停工削籍,乾隆元年,復起為侍讀,免欠修城銀,令纂修三禮。越四年,告歸,卒於家。 - ^ 弟子楊超曾謂其為學「大抵以經為綱領,以傳為條目,以周秦諸子為左證,以兩漢諸儒為羽翼。信而好之,擇其善而從之,疑則闕之。遐搜博攷,極深研幾,無所不通,無所不貫」。(楊超曾,〈翰林院侍讀學士惠公墓誌銘〉,清人錢儀吉纂編,《碑傳集》,卷64,上海書店編,《清碑傳合集》第1冊,頁 605)
- ^ 《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士奇盛年兼治經史,晚尤邃於經學,撰易說六卷,禮說十四卷,春秋說十五卷。於易,雜釋卦爻,以象為主,力矯王弼以來空疏說經之弊。於禮,疏通古音、古字,俱使無疑似,復援引諸子百家之文,或以證明周制,或以參考鄭氏所引之漢制,以遞觀周制,而各闡其製作之深意。於春秋,事實據左氏,論斷多采公、穀,大致出於宋張大亨春秋五禮例宗、沈棐春秋比事,而典核過之。大學說一卷晚出,「親民」不讀「新民」。論格物不外本末終始先後,即絜矩之不外上下前後左右,亦能根極理要,又著交食舉隅三卷,琴笛理數考四卷。
- ^ 《清史稿·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子七人,棟最知名。
參考書目
- 《惠氏宗譜》
- 王應憲:《惠士奇「罰修鎮江城」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