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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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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Bureau of Cultural Heritage, MOC(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徽
基礎資訊
機關類型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文化部
員額134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1.45億元(103年度)
授權法源文化部組織法[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2]
主要官員
局長陳濟民
副局長粘振裕林尚瑛
主任秘書張祐創
任命者文化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4組、4室、1中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日
前身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聯絡資訊

文資局局本部大樓(原花雕酒儲酒庫)
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電話+886 4 2217-7777
網站www.boch.gov.tw
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文資局局本部)入口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稱文資局)是中華民國有關文化資產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文化部,成立於2007年。

歷史

文資總處籌備處南部辦公室
  • 1997年8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於臺南市中西區原臺南州廳成立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同時負責國家臺灣文學館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的籌設工作。
  • 2006年,依據2005年新修正實施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條之規定及立法院95年度第6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議之決議,文建會規劃籌設「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簡稱文資總處),專責推動文化資產業務。
  • 2007年10月1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稱文資總處籌備處)成立。文資總處籌備處將文建會第一處(辦理文化資產業務)、文建會中部辦公室(原位於南投縣中興新村,後遷至臺中市)、文資中心籌備處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部分業務及人力加以整合,另新增文化資產行政、專業技術與研究人員,設置綜合規劃組、有形文化資產組、無形文化資產組、資產維護發展組、研究傳習組;原文資中心籌備處改為文資總處籌備處南部辦公室。
  • 2012年5月20日,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文資總處籌備處同時改組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本部位於臺中市南區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舊台中酒廠,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南部辦公室改為「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2018年5月22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施國隆表示,文資局未來將升格為「文化資產署」。[3]
  • 2019年11月,文化部以《文化基本法》、《文化政策白皮書》、推動的各項政策和整體性的思維,提出升格後的首次組織改造,相關組織法修正草案已送行政院核定,其中計畫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升格為「文化部文化資產署」,轄下增設分署。[4]

組織

內部單位

業務單位

  • 傳藝民俗組[5]
    • 傳統藝術科:原無形文化資產組傳藝民俗科。輔導地方政府接受民間個人/團體提報或辦理該縣(市)區域傳統藝術及民俗生態之普查/選定/認定/登錄等特出之文化財。落實重要傳統藝術、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之保存維護工作。
    • 民俗科:原無形文化資產組傳藝民俗科。
    • 保存技術科:原無形文化資產組保存技術科。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及修復工作不可或缺,且必須加以保護需要之保存技術及其保存者之普查、列冊追蹤、審查登錄、廢止、公告等事項。
  • 古物遺址組
    • 古物科:原有形文化資產組古物科。重要古物國寶之審查、指定及公告。國立古物保管機關一般古物分級列冊提報之備查。受理地方主管機關或私人古物登錄業務之備查。
    • 遺址科:原有形文化資產組遺址科。受理個人或團體提報具遺址價值者之相關業務。辦理中央主管機關遺址勘查、審議、指定及公告事宜。
    • 水下文化資產科:原研究傳習組保存科學科業務。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及人才培育。
  • 古蹟聚落組
    • 國定古蹟科:原資產維護發展組國定資產科。辦理國定古蹟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通知限期改善,或逕為管理維護、修復等事項。
    • 古蹟歷建科:原有形文化資產組古蹟歷建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普查、列冊追蹤等事項。召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審議委員會會議,辦理國定古蹟之重新審議、指定、公告等事項。
    • 聚落文化景觀科:原有形文化資產組聚落文化景觀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聚落及文化景觀普查、列冊追蹤及審查、登錄、廢止等事項。
    • 監管科:原資產維護發展組工程監管科。建置「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再利用工程管理制度」。辦理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督導查核。
  • 綜合規劃組
    • 綜合計畫科:辦理施政方針、中長程計畫及重大專案計畫之研擬、彙整及績效評估、地方文化資產專責機構之輔導。
    • 國際交流科:辦理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及合作相關事務之規劃、推動與宣傳、臺灣世界遺產潛力價值之詮釋與整備推動。
    • 公共服務科: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活化及再利用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及整合推動。
    • 法制科:辦理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修訂、擬議、諮詢、闡釋及訴願等事項、各類契約之審議、法制教育訓練及推廣。
位於台南州廳側廊的文資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保存科學科:原研究傳習組保存科學科。辦理保存修復專業人才培育及國際合作交流、推動專業修復人才認證制度、保存修復教育推廣、預防性保存科學及管理維護諮詢。
    • 研發企劃科:原研究傳習組材料科學科。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材料研發及技術移轉,以及協助國內相關研究與修復所需之科學檢測分析。
    • 修復技術科:原研究傳習組技術科學科。文化資產修復技術研究及技術支援,包括建築類(非結構部分)與文物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技術研究(無機材質包括:陶瓷、磚、石及灰作;有機材質包括:紙質、出土及水木質文物;複合材質包括:建築彩繪及壁畫)。

事務單位

  • 主計室
  • 秘書室
    • 文書科
    • 事務科
  • 人事室
  • 政風室

歷任首長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主任
1 林登讚 2007年10月17日 2008年7月31日
2 王壽來 2008年8月1日 2012年5月19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局長
1 王壽來 2012年5月20日 2013年8月2日
代理 施國隆 2013年8月2日 2013年9月23日
2 施國隆 2013年9月23日 2021年1月15日
代理 張仁吉 2021年1月15日 2021年3月24日
3 陳濟民 2021年3月24日 現任

參考文獻

引用

  1. ^ 文化部組織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
  2.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組織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
  3. ^ 曾麗芳. 「2018A+創意季」6天展期吸客逾10萬人次. 工商時報即時新聞. 2018-05-22 [2018-08-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9) (中文(臺灣)).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主辦的「2018A+創意季」,今(22)日圓滿閉幕……文資局長施國隆表示……文化資產局將升格為文化資產署,台中文創園區即將轉型為文化資產園區。 
  4. ^ 文化部組織大改造 擬設立文化產業署、博物館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今日新聞,2019-11-7
  5. ^ 組織團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