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權
方可權(16世紀—17世紀),字惟中,號浮邱,南直隸徽州府績溪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可權是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舉人,授泌陽教諭,負責山東鄉試有得士稱譽,陞任江西星子知縣,在當地革除耗羨、寬免賦稅、多方儲糧,又設置船隻救助溺水著,以官造哨船代替徭役,日用物資都依民償,在任內去世,遺下的行李蕭然,縣內士紳度籌款為他舉行喪事,人民哀慕,入祀名宦祠[1]。
引用
參考文獻
- 嘉慶《績溪縣志》·卷十·人物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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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堯咨 |
明朝星子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王會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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