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會議
最高人民會議 최고인민회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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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種類 | |
領導 | |
常任委員會副委員長 | 姜潤石、金虎哲 |
常任委員會秘書長 | 高吉先 |
朴仁哲 | |
副議長 | 朴錦熙、朴哲民 |
結構 | |
議員 | 687 |
政黨 | 執政黨(607):
參政黨(72): 無黨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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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 | |
上屆選舉 | 2019年3月10日 |
會議地點 |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韓) 平壤直轄市中區域萬壽臺議事堂 |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政治 系列條目 |
政府 |
政治 |
最高人民會議(朝鮮語:최고인민회의/最高人民會議),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力機關。
最高人民會議代表經朝鮮全國選民直接普選產生,任期五年,現任的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共由687名代表組成。最高人民會議擁有立法權,並負責選舉朝鮮國務委員會、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和政府內閣。最高人民會議還負責審查內閣關於國民經濟發展問題和國家財政預算和決算的報告。
由於朝鮮是一個一黨執政的國家,最高人民會議的所有代表候選人均由執政黨朝鮮勞動黨挑選。最高人民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休會期間其職權由常任委員會代行。
選舉
朝鮮憲法規定,年滿17周歲的公民,無論黨派、政治見解與宗教信仰,皆可選舉或被選舉為最高人民會議代表。然而,由於朝鮮實質是一個極權的一黨執政國家,所有候選人均經由勞動黨控制的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簡稱祖國戰線)提名後,其姓名才會出現在選票上。
選舉通常採用秘密投票選出代表,選票上只印有祖國統一民主主義戰線提名的「唯一候選人」。投票人若選擇不投給該候選人,需在其姓名上打叉,並將票投到特定的投票箱中。這樣做一般有很大風險。
歷史
1990年朝鮮最高人民會議的選舉結果為:朝鮮勞動黨獲得601席,朝鮮社會民主黨獲得51席,天道教青友黨獲得22席,獨立參選人獲得13席。[1]
1998年第10屆最高人民會議的開幕式上,金正日並未致辭。與會代表共同聽取了金日成於1991年第9屆會議第一會期上講話的錄音。
職能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最高人民會議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最高人民會議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每次會期只有幾天,是開議時間最短的議會之一。會議通常未經過任何討論及修改,無條件通過政府的各項提案。會議休會期間,由其常任委員會代行職能。如需額外召開最高人民會議,可由常任委員會提出,或由三分之一以上會議代表提出。
最高人民會議的職能為:
- 通過、修改或補充憲法的法令;
- 制定、修改和補充成文法
- 批准最高人民會議常務委員會在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通過的主要成文法
- 確立國家內外政策的基本原則
- 確定國家政策和預算;[2]
- 選舉委員長、副委員長和國務委員會委員;
- 選舉委員長、副委員長和其他常務委員會成員;
- 選舉法律官員;
- 任命內閣總理、副總理和其他內閣成員
- 在內閣接受報告並採取措施
- 選舉或罷免中央裁判所所長
- 選舉或罷免中央檢察所所長
其中,修改憲法和法律需經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3]
常任委員會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時,由常任委員會實行立法權。
常任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和委員等組成。常任委員會的職能為:
- 決定最高人民會議的召開時間
- 召集最高人民會議會議
- 在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審查及批准法律、法規
- 在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監督中央檢察所
- 在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監督中央法院
- 解釋和頒布憲法和法律
- 組建和解散國家機關
- 監督會議委員會
- 審查國家機關制定的條例
- 組織最高人民會議選舉
- 批准與外國簽訂的條約
- 在最高人民會議休會期間,對官員和法官實行任命、調任和解職
- 批准特別赦免或大赦
常任委員會還兼負接受外國使節國書的國家元首職能,委員長被認為是朝鮮對外的禮儀性國家元首代表。[3]
歷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一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二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三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四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五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六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七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八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九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十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十一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十三屆最高人民會議
第一次會議2014年4月9日在平壤舉行,金正恩再次當選國防委員會第一委員長。[4]
金永南繼續擔任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楊亨燮、金英大為副委員長,金英柱、崔永林為名譽副委員長。選舉崔龍海、李用茂、吳克列為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選舉朴鳳柱繼續擔任內閣總理。[4]
第六次會議2014年4月11日在平壤舉行。會議通過了最高人民會議決定《關於批准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內閣的工作報告和主體106(2017)年國家預算執行的決算》、最高人民會議法令《關於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體107(2018)年國家預算》。[5]
免去黃炳誓議員的國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職務,金己男議員、李萬建議員、金元弘的國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補選金正角、朴光浩、太宗秀、鄭京擇議員為國務委員會委員。免去朴泰成議員的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鄭永國議員為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秘書長,任命金秀吉、朴哲民、金昌葉議員為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免去朴太德議員的最高人民會議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梁正勛、金明吉議員為最高人民會議法制委員會委員。[5]
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
常任委員會組成人員
- 常任委員會委員長(1人):崔龍海
- 常任委員會副委員長(2人):太亨徹 → 姜潤石、金英大 → 朴容日(任內逝世)→姜潤石、金虎哲[6]
- 常任委員會秘書長(1人):高吉先
- 常任委員會委員(12人):金英哲、金能五、康智英、朱英吉、金昌葉、張春實、朴明哲、李明哲、康壽麟、康明哲、李哲、金英煥
專門委員會
- 法制委員會
- 預算委員會
- 外交委員會
常任委員會委員長與議長
# | 肖像 | 姓名 | 任期開始 | 任期結束 | 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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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1 | 金枓奉 | 1948年9月8日 | 1957年9月20日 | 朝鮮勞動黨 | |
2 | 崔庸健[註 1] | 1957年9月20日 | 1972年12月28日 | ||
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議長 | |||||
3 | 黃長燁 | 1972年12月28日 | 1983年4月7日 | 朝鮮勞動黨 | |
4 | 楊亨燮 | 1983年4月7日 | 1998年9月5日 | ||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 | |||||
5 | 金永南 | 1998年9月5日 | 2019年4月11日 | 朝鮮勞動黨 | |
6 | 崔龍海 | 2019年4月11日 | 現任 |
議長
# | 肖像 | 姓名 | 任期開始 | 任期結束 | 政黨 |
---|---|---|---|---|---|
最高人民會議議長 | |||||
1 | 許憲 | 1948年9月 | 1951年8月 | 朝鮮勞動黨 | |
2 | 白南雲 | 1967年 | 1972年 | ||
3 | 韓德銖 | 1972年 | 1986年 | ||
4 | 崔泰福 | 1998年9月5日 | 2019年4月11日 | ||
5 | 朴泰成 | 2019年4月11日 | 2023年1月18日 | ||
6 | 朴仁哲 | 2023年1月18日 | 現任 |
註釋
參考文獻
- ^ Association of Secretaries General of Parliaments
- ^ Frank, Ruediger. The 2016 North Korean Budget Report: 12 Observations. 38 North (U.S.-Korea Institut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School of Advanced International Studies). 8 April 2016 [1 May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4 May 2017).
- ^ 3.0 3.1 Europa Publications Staff. (2002). The Far East and Australasia 2003. Routledge. pp. 680.
- ^ 4.0 4.1 朝鲜举行第13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一次会议. [2019-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 ^ 5.0 5.1 朝鲜举行第十三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六次会议. [2019-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4).
-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举行. 朝中社. 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