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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丕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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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丕煜(?—?),字眪叔,一字省齋,清代直隸濼州人,為歲貢生,也是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刊行的《鳳山縣志》主修者,而實際編纂者有陳文達、李欽文與陳慧[1]

他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擔任福建南平知縣,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春天時由南平縣調補鳳山知縣[1][2]。擔任鳳山知縣期間,他捐俸興建城隍廟,並重修縣署、儒學與文廟,此外還於康熙五十七、八年(1718、1719年)間開始主修縣志[1]。而後李丕煜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陞任安徽穎州知州(《穎州州志》載為雍正元年(1723年)上任)[1]

參考來源

  1. ^ 1.0 1.1 1.2 1.3 詹雅能. 《臺灣史料集成 清代臺灣方志彙刊 第五冊·鳳山縣志 點校說明》. 臺北市: 行政院文建會、遠流出版社. 2005-06-30: 13、14頁. ISBN 986-00-1270-9. 
  2. ^ 李丕煜. 臺灣記憶. [2011-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