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鶴鳴
李鶴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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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右寺丞 |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義烏縣 |
出生 | 十一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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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鶴鳴(1485年—?),字九臯,號潛崖,浙江金華府義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八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一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太常寺博士,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選授吏科給事中,十二年四月考察以才力不及降調金壇縣丞。因準備征討安南,十六年四月恢復兵科給事中原職,與御史傅鳳翱往兩廣隨軍紀功。八月升兵科右,十八年以奉先殿建成,升大理寺右寺丞,八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家族
曾祖李彪;祖父李成;父李曇,母樓氏。慈侍下。兄鶴年。弟鶴翀[3]。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