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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理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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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理性批判
《純粹理性批判》初版扉頁
原名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作者伊曼努爾·康德
語言德語
主題哲學
發行資訊
出版時間1781年
出版地點普魯士王國
系列作品
續作實踐理性批判

純粹理性批判》(德語: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1])被公認為是德國哲學家伊曼努爾·康德流傳最為廣泛,最具影響力的著作,同時也是整個西方哲學史上最重要和影響最深遠的著作之一。初版於1781年,並於1787年再版的該書,常被稱做康德的「第一批判」,並與其後的《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並稱為康德「三大批判」。

在第一版的序言中,康德解釋他所謂的純粹理性批判是:「我並非意味著對書本或系統的批判,而是對於普遍理性的批判,即對於所有能夠『獨立於經驗』而得出的知識。

在康德之前,我們普遍認為先天的知識必然是分析的,即意謂其斷言必然已經存在於主體中,所以是獨立於經驗的。(例如:「聰明的人是聰明的。」或是「聰明的人是個人。」) 在上述例子中,因為我們藉由分析主體而到達結論,所以這些判斷是分析的。 我們認為所有的先天判斷都是這樣的:在這樣的判斷中都找得到一個僅僅是主體之部分的斷言。 如果真是如此,那麼所有對於先天判斷的否定將會導致矛盾。 而因此矛盾律將足以得出所有的分析判斷。

所有的亞里斯多德主義者區別了兩種類別的判斷:

1)綜合判斷-所有奠基在統合以及將不同的經驗事實放在一起的判斷,所以這些判斷被認為是後天的。例如:「月亮的相將在天暗之後看得到。」

2)分析判斷-所有外顯地奠基在對主體之分析的判斷,而不依賴於經驗,所以被認為是先天的。例如:「一條直線是筆直的。」

康德並不完全滿意這樣的區分,並爭論說有些綜合判斷也是先天的,像是數學中的判斷。 而亞里斯多德主義者將會爭辯說這樣的判斷是分析的。

背景

早期理性主義

在康德之前,人們普遍認為理性真理必須是分析性的,這意味着謂詞中陳述的內容必須已經存在於主語中(例如,「一個聰明的人是聰明的」或「一個聰明的人是一個人」)。[2]

康德對休謨經驗論的反對

康德(1724-1804)之前,大衛·休謨(1711-1776)接受關於先天知識之理性論的一般認知。 然而,在對這個主題做了更詳盡的考察後,休謨發現有些被認為是分析的判斷其實是綜合的,特別是那些跟原因與結果有關的判斷。(即,對於主體的分析並不揭示任何斷言。) 因此它們便外顯地決定於經驗,並且是後天的。 在休謨之前,理性主義者知道結果可從原因推論而來。 康德在理性主義薰陶下成長,他深深地被休謨的經驗論所擾亂。「康德告訴我們,大衛·休謨將他從教條的睡眠中喚醒。」 康德決定要找到答案,並花了至少十二年的時間思索這個主題。 然後,康德花了四五個月的時間寫了《純粹理性批判》。 同時,康德也發表演講、從事教學。 另一方面,《純粹理性批判》包含了康德在建構整體理論期間中的許多時期的思想。

康德決定認真對待休謨對於原因及結果之原理的懷疑性結論,這激發了康德往後的工作,這些工作早已深植在康德的理性主義根基中。 對康德來說,休謨經驗論依賴於假設所有的觀念都是感性經驗的表現。 所以休謨發現的問題是因果律這樣的基本原理並無法僅僅來自感性經驗,因為經驗能表明的只有一個事件規律地接續著另一個,而並非一個導致了另一個。 在《純粹理性批判》的第六章(純粹理性的一般性問題),康德認為休謨沒有進一步考慮綜合判斷可以得自先天。 康德的目的是找到不藉著經驗性的知識,便能導出因與果的方法。 康德拒絕分析性的方法,爭論說分析式的推理並不能告訴我們任何並非自明的東西。 並且,康德主張說綜合式的推理是必要的。 然而,這將產生新的問題—不依賴經驗性觀察的綜合知識是如何可能的—,即,先天綜合真理是如何可能的?

先天綜合判斷

康德表示有些綜合判斷,像是原因與結果之間的連結(即,所有的結果都有原因),在此種判斷中,分析主題並不能產生任何斷言。 康德論證在幾何學及牛頓物理中的命題,就是綜合判斷。 康德用了一個經典的例子7+5=12。 任何的分析都無法在7和5中找到12。 所以康德得到了所有的純粹數學都是綜合卻也是先天的; 數字7是七,數字5是五,且數字12是十二,然後一樣的原理可以應用到任何數字; 即是說,這是普遍且必要的。 所以對康德來說,數學是先天綜合的判斷。 這樣的結論使他詢問是否我們可以用先天綜合知識為研究形而上學奠基,因為大多從柏拉圖到康德當時的前輩們所發展出的形而上學原則, 做出的許多關於上帝及靈魂的斷言都不是自明的,而且也不能從經驗的觀察中得出(B18-24)。 對康德來說,所有的後笛卡兒形上學家都從一開始就錯了:經驗主義者錯了,因為他們斷言超越經驗是不可能的;教條主義者錯了,因為他們斷言唯有理論論證才能超越經驗。

所以康德提出了形上學之科學的新基底。 一個形而上學的科學是如何可能的? 如果真是如此,根據康德,只有實踐的理性、意識的官能以及每個人都能立即了解的普遍規律,才讓瞭解事物本身成為可能。 這些導致了他對形上學最具影響力的貢獻:放棄以物體「自身」獨立於感觀經驗的方式了解世界。 他用一個思想實驗闡明這件事,對一個存在於時間及空間之外以及在理解範疇中沒有結構的客體,不可能有任何有意義的感知,像是質料以及因果律。 康德表示,雖然這樣的客體無法被感知,但我們沒有辦法指出這樣的客體是不存在的。 所以,康德說,形上學的科學不該試圖要超出可能經驗的限制,而應該試圖談論這個限制,進一步將我們理解為在思考的存在物。 人類的心靈無法超出經驗,所以無法得出終極實像的知識,因為從純粹概念到客觀的存有是不可能有直接進展的。

內容精要

「純粹理性」是指獨立於一切經驗的理性,「批判」是指對純粹理性進行考察。康德為本書冠以這一名稱,是為弄清人類認識的來源、範圍及其界限。本書分為篇幅很不相稱的兩部分:「先驗原理論(鄧曉芒譯本為先驗要素論)」和「先驗方法論」,其中「先驗原理論」為全書的關鍵和主體,同時也是最難於閱讀的部分。

18世紀的歐洲哲學界, 認識論問題占據突出的地位,並形成了以萊布尼茨為代表的唯理性論和以休謨為代表的經驗論兩大認識論派別。康德認為認識論問題如不解決,哲學只能在歧路上徘徊。他首先批判了當時歐洲流行的萊布尼茨的形而上學唯理論,指出萊布尼茨認為不需要感覺經驗,僅憑人類的理性思維便可認識事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就可以達到真理,是「獨斷」和荒謬的。康德堅決認為人的心靈不具備這種能力,所以萊布尼茨代表的舊形而上學是虛偽的。康德同意休謨的看法,認為人類認識開始於經驗。但他也批評了休謨否認理性在認識中的作用,認為這實際上是否定科學知識。康德意識到了爭論雙方都有片面性,在批判雙方錯誤的同時,也指出雙方的說法都有一部分是正確的。康德的觀點是,人類的認識開始於經驗,知識來自於理性。依康德的這一觀點,人類知識的來源有兩個:一個是人的感官提供的後天感覺經驗,這些經驗是混亂零散的東西;另一個是人類頭腦中先天固有的帶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認識能力。人類的認識活動就是用先天的認識能力對感官提供的後天經驗進行整理,才能形成科學知識,因此人們頭腦中任何一個科學知識都是這兩方面組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那麼人類是如何可能有先天的判斷,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及其種種結論構成了這本書的主題。康德指出,人類的理性中存在着「時間」和「空間」兩種「直觀形式」,這兩種形式先於一切經驗,並且是經驗形成的前提條件。康德認為,即使人的感官沒有任何實際對象,「時間」和「空間」也先天地存在於人的意識中。當人們進行認識活動時,我們體驗到的外部世界就是一連串處於「時間」和「空間」形式中的過程,人們運用「先天的」思維形式對這一過程混亂零散的感覺材料進行整理加工,人們才能獲得感性認識。所以只有從人類的立場才能談到空間與時間,它們不可能離開人類主體而獨立存在,它們屬於人類的條件,是人類感知的先天方式,並非物質世界的屬性。

康德進一步指出,人們通過「時間」與「空間」形式獲得的感性認識並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感性只能認識直觀材料,不能算科學,還必須經過更高一級被稱為「知性」的人類思維活動。而「知性」則是運用範疇、概念進行判斷推理的思維能力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康德說:「思維無內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所以必須將兩者聯合起來,才能產生嚴格意義上的知識。他把「知性」自身規定為包括統一性、多數性、必然性、偶然性等12個概念或範疇,「知性」活動把這12個概念或範疇運用到直觀形式所提供的感性材料中去,使這些材料具有必然聯繫和因果關係,才能形成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科學知識。與「時間」和「空間」相同的是,「知性」也不從自然界中得出它的規律,而是把自己的規律加於自然界,所以正如康德所說:「人是自然界的立法者。」

最後,康德指出,人類通過「知性」獲得的科學知識,僅僅是對「現象界」的認識。而「現象界」中的東西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不能滿足人類的求知慾望。要超出「現象界」的認識,進一步把「知性」的各種知識再加以「綜合」、「統一」,把它們整理成無條件的,絕對完整的知識,這是人最高級的認識活動能力,叫「理性」。康德認為「理性」企圖達到最完整、最高的統一體:靈魂、世界和上帝。康德把這三個統一體稱為「理性的理念」,這些理念都是「現象界」之外的,康德把它們稱為「自在之物」。康德斷言說,「自在之物」是超經驗的,不屬於人的認識範圍,因而不能用「知性的概念」去認識。然而,當「理性」去追求「理念」時,卻又必須運用「概念」、「範疇」去認識它們,這樣就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康德把這一矛盾稱為「二律背反」。

康德舉出四種這樣的二律背反,各由正題和反題組成。第一種二律背反中,正題是:世界在時間上有一個起點,就空間來說,也是有限的。反題是世界在時間上沒有起點,在空間上也沒有界限;就時間和空間雙方來說,它都是無限的。第二種二律背反證明每一個複合實體既是由單純部分組成的,又不是由單純部分組成的。第三種正題主張因果關係有兩類,一類是依照自然律的因果關係,另一類是依照自由律的因果關係;反題主張只有依照自然律的因果關係。第四種證明既有又沒有一個絕對必然的存在者。

利用形式邏輯的歸謬法來論證「二律背反」,即事先肯定命題的反面,以此推翻對立的反命題,來證明正命題是正確的,從而證明理性要求超出「現象界」範疇,去達到最完整、無條件的「自在之物」的認識是不可能的。至此,康德完成了他的認識論學說體系,並驕傲地聲稱,他在哲學界中完成了一場哥白尼式的革命,即在認識中不是心靈去符合事物,而是事物要符合心靈,人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理性是無能的,「自在之物」是人的認識根本達不到的,是不可知的。在人的認識所達不到的領域,應當留給宗教信仰。正如康德所說:「我發現必須否定知識,才能給信仰保留地盤。」

中譯本

附註

  1. ^ 原版封面
  2. ^ Leibniz, G. W. New Essays on Human Understanding.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Remnant and Bennet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361. ISBN 0-521-57660-1.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