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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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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田法朝鮮王朝前期施行的土地制度,於1466年施行。

朝鮮王朝最初土地制度是科田法,授田予兩班退職後仍可保留。後來土地不足,只授田在職兩班,這是削弱官吏經濟、強化國家經濟力的政策。但是兩班鑑於退休後失去土地的預期心理,對平民的剝削更為嚴重。十六世紀後,由於土地不足,1556年以俸祿取代。